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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桂芹獄中家書曝光 證實生前遭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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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吉林省遼源市法輪功學員楊桂芹、楊桂俊姐妹於二零零一年同時被綁架。後楊桂芹被非法判刑十四年,楊桂俊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兩人同時被關入長春女子監獄;分別於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被迫害致死。長春女子監獄稱楊桂芹是跳樓致死,楊桂俊是從吊車塔上跳下致死。家人不相信是自殺,要求驗屍,長春女監不同意,並在家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火化兩人的遺體。

楊桂芹生前給女兒的信
楊桂芹生前給女兒的信

以下是楊桂芹生前給女兒的信,輾轉多年至今才曝光。楊桂芹在信中描述自己遭酷刑迫害的事實:

一丹,你好:

近來你的工作一切都好吧!我知道你的工作也一定很忙的。兩個月多我在看守所裏,你一直沒有來,可能你是不理解我或在生我的氣。這我都不怪你,也很理解你。我只是告訴你,遼源龍山公安分局刑警隊對我酷刑逼供之事。

我是三月十一日被抓到龍山公安分局的,他們把我鎖在老虎凳上進行逼供,用電棍電每次很長時間,用香煙燒,還把煙頭插入我的鼻孔裏燒我,用塑料袋往我頭上捂,不讓呼吸,換了三、四個塑料方便袋捂,連續捂了三、四次。用掌正反掌打我的臉和頭部,用手抓住我的頭髮轉圈搖我的頭,然後往老虎凳的靠背上撞。他們對我還使用了凍刑,三月十二日至三月十四日,我連續(被綁)坐在老虎凳上,他們把屋門和窗戶都打開,把電風扇一打開,對我吹風,還不斷的往我身上澆涼水;然後再用電棍電我。就這從三月十一日至三月十四日,我一直在龍山公安局承受酷刑。

三月十五日晚,他們拿來拘留票,不容我看就逼我簽字,將我送入看守所。其實提我的卷中有很多是在我不清醒的狀態下照他們講的所說的,就連法庭來提訴時,我說我記不清當時的事了,也是照原來的卷寫的。因為我怕退捲到辦案單位,再遭酷刑。

我只是大概寫一下我受迫害的經過,請不必擔心,一切都過去了,我只是想把這件事告訴你,就寫出來了。

祝你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媽媽 楊桂芹
四月二十一日寫

註﹕D姐,這封信是我給我女兒寫的,我想也許以後能用上,不過,我女兒看見這封信我擔心她會受不了,所以就麻煩D姐你給保存一下,如能用著時再去你那取。謝謝!

楊桂芹給D 姐的信
楊桂芹給D 姐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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