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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兩級法院剝奪律師辯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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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通化市朱亞先女士,現年五十八歲,通化鐵路車務段退休職工,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良多。

這樣一個普通婦女卻因煉法輪功,十多年來被反覆關押在撫松縣看守所、長春女子勞教所、洗腦班,家無寧日。目前朱亞先又被非法關押在通化市看守所至今七個多月,繼續構陷迫害她的案卷已到東昌區法院。東昌區法院刑事庭長趙岩違法辦案,非法干預律師辯護權,家人為朱亞先聘請的律師目前無法介入案件。

一、再遭綁架,被非法剝奪律師辯護權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通化市及東昌區的政法委、「610辦公室」、東昌分局、國安、刑警隊、特警隊、二道江分局、通化縣國保以及老站、團結、新站、東昌、環通、民主等各派出所警察,凌晨三點多開始蹲坑,從早晨六點到八點左右,綁架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朱亞先姐妹也在其中。

在老站派出所,朱亞先被一王姓警察澆涼水。九月二日當晚,朱亞先被非法關入通化市看守所。因身體不合格,看守所拒收。但政法委給押上一千元後,強令看守所收下。朱亞先被關到看守所後,每天咳濃痰,胸疼,後來就咳血痰。派出所帶著去檢查後,又給送回看守所,說是沒事。惡徒用折磨妹妹朱亞萍逼迫姐姐朱亞先點號。

九月三十日朱亞先被東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構陷朱亞先的案卷移交到東昌區檢察院公訴科。因證據不足,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案卷退回辦案單位,老站派出所。老站派出所拼湊造假,羅織罪名,於二月九日將迫害朱亞先的黑材料又重報檢察院。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黑材料移交到通化市東昌區法院,檢察員李瑞軍。

為維護朱亞先的合法權益,家人為朱亞先聘請了律師。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律師到通化市看守所會見朱亞先。十點鐘左右,律師來到通化市東昌區法院遞交律師函。被告之,刑事庭長趙岩正在開庭。讓律師等候。十一點鐘左右,律師在審判庭外見到了趙岩,律師說明來意並遞交律師函,庭長趙岩拒接。律師詢問原因。趙岩答覆:律師得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開個不煉法輪功的證明,再由律師所在地司法局開個可以為法輪功辯護的證明,再到通化司法局備案,法院才可以接律師函。律師指出:律師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行使辯護權,沒有其它法律限制,你們這個要求是違法的。趙岩說上面就這麼規定的。律師要看一下相關文件。趙岩說:沒有文件,是口頭傳達的。趙岩還說他說了也不算。律師問:你們為甚麼不敢接律師函呢?趙岩說:不是不敢,就是接了也沒用,也不能讓你出庭辯護。

下午兩點左右,律師到通化市中級法院控告東昌區法院趙岩執法犯法阻止律師行使辯護權。中院信訪辦推薦到中院紀檢監察室投訴。在大廳律師撥通了紀檢監察室主任李偉的辦公電話。李偉與趙岩一樣的說辭:讓律師到政法委備案。律師正告李偉這是犯法。李偉掛斷電話。隨後律師多次給李偉撥打電話,李偉不再接聽。律師又給監察室王春山打電話,王聽後說他了解一下,十分鐘後給回話。之後再無回音。律師再次撥通李偉的電話。李偉繼續蠻橫的讓律師去政法委。

《刑事訴訟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三十三條明文規定:被告人有權在各個階段分別聘請一至二名律師或親友擔任辯護人,對職業律師擔任辯護人沒有任何法律限制。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

現在因東昌區法院、通化市中級法院執法犯法,違法辦案,千方百計阻止律師介入朱亞先一案,朱亞先的辯護權被蓄意剝奪。

二、朱亞先曾多次遭受迫害

因堅持信仰「真善忍」,朱亞先女士曾多次遭受迫害,於二零零二年和二零零七年兩次被非法勞教迫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七日,朱亞先和妹妹發放法輪功真相傳單,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誣告,遭撫松縣露水河鎮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警察用手銬把朱亞先兩手臂吊起,再往兩手銬間塞書和磚頭,手銬都卡到肉裏去了,刑訊逼供傳單的來源、與誰聯繫。晚上,用腳鐐、手銬把人固定在老虎椅子上。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朱亞先與妹妹被送到撫松縣公安局,政保科惡警張愛民和姓劉的警察逼供傳單來源,惡警張愛民還狠狠打了朱亞先大嘴巴子,還罵些髒話,搜去姐妹倆人身上帶的一千八百元錢,非法關押到撫松縣看守所。

在非法關押期間,朱亞先因不穿號服被警察用塑料管子抽打,用腳踢,七、八位法輪功學員都被警察打了。政保科去了兩個人,讓朱亞先在空白條子上簽字,後來釋放時,才知道被罰五百元錢,搜身搶走的一千八百元錢,只還給了一千三百元。

朱亞先在撫松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十八天,被轉入長春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朱亞先回家後,安圖縣二道公安分局常去騷擾。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因頭一天站區出現大量真相傳單,警察懷疑是朱家三姐妹發的。安圖縣二道公安分局,同時出動三輛警車,到朱亞先姐妹三家非法搜查。

朱亞先的單位讓她寫「保證」、交釋放票子。兩個月後,改職,才讓上班,上班開始六個月,只給開二百三十元的生活費。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通化鐵路分局政法委張書記找朱亞先談話,讓寫「五書」,朱亞先不寫,就關進洗腦班。十一月二十四日早晨,天還沒亮,車務段黨委書記(王忠海)和車站站警(遊慶武),用車務段的車,把朱亞先綁架到瀋陽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迫害一個月。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安圖縣二道公安分局片警吳金有到家騷擾,並打電話調來武警包圍朱家。朱亞先被抬上警車,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替別人開的工資錢被警察搶走二百元。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朱亞先發真相資料,被白河林業局公安分局綁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煉功帶和錄音機。在白河林業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五點多鐘,安圖縣國保大隊出動警車,又同時到朱亞先姐仨家,非法抄家。家裏留下九十歲高齡的老母親,警察根本不管老人有沒有人照看,就把姐仨同時綁架到安圖縣公安局,非法審問了一天一夜後,關入安圖縣看守所。四月三十日,朱亞先被第二次送長春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期間非法加期十四天。

通化市東昌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張磊0435-320782818643590715
通化市中級法院紀檢監察室主任:李偉0435-3941758

通化市政法委書記: 趙忠國 13894587888 (原林業局)(現通化市政法委書記)
綜治辦主任:喬久成 13674351926

通化市610辦公室副主任:薛玉亮辦公電話:0435-3908495 宅電:0435-5223195 手機:13904451512
趙樹軍:13844540566

東昌區政法委書記:臧海江 3315661 3625216 13843515578
東昌區610主任 苗英:手機13514358799
張紀文:13943409639
荊文 :13844588566

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公安分局(新華大街319號):
局長:石劍 電話 13614455666 (原輝南縣公安局副局長)
副局長:高曉雷 電話:0435-3900578 13894532226 (原治安大隊隊長)
國保大隊:曹海雷 電話:0435-3258809 手機:15944585556

吉林省通化市長流看守所(地址:通化市長流村 郵政編碼:134001 )
看守所所長:啜智勇 13843595959
馬雲波 13943580168 所長(原柳河縣公安局局長)
姜宏傑 13766181995 副所長
孫中霞 13966181667 醫務科長
李欣春 13894536715 女獄警隊長

通化市東昌區法院:
院 長:劉東海 3947299 13704353350
副院長:姚桂英 3947298 13844587677(主管刑事)
副院長:常永彬 3947222 13364356088
副院長:高豔芬 3947297 13944549965
副院長:臧海波 3947293 13844598369
政治處主任:徐豔君 3947288 13944589399
紀檢組長:叢家慶 3947295 13331536618
執行局局長:馬林 3947268 13843584358
監察室負責人:崔岳琴 3947216 13804458466
信訪辦:楊萍 3947294 13324358895
信訪辦:楊光弟 3947276 13804459410
通化市東昌區法院刑事庭:
庭 長:趙岩 3947289 15844587666
副庭長:崔敏 3947228 18843515666
法 官:楊萬成 3947229 13844582848
法 官:鄒喜山 3947285 13069276789
法 官:劉金軍 3376707 13943406217
法 官:賀立輝 3947286 13944546171
法 官:王宏彬 3947287 15043595678
法 官:呂 晶 3947286 15114399555

通化市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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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樹森 3947001
劉洪奎 13804459657 394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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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宜國 13704356666 3947008
鄭玉平 13904457066 3947009
楊軍 15804356677 3947088
邢世和 13766173666 3947066
金奎軍 13943592858 3947011
王倫 13314352666 3947165

專職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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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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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鳳龍 1384458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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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曉東 13766199447 394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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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慶偉 13944537555 394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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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鐵峰 13844540639 394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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