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肅省610挾持警察、社區人員踐踏法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全國法輪功學員依法向最高檢察院提起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希望最高檢能夠依法將罪魁禍首江澤民繩之以法,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法輪功學員公正。

法輪功學員知道很多公檢法司及政府部門的相關人員是受謊言矇蔽和江澤民的強權壓制下參與迫害的,他們也是受害者(善惡必報,任何人都逃不了:做好事有好報,做惡事有惡報)。為此,法輪功學員在控告狀中只控告江澤民,給相關人員將功補過、贖罪的機會,希望這些人了解真相,明白真相,選擇正義和良知。

然而,甘肅省610竟然直接給甘肅省各個市下發所謂的「機密文件」,該文件稱嚴防法輪功學員與境外勢力起訴江澤民,致使各市的公安局國保大隊協同下屬單位,以及派出所、社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非法關押、非法拘留,同時對法輪功學員做訴江的回訪筆錄。有的警察直接要求學員在家中寫三書,否則就辦學習班;或恐嚇家屬,家屬不替學員寫就綁架到洗腦班或抓起來。還有的當地610直接跑到法輪功學員的親戚、兒女家中尋找……

面對著基層工作的派出所警察、社區人員,試問,面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賺取利益的劊子手江澤民,你真的認為它會保你的未來嗎?你相信在法輪功學員面前的魔鬼在你的面前會變成溫文爾雅的君子嗎?善惡有報是天理,哪一個人的勢力能大過天?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蘇榮等人的下場不僅僅是人間的牢獄,還有可怕的地獄在等著他們。文革中積極砸寺廟、毀佛像的人很快的接受了神的懲罰,他們不是通過法院宣判的,可是人人都知道那些人是砸廟毀佛後遭的報應。

其實,沒有法輪功學員的訴江,江的時日也不多。在訴江大潮中,懲罰誰並不是法輪功學員的目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仇恨,只想讓人們明白真相。在善與惡的選擇中,你如果選擇良善,那麼你會看到明天,你才會有好的未來。你會真得看到「真、善、忍」是我們每一個人幸福的根。

以下文件給參與干擾和迫害訴江的警察和社區人員已經定下了他們的未來,所有的筆錄、記錄就是這些人將來被追究責任的證據。

2015年3月26日,中央政法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政法委印發了《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隨後《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出籠。請相關的公檢法司及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為自己想一想,給自己及家人留條後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