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蘭有一個人,名字叫劉洪昌,自稱是法輪功學員。他不和當地大法學會配合,但經常打著做政府工作的旗號,和其它地區的學員聯繫,包括澳洲、新西蘭和台灣的學員。他向很多學員要錢,花學員提供的錢住高級酒店,尤其他在對待女性學員上完全就是流氓、特務行為。絕對不是法輪功學員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