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100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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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九九九年七月,全國各大媒體在江澤民的授意下,幾乎全部成為了栽贓誣蔑法輪功的機器,尤其是彌天大謊──「天安門自焚」騙局播出後,一提到法輪功,不明真相的世人就會聯想到自殺、自焚、危害社會。今天,迫害法輪功的始作俑者江澤民已經被眾多法輪功學員控告。

為了讓世人進一步看清江澤民的謊言,進一步認清江澤民為甚麼必須被繩之以法,現將一九九八年,即法輪功被迫害前一年,法輪大法大慶輔導站做的調查報告──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調查一百例,呈現給世人,希望這份報告能夠盪滌人們心中的迷霧。

從一九九九年至今,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超過十六年,這份報告中當年的法輪功修煉者在壓力下是否還在堅持修煉,受各種條件的限制,不能夠一一考證,但是,他們當年所講述的故事卻都發生在他們修煉期間;這些故事夠不上轟轟烈烈,但是點滴中卻處處體現著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境界。

以下文字為報告中原文,除對個別明顯錯別字進行更正外,未對行文進行修改;出於各種因素的考慮,報告中對當事人個人信息進行了技術處理。

調查情況說明:

這裏抽樣調查中的一百例,僅是大慶一萬多學員中的一少部份。他們修煉法輪大法以後,工作兢兢業業,家庭和睦,鄰里關係融洽,肯於奉獻,樂於助人,拾金不昧。這都是當前社會精神文明所提倡的。其實類似這樣的事情在每一位真修法輪功的學員身上都不勝枚舉。由於表格篇幅所限,煉功前不文明行為和精神文明具體事例兩欄,有許多好事例沒有一一列舉。

圖: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

精神文明改變情況:

被調查總人數:4253人

其中修煉前有不良嗜好人數,如抽煙、酗酒、賭博等:1495人
修煉後改變人數:1453人,獲各級先進稱號人數:298人

其中修煉前有不文明行為人數,如鄰里、家庭、單位人際關係緊張、經常吵架等:1039人
修煉後改變情況,1027人表現為:工作兢兢業業,不怕髒累;鄰里團結,主動打掃公共衛生;家庭和睦,孝敬公婆;樂於助人,拾金不昧等等。

具體事例:

事例一

圖: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事例一)
圖: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事例一)

廣某某,男,時年三十四歲,中專文化,老師,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其自述:

自從我煉了法輪功以後,改掉了以前喝醉酒、好玩這一不良習慣,坐車爭座位、好佔別人便宜、幹活嫌重、怕髒怕累這些不文明行為去掉了,在教學中體罰學生、打學生這一不良行為現在改得少多了,或者沒有了。

法輪功在精神文明方面給我帶來了莫大的好處,在我剛煉功起初,我到我家前邊鐵皮房子買東西,貨主多給我找了錢,回家後,我發現了這件事,將多找的五角錢送了回去,貨主說:「這樣的好人可不多了。」有一次,我坐交通車前往七、八十里外的地方,剛有一個座位我坐下了,我看見有位大娘上車了,將座位讓給了她,我不怕自己發睏、發累、人多擠的難受。有人看見了問我:「她是你家親戚?你把座位讓給她?」我說:「不是,我是煉法輪功的,我覺得我應該幫助別人。」別人聽見了,都說:「這人風格高,真好。」

從我家到學校有一條小路,走的人很多,有一段時間,路上有很多大便,一堆又一堆的,過路的人沒有一個不罵的,今年九月份,我不嫌髒,將它們一一清理乾淨,雖然我幹時很費勁,可我想:「髒了我一個人,幸福了千百人,這多好啊!」我就是這樣,處處事事為著別人考慮,從日常生活中的點滴小事做起,在學校裏髒活、累活別人不願幹的,我幹,不管吃多大虧,受多大苦,我也不叫屈,校長常說:「小廣這人我知道,放在哪、哪我放心,都能認認真真的!」有一次學校的玻璃打了二、三十塊,學校安排我裝、割玻璃,這不是我份內的活,但我也幹了,儘管幹時手劃破了好幾處,又值秋冬季節,玻璃不好裝,但我還是順利地幹完了這些活,幹完了別的老師誇我:「小廣這人是好人。」其實,煉法輪佛法的人,都能是好人。

事例二

圖: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事例二)
圖: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事例二)

徐某某,女,時年三十三歲,大專文化,助理經濟師,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其自述:

我曾經是個重名、重利的人,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人生之路,是李洪志老師教導我如何去做一個好人。

我是一名稅務稽查人員,未修煉以前曾是個很實際的人,認為人活著就得吃好、玩好、穿好,這就是人生。一九九六年,我學了李洪志老師的高深大法,才真正懂得了人生的真諦和價值。

由於我的工作性質,經常與納稅人打交道,有一次某企業為了少交稅,找到我和同事拉關係,硬塞給我倆四百元錢,我婉言謝絕了。像這樣的事情很多,有的出於感激把錢送到家中,也有送手錶、BP 機的,我都退回去了,並耐心向他們解釋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是有嚴格的心性標準要求的,是重德的,也是一個完全為了別人的人,使他們很受感動,都覺得法輪功真好。

我以上所做的一切,都是由於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是李洪志老師改變了我人生之路,也是李洪志老師教育了我如何去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我將永遠的修下去,使自己變得更加完美。

事例三

圖: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事例三)
圖: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事例三)

賈某,男,時年三十六歲,大專文化,工程師,一九九七年十一月開始修煉。其自述:

煉功前有玩麻將、喝酒等不良嗜好,煉功後全部改掉;煉功前家庭關係緊張,與愛人每週吵鬧一、兩次,影響鄰里,家庭瀕臨崩潰,煉功後,家庭關係走向和睦,再沒有發生與愛人吵鬧、打仗的現象;煉功前脾氣倔強,我行我素,時常頂撞領導,煉功後,服從領導安排,努力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一九九八年,我拾到手錶一塊,主動尋找失主,將其歸還;
多次在購物時,將少收或多找回的錢退還商店或業主;
一九九八年六月,在一次游泳中將一名溺水者救助上岸,未留姓名或向外傳揚;
能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各種工作。一九九八年共六次完成領導安排的到偏僻艱苦地區現場踏勘調研工作,由於現場多為落後山區,多需行路、爬山,將鞋底都磨穿了;

努力工作,獲一九九七年大慶石油管理局科技成果二等獎、三等獎各一個。

事例四

圖: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事例四)
圖: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事例四)

張某某,女,時年36歲,大專文化,會計師,一九九六年八月開始修煉。其自述:

煉功前工作業績平平常常,遲到現象時有發生,業餘時間大多用於唱歌、跳舞、朋友聚會上。顯示心、嫉妒心、名利心,所有不好的心都能在我身上找到,尤其名利心在我身上體現特別重,無論單位搞的文體競賽或技術運動會,我每次都要爭個一、二名,每年搞活動為了保住這個所謂的「榮譽」,我都要下很多功夫,吃不好、睡不好,如果爭不到第一名,妒嫉心馬上就會上來,心裏不平衡,通過學煉大法,我逐漸地把名利看淡了,是我的,我就得,不是我的,我不爭,一切隨其自然,心平靜了,情緒樂觀,同事之間關係也融洽了,精力充沛了,工作中兢兢業業,大家都一致認為我通過煉功像變了一個人一樣。

我對錢財看淡了,煉功前每逢節假日回外縣都要找公車接送,無論大事還是小事都是公車接送,煉功後,認識到作為一個煉功人不能佔公家便宜,應嚴於律己,做一個真正的煉功人。於是每逢節假日都是改乘公共汽車或坐火車回去,遇到有急事要辦,為了節省時間或年節給家裏帶點東西,就自己打車回去,兩年來自己打車共花了八百元,這在煉功前是絕不可能自己花錢打車的。

在工作中任勞任怨,兢兢業業,特別是一九九七年下半年搞財務電算化,近三十個星期天未休息,無任何報酬(因我在此前從未使用過微機),平時加班加點,有時回家來不及吃飯,只吃一點涼飯就又上班了,這是煉功前所達不到的,為此一九九七年被評為「三八紅旗手」、「新長征青年突擊手」等,科裏給了獎金兩百元。

通過煉功,我的善心逐漸的顯露出來了,兩年來看到貧困山區失學兒童上不起學及今年的大洪水,使我發自內心的感歎,人多苦啊,不止一次地落下淚來。因此,我為希望工程捐款六百一十元,捐贈救災款六百一十元,以及衣物糧款等,如果不煉功,對於我來說,我不會輕易地落淚,更不會主動地去做這些事。

事例五

圖: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事例五)
圖:1998年大慶市法輪大法學員精神文明狀況調查(事例五)

於某某,男,三十二歲,高中技校文化,基層班組長,一九九七年十月開始修煉。其自述:

煉功前,喝酒(酒量較大,但喝酒次數不多),偶爾吸煙,偶爾打麻將,賭博,愛佔小便宜,公家的東西總愛據為己有,自己家缺啥都去單位找、去拿、去要,自家用的工器具,大部份是從單位拿的。

煉功後,不喝酒、不吸煙、不賭博;公家的東西能拿回去的都拿回去了,大部份工器具返回單位用於生產維修中。

一九九七年年底,長工資時我讓出一級,經過是:年底長工資時,組內十二人,車間按百分比給七個名額,組裏人工作性質都不同,每個人都能兢兢業業做好本職工作,我是組長,車間讓自己組裏拿意見,根據當時現狀並徵求部份組員意見,決定邀請車間領導及下屬維修工段四位班段長實行民主投票選舉,在打印選票前,考慮到名額較少,大家都想長工資,並且也都夠條件,我就把自己的名字從選票中劃出了,並找主管主任談了自己的想法,自願放棄,將名額讓出不參加評選。在全車間六個工段、三個職能班組中,只有我們組在長工資後,人員思想最穩定,人員最團結。我在煉功前與以上截然相反,一九九二年長工資,自己剛從別的車間調入,自己曾走後門、托人,找關係從原車間長上一級工資。

煉功後,工作積極肯幹,任勞任怨,不計個人得失,在設備維護工作中,提出多項設備改造方案,並付諸實施,取得較好效果,減少設備故障,並節省大量備品備件費用,但沒伸手向車間要過一分錢嘉獎(只要報到車間,車間原則上都給,有這個規定),並拿出為車間維修電鑽給的一百五十元嘉獎為組裏買石英鐘、臉盆等一些必用品。

法輪大法實修弟子都能做到不計名利、不計報酬,這是普遍現象,我只是其中一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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