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常人和親友提供的舉報信通用版本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我地同修悟到,應該建議親人和講真相中遇到的三退後的世人舉報江澤民,需要一個通用版本,因此我參考了《關於舉報惡首的認識、做法與參考模板》(明慧網2015年8月12日)和《舉報江澤民信件格式探析》(明慧網2015年9月28日),綜合成這個《給常人和親友提供的舉報信通用版本》。

一、給講真相中遇到的常人的舉報信格式:

舉報信
──江澤民迫害「真、善、忍」,剝奪信仰自由

致:最高人民檢察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被舉報人:江澤民,性別:男;年齡:89歲;民族:漢;1993年到2003年期間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1989年到2002年期間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1989年到2004年間擔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事實和理由: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親自發起、控制、實施了對法輪功的「文革式」的鎮壓。他發起的這場鎮壓完全沒有法律依據,完全是一場法外的政治運動。1999年6月,江澤民下令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及其執行機構,簡稱「610辦公室」。江澤民通過「610」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為了達到危害社會的目的,江澤民採用層層捆綁、家家株連的辦法,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層政府機構、每一個企事業單位乃至家庭,綁架全社會參與迫害法輪功。

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操控國家機器,讓傳播事實真相的輿論工具宣傳其善惡正邪顛倒、真假是非混淆的信息;利用維護社會公正的司法工具對無辜者進行抓捕、關押、判刑、酷刑折磨;利用救死扶傷的醫院進行活摘人體器官;使所有用來保護民眾合法權益的國家機器都淪為剝奪民眾合法權益的工具。江澤民所為嚴重違反了《憲法》第三十五條及《刑法》第十五條、二百四十六條、二百五十一條,也嚴重摧毀了人類的道德良知底線。

十六年來,數以百萬計的無辜修煉者被詆毀名譽、非法抓捕、強制洗腦、非法勞教、非法判刑、酷刑折磨、精神藥物摧殘、強姦、迫害致死乃至被活摘器官。

法輪功(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5月向社會公開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方法,以「真、善、忍」為修煉心性的指導原則,同時通過五套功法鍛煉強身健體。法輪功自1992年5月傳出後至1999年7月被非法鎮壓之前,在短短七年間,因其提升道德、祛病健身的獨特顯著效果深受社會各界歡迎,吸引了國內上億人修煉,並弘傳全球。「真、善、忍」不僅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精髓,也是全人類的普世價值,不僅是中華民族得救的希望,也是指引人類前行的明燈。正因如此,江澤民迫害與鎮壓的不僅是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肉體和心靈,更從根本上阻斷了中華民族和人類文明之道德回升的救贖之路。

當今政府提出「依法治國」,司法改革又提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我作為一名有良知的公民,願為懲惡揚善、伸張正義,實現真正的「依法治國」盡一份責任。因此我舉報江澤民,請對江澤民以上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把江澤民繩之以法,使人類道德回升、國泰民安。

舉報人簽字:
2015年 月 日

二、給見證了大法美好的親友的舉報信格式(最後一段不同)

舉報信
──江澤民迫害「真、善、忍」,剝奪信仰自由

致:最高人民檢察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被舉報人:江澤民,性別:男;年齡:89歲;民族:漢;1993年到2003年期間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1989年到2002年期間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1989年到2004年間擔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事實和理由: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親自發起、控制、實施了對法輪功的「文革式」的鎮壓。他發起的這場鎮壓完全沒有法律依據,完全是一場法外的政治運動。1999年6月,江澤民下令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及其執行機構,簡稱「610辦公室」。江澤民通過「610」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為了達到危害社會的目的,江澤民採用層層捆綁、家家株連的辦法,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層政府機構、每一個企事業單位乃至家庭,綁架全社會參與迫害法輪功。

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操控國家機器,讓傳播事實真相的輿論工具宣傳其善惡正邪顛倒、真假是非混淆的信息;利用維護社會公正的司法工具對無辜者進行抓捕、關押、判刑、酷刑折磨;利用救死扶傷的醫院進行活摘人體器官;使所有用來保護民眾合法權益的國家機器都淪為剝奪民眾合法權益的工具。江澤民所為嚴重違反了《憲法》第三十五條及《刑法》第十五條、二百四十六條、二百五十一條,也嚴重摧毀了人類的道德良知底線。

十六年來,數以百萬計的無辜修煉者被詆毀名譽、非法抓捕、強制洗腦、非法勞教、非法判刑、酷刑折磨、精神藥物摧殘、強姦、迫害致死乃至被活摘器官。

法輪功(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5月向社會公開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方法,以「真、善、忍」為修煉心性的指導原則,同時通過五套功法鍛煉強身健體。 法輪功自1992年5月傳出後至1999年7月被非法鎮壓之前,在短短七年間,因其提升道德、祛病健身的獨特顯著效果深受社會各界歡迎,吸引了國內上億人修煉,並弘傳全球。「真、善、忍」不僅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精髓,也是全人類的普世價值,不僅是中華民族得救的希望,也是指引人類前行的明燈。正因如此,江澤民迫害與鎮壓的不僅是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肉體和心靈,更從根本上阻斷了中華民族和人類文明之道德回升的救贖之路。

我親眼見證了法輪功使民眾身心健康、道德回升,給社會帶來巨大的好處的事實,所以我作為一名有良知的公民,依據《刑法》第397條、第251條、第246條,以「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侮辱罪、誹謗罪」這五項罪名舉報江澤民,請對江澤民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調查收集其更多犯罪事實,把江澤民繩之以法;取締其建立的邪教組織「610」,恢復社會正常的道德倫理、法律秩序和社會秩序。

舉報人簽字:
2015年 月 日

另外:實踐中,我們用EMS中國郵政快遞時,可以打11183電話,把快遞員約到外面,比如肯德基、麥當勞或某商場見面,舉報信的地址、寄件人名字都可以模糊些,寄件人電話也可以不寫。快遞員都不會拒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