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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遭迫害離世 鄭州耿相惠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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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河南省鄭州市法輪功學員耿相惠女士,於2015年8月22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丈夫去世。耿相惠女士要求最高檢察院立案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

以下是耿相惠女士在控告狀中敘述的事實:

一九九五年的冬天,我丈夫韓正昌因患腰椎間盤突出,壓迫神經腰痛、腿痛,多家醫院治療仍然疼痛難忍、無法入睡,常常是剛一睡著,又被疼醒,十分痛苦。一九九六年,丈夫只好辦理了病退。他每天天不亮就揣著一根棍子出去轉圈。有一天早上回來告訴我說:「明天咱們去煉法輪功吧。」第二天一早上我們去了煉功點,這天是一九九六年三月五日,是我終身難忘的一天,這天我們開始了修煉法輪大法。一天,兩天,三天,丈夫的身體一天比一天輕鬆,一個星期後腰不疼了,腿也不疼了,心情也好了。再後來,丈夫多年的心臟病好了,再後來丈夫的高血壓、頭腦發脹、頭暈不見了,他心情非常好、非常高興。我也很高興,因為我頸椎病很嚴重,多年伏案工作,犯病時右手握不了筆,無法上班,無法工作,被迫下崗,生活都成了問題。吃飯時,右胳膊抬不起來,右手拿不了筷子,無法將飯送到嘴裏,那個痛苦無法言表,常常以淚洗面。煉功後,頸椎病好了,胳膊再也沒有疼過,走路身體輕飄飄的,兩腳像踩在棉花上,身體輕鬆美妙。我們高興極了,太幸運了,法輪功太好了。鄰居都說:「天天都聽到你倆在笑。」那笑聲都透出甜美,真高興啊!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我們家深受其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鐘左右,一陣陣的敲門聲如同砸門一般。棉紡路派出所片警闖入我家,非常兇惡,對我丈夫說:中原區公安分局國保科有人找,在派出所等你,跟我走吧。將我丈夫強行帶走,晚上七、八點鐘才回來。之後片警三天兩頭的來敲門讓去派出所,如果家中沒人,就往門縫塞紙條,能連續塞六、七天紙條,非常兇惡,使我們無法正常的生活。

二零零零年六月,丈夫被迫害的得了腦血栓,住進了醫院。經過半個月的治療有所好轉,出院在醫院附近二七廣場旁,在其由朋友租的辦公房中臨時住下,方便治療。半個月後,當地派出所、居委會知道我們煉法輪功,逼著我們三天之內必須搬出,否則就上報,因為在他們轄區不許有一個煉法輪功的人,怕影響他們的利益。

我們回到家中沒幾天,棉紡路派出所片警又來家中,讓丈夫去派出所接受調查,後看丈夫身體實在不方便,打電話請示了上級,才沒有去。但後來還是不斷的來家中騷擾。

我們單位的黨委書記、保衛科長、工會主席也是不斷的打電話騷擾,派人監視,讓填表上報,不許煉功。我告訴他們:法輪功非常好,祛病健身有奇效,以前的病都好了。大法師父教人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不爭名,不爭利,處處為別人著想,多好啊,我怎麼都不明白為甚麼不讓煉呢?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和丈夫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剛下火車,還沒出站口就被全副武裝的當兵的攔下,他們兩三步一人,很長的一排,約有三排當兵的,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來北京幹啥?僵持了很長時間後才智慧的走脫。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們去北京天安門打「真、善、忍好」的橫幅,高喊心聲:「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話音沒落,就跑過來三個惡人對我拳打腳踢,一腳踢在我肚子上,將我踢出很遠,拉上警車,警棍在我兩手上橫飛,兩手立馬腫如麵包,半年多後還痛呢。當時我被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當天轉到郊區燕山派出所。那裏所謂的指導員、所長搧了我好幾十個耳光,還揪頭髮,不讓睡覺,面對牆站著。後我被單位保衛科長、黨委書記等一行四人接回。四人的來回車費一千多元都讓我出,我當時每月只有六十元生活費全都扣,扣了兩年多才扣完。棉紡路派出所警察將我關進中原區拘留所。我強烈抗議,絕食五天。拘留所還強行收取三百多元生活費。後來又將我送到齊禮閆監視居住五十多天。每天收一百零八元生活費。接回後辦案人員要家人交保證金一千元,家人說只有九百元,他收了,不給任何收據。丈夫被接回後被關到二七區拘留所關押五十多天,有一天身體不適,昏倒在地,拘留所才叫家人接走送醫院。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四日下午將近四點鐘,建設路派出所、建設路辦事處、計劃路社區共八、九人闖到我家,騷擾一個多小時才離開。第二天上午十點,計劃路社區先來兩個人,接著又來兩個保安,騷擾一個小時後才離開。後一星期內,建設路派出所片警來過兩次,社區、「六一零」的人來過三次。對周圍鄰居說我們是重點人物、頑固分子,再後來就是騷擾不斷。冬天天氣很冷,五、六點天就黑了,七、八點該睡覺了,片警來了,坐那兒不走,一坐一、兩個小時是常事。那時我出外打工,丈夫一個人在家,因騷擾不斷,他精神上、身體上都非常痛苦,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九日被迫害離世。丈夫走後給周圍的家人們都造成了極大的痛苦和傷害。他的兄弟姐妹在痛苦中相信電視謊言,認為是我害死了丈夫,不斷給我製造麻煩。我也多年不能從痛苦中走出來,一個完美的家破碎了。我孤獨、思念、消沉。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妹妹同修被綁架到看守所,建設路派出所派建設路辦事處及計劃路社區多人到處找我。在我媽家找到我後,我就沒有了自由。白天跟他們去社區,晚上回到媽家,他們派四、五個保安跟著守住樓門,買菜辦事他們都跟著。失去自由五天四夜。媽媽受不住兩個女兒被迫害,心臟病發作住進了醫院,病危通知書下了三次,人昏迷不醒,進重症監護室搶救了多日才脫離危險。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二點多,我因講真相被國保大隊綁架,晚上十點多才被放回。索要現金幾萬元。計劃路社區多次騷擾兒子工作,打電話、去單位、讓寫擔保書,給兒子身心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江澤民的滅絕政策使廣大法輪功修煉者遭受殘酷迫害,他還喪心病狂的下達指令,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幹出這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江澤民是犯罪的真正指揮者、組織者,是真正的犯罪主體,是首犯、主犯、教唆犯、犯罪方法傳授犯,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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