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由天定 事在人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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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接上文

五、貪婪無厭 自取其禍

唐代的元載,任宰相時奢侈無度,結黨營私,排除異己,專營私產,大興土木,史載「時元載專政,益墮國典,若非良金重寶,趑趄左道,則不得出入於朝廷」,且「所居第宅崇侈,子弟縱橫,貨賄公行」。

元載於長安城中建成南北二所豪華宅第,別墅共數十處,在宅院裏造芸輝堂彙集了各種奇珍異寶,芸輝堂是因為以于闐所出香草芸輝為屑來塗牆壁而名,「在相位多年,權傾四海,外方珍異,皆集其門,資貨不可勝。輕浮之士,奔其門者,如恐不及。」

元載貶低前賢,認為文才武略沒有比得上他的。他怕有關部門指責其劣行,提出凡官員欲上疏奏事,必須先申報本司長官,由長官申報宰相,再由宰相奏明皇帝;任命六品以下的官員時,吏部、兵部就附在各等級中一起奏報,不必檢查審核,想大權獨攬。刑部尚書顏真卿等人當即提出反對,指出其阻塞言路,元載沒有得逞。但他懷恨在心,後誣陷顏真卿誹謗朝政,貶為硤州別駕。有已罷殿中侍御史李少良上疏奏元載的奸佞行徑,元載得知,枉加罪名將李少良等數人杖殺於公府。於是道路行人常以目示意,不敢議論元載的劣跡。

元載任用貪贓枉法的小人,排擠忠良,縱容聽任手下官吏及家中妻兒收受賄賂,賣官鬻爵,凡江淮方面的地方要職,以及京師行政機構的重要官員,必安排其黨羽。元載作惡多端,唐代宗下詔逮捕元載,抄他的家時,起贓無數,僅鐘乳就抄出五百兩,胡椒抄出八百石,其它珍貴物品,金銀財寶,綾羅綢緞,堆積如山。

元載終因犯法被誅,史載「元載弄時權而固位,眾怒難犯,長惡不悛,家亡而誅及妻兒,身死而殃及祖檷」、「及死,行路無嗟惜者」,其黨羽也被依法處治。元載一生貪婪,財利迷心,與其黨羽恃勢胡為,最終自取其禍,這也正是他們的報應。而其死後的冥報,則是更可畏的了。

善者獲福,惡者遭殃,古今無數事實就是驗證,令人閱之凜然,舉頭三尺高,一定有神明在監察著人的行為,天理在制約著一切,因果循環、善惡有報是客觀存在的真理,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選擇向善,前程無限光明;選擇行惡,就是放棄了自己的未來,招吉或招禍,全在人心如何運用了。而當今中共不讓人敬天信神,不讓人相信善惡有報,使社會道德淪喪,是社會一切敗象之根源,破壞傳統文化和人們的正信,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輪功廣大善良民眾,必遭天譴。現在越來越多的中國大陸民眾退出了中共的黨、團、隊組織,拋棄中共邪黨,此舉順應天意。回歸天理、道德和良知,才能得到上天的佑護,這是為自己選擇了美好的未來。

(取材於《德育古鑑》、《太上感應篇例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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