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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近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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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二零一四年,中共繼續利用國家機器,採用多種流氓惡棍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捏造罪名,酷刑折磨、刑訊逼供、偽造證據,肆意冤判法輪功學員。

在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過程中,很多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在迫害法輪功無任何法律依據已成社會共識的情況下,中共及其「六一零」繼續操控各級公檢法部門或「關門編戲」,或誘騙家屬辭退律師,或阻撓律師閱讀案卷,或偷偷開庭,或「公開開庭演戲走過場」,以莫須有的「罪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或判刑。

本文涉及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的數據均是以第一次開庭為基礎,第二次或多次非法庭審、上訴庭審不在本文統計範圍之內;本文涉及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數據均是以第一次非法宣判為基礎,複審非法宣判不在本文統計範圍之內。本文信息來源均為明慧網,截止日期2015年1月2日。

因為中共竭力掩蓋迫害事實,本文統計數字均為不完全統計。實際案例數字可能遠遠超過本文統計的數字。

本文內容包括:

 98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
 635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明確,總刑期共2500.83年;
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刑期分布情況;
 2014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名單(見附錄,可下載)。

一、九百八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

除西藏、海南外,2014有二十九個省區市的法輪功學員983人被非法判刑(庭審),比2013年的796人(數據來源:明慧網《迫害與遭報》)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三點五。也就是說,2014年每三天有八名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見下面圖1和表1所示。

據明慧網訊息,在被非法判刑(庭審)的983名法輪功學員中,有635例被非法判刑刑期明確,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刑期共2500.83年。至少有6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含七年),非法最高刑期達十二年。

圖1
圖1 2014各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人數情況

表1:2014各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人數
地區  人數  地區  人數  地區  人數 
遼寧  196  雲南  30  北京  18 
山東  73  廣東  30  陝西  17 
河北  72  湖北  28  貴州  16 
四川  66  江蘇  28  安徽  15 
黑龍江  58  甘肅  25  新疆  12 
河南  50  內蒙  22  福建  10 
吉林  40  天津  21  寧夏  3 
重慶  32  上海  19  青海  2 
湖南  31  山西  19  廣西  1 
江西  31  浙江  18  海南  0 
合計  983 

從圖1和表1我們可以看出:2014年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庭審)人數最瘋狂的地區是遼寧省,竟達196人,是山東省的2.7倍,約佔全大陸的百分之二十。其次是山東、河北、四川、黑龍江、河南。再次是吉林、重慶、湖南、江西、雲南、廣東、湖北、江蘇、甘肅,等等。

二、635例(刑期明確)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刑期共2500.83年

據明慧網訊息,在被非法判刑(庭審)的983名法輪功學員中,有635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明確,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刑期共2500.83年。至少有6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含七年),非法最高刑期達十二年。貴州凱裏市文繼國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本溪市靳軍波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新鄉市牧王紀州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表2 2014年各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年數(635例)
地區  總年數  地區  總年數  地區  總年數 
遼寧  506.0  江蘇  80.58  山西  47.74 
黑龍江  174.5  湖北  77  陝西  42.5 
山東  151.66  內蒙  73.5  雲南  42 
河南  146.25  天津  69  安徽  38 
四川  135.24  貴州  65  新疆  29.5 
河北  118.14  北京  58  福建  17.66 
湖南  107.5  上海  56.5  寧夏  10.5 
吉林  107.5  浙江  55.66  青海  4 
江西  93.65  重慶  55.25  廣西  0 
廣東  90.0  甘肅  48  海南   
           
合計  2500.83 

圖2
圖2 2014年各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年數情況(635例)

從圖2和表2我們可以看出: 2014年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總年數最瘋狂的地區是遼寧省,竟達506.0年,是黑龍江的2.9倍,約佔全大陸總年數的百分之二十。其次是黑龍江、山東、河南、四川、河北、湖南、吉林,非法判刑總年數均達百年以上。再次是江西、廣東,等等。有些地區如河南雖然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居六位,但被非法判刑總年數並不低,位第四。

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刑期分布情況

通過對突破中共邪黨封鎖傳遞出來的635例有非法判刑刑期的案例統計: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緩刑的24人,佔百分之三點八;

被非法判刑五年以下455人,佔百分之七十一點七;

被非法判刑五年至七年以下91人,佔百分之十四點三;

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含七年)65人,佔百分之十點二。

如下面圖3所示。

圖3
圖3 2014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情況(635例)

25個地區出現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七年以上(含七年),具體地區、人數情況見表4。

表3:2014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七年(含)以上情況(635例中) 單位:(人)
遼寧  11  貴州  4  山東  2  重慶  1 
河南  7  內蒙  3  廣東  2  山西  1 
吉林  6  天津  3  江蘇  2  甘肅  1 
湖南  6  四川  3  陝西  2  安徽  2 
黑龍江  4  河北  3  江西  2     
合計  65 

從上面表3我們可以看出,有些地區如河南、貴州、內蒙、陝西等,雖然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不是位於前列,但加重迫害的程度並不小。下圖2014年各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也說明了這一點。

圖4
圖4 2014年各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

2014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為12年,出現在遼寧、河南、貴州。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八年(含)以上的有26例,分別是:

遼寧7例:
靳軍波被本溪市法院非法判十二年;
張玉琢被朝陽市法院非法判十年;
郭延達被營口站前區法院非法判十年;
馬瑞田被大連金州區法院非法判八年六個月;
韓錫傲被營口鱍魚圈法院非法判八年;
劉潤林被瀋陽市東陵區法院非法判八年
王秀燕被本溪市明山區法院非法判八年。

黑龍江3例:
關淑麗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非法判十一年、
馮雪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非法判九年;
謝偉被齊齊哈爾法院非法判九年。

吉林3例:
孫鵬被松原市前郭縣法院非法判十年;
崔洪文被松原市中級法院非法判九年;
王悅被松原市前郭縣法院非法判八年。

貴州3例:
文繼國被凱裏市法院非法判十二年;
汪仁芝被凱裏市法院非法判十年;
包正韋被凱裏市法院非法判八年。

河南2例:
王紀州新鄉市牧野區法院非法判十二年;
劉東方被平頂山市魯山縣法院非法判九年。

安徽1例:孫裕豐被太和縣法院非法判八年。

山東1例:陸雪琴被青島市北區法院非法判十年。

廣東1例:鄧芳英被梅州梅江區法院非法判十年。

陝西1例:李華被西安市法院非法判九年。

重慶1例:劉道權被沙坪壩區法院非法判八年。

河北1例:葛秀麗被衡水市景縣法院非法判八年。

江蘇1例:孫梅英被徐州豐縣法院非法判八年。

湖南1例:鄧燁被湘潭法院非法判八年。

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詳細情況請看《附錄:2014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名單》。

四、附錄:2014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名單下載(9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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