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救同修過程中的一些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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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

一、消除間隔,發揮整體的力量

去年,居住在我市的一位外縣同修A,被她戶口所在地的公安人員在樓下蹲坑綁架,關押到縣看守所。聞此消息,我們相互通知發正念,鼓勵她娘家人去公安局要人。

幾天後聽說A同修送到洗腦班去了,我們就往洗腦班發正念。幾個月後,聽說A同修從洗腦班又送回來了,我心想A同修可能要回家了。又過了幾個月,聽說A同修被邪惡批捕了,我不禁大吃一驚,怎麼回事?不應該這樣啊!

這時我想起了師父的話:「他的事就是你的事」[1]。我低下頭來問自己,把A同修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了嗎?沒有。為甚麼呢?向內找,原來對A同修還有一絲怨心。因為在這之前,A同修和另外兩名同修經常召集本地同修到縣城、鄉下發真相資料,每次都是幾車人。參與的同修回來說她們三人經常爭執,同修們在旁邊看出了她們都有一顆「爭權」的心。如此大家很著急,就讓幾位老同修找她們交流,交流了幾次,就是聽不進去。她們認為別人有怕心,還講其他做事的人不注意安全。老同修只好說,以後到哪去做事就說一聲,大家幫你們發正念。可是她們還是不打招呼,我行我素,結果連連出事。多位同修遭綁架後被非法勞教、判刑,其中有三位是司機同修,她們三人也先後遭綁架,其中有一位被邪惡判了三年,同修的一輛汽車被邪惡收繳了,給整體證實法帶來慘重的損失。

我想,事情已經過去了,不能再怨同修了,當初看到問題,卻沒能幫上她們也是自己修的不好的原因。同修做事是有點過急,但是那顆救人的心是好的,我們要看同修的閃光點,不能老看同修的缺點,同修的缺點有師父有大法歸正,決不允許邪惡找藉口迫害!

同時我還找到自己的依賴心,依賴A同修戶口所在地的同修和她被關押地的同修。認識上來後,我們三個地方的同修聚集中在一起交流,大家消除了心裏的間隔,也認識到了自己的責任,我們商量著聘請正義律師,同時搜集公、檢、法人員的電話上明慧網,寄信、發短信等等。

我們發現在整體心態不純時,A同修在魔窟被邪惡肆無忌憚的迫害著,迫害的很厲害。間隔消除後,大家的念正了,整體的能量場就強了,A同修的正念也強了,她把自己遭到的酷刑曝光出來,與外面的同修形成整體,共同否定迫害。

二、營救同修要堅持不懈

以前在我們市一聽說哪個同修被綁架,大家都會主動的配合營救,找家屬的找家屬,發正念的發正念,寫信打電話等等。但是一聽說同修被送去勞教了或判刑了,就認為要不回來了,無可奈何了,營救就自動終止了。這時邪惡可高興了,就針對整體的這個大漏洞,再有同修遭綁架,很快就送到勞教所或監獄去了。

我們就針對這個問題分析:甚麼批勞教、判刑就定性了,誰定性的,邪惡定性的,不是師父定性的我們就不能承認!甚麼拘留、勞教、判刑不就是名詞變了嗎?對同修來說那都是非法迫害!認清此問題後,在營救A同修的過程中我們抱著一念:同修不回家,營救不停止!

三、不偏離救人的基點

我市在一次營救同修中,整體同修也很努力的做著該做的事情,可是遭綁架的同修卻被邪惡枉判三年。

聽到消息後,我心裏很難受,(情)心想在法庭上,律師的義正辭嚴不是辯的對方無言以對嗎?怎麼還會判三年呢!(求結果)同修們都在找,這時有位同修說,因為律師辯的好,大家都起了歡喜心。我向內找,當時確實有歡喜心,還有情的執著。因為此同修比我兒子才大幾歲,曾被非法勞教過,回來時間不長又遭綁架了,我有點心痛,天天幫他發正念。聽說律師辯的那麼好,心想這下總該放人了吧!沒想到是這個結果。

通過學法,從中體悟到,營救同修的過程,就是救度那些公、檢、法、司人員的過程。如果這些人明白真相了,就不會被邪惡操控著迫害同修,就會站在正義的一邊而被救度,如果他是一個王,被救度的就是一個龐大的天體。這就是我們師父所要的了。

明析法理後,在營救A同修的過程中,我們三地同修緊密配合,有到看守所近距離發正念的,有寫信、發短信勸善的,也有海外同修打電話講真相的。當A同修在洗腦班遭到邪惡暴打、凌辱、野蠻灌食、打毒針的酷刑曝光後,我們做成真相資料、不乾膠,大量的張貼、發放。我們把A同修遭迫害的過程寫成控告信,附上簽名手印、真相資料寄到縣、市、省的政府、人大、紀檢、婦聯、檢察院及中央紀檢舉報中心等十幾家部門。還針對法院頭頭用快遞郵寄《永恆畫冊》、《九評》光盤及真相小冊子等等,曝光邪惡的同時,救度那些被邪惡毒害最深的政府人員。

A同修被非法開庭的那天,邪惡如臨大敵。法院周圍到處是便衣、警車,還有全副武裝的特警。在師父的加持下,在整體同修正念的作用下,那些人都惡不起來。法庭內氣氛平和,法官和公訴人都沒有惡的語言,庭審中,一位法官當庭暈倒下去了,這應該是上天的警示!可是那些迷中的所謂執法人員還是被邪惡操控著,非法枉判A同修五年。

我們沒有被這一假相嚇住,針對此結果,同修們遵行師父的法向內找:看看是不是大家有求結果的心?有就去掉它。我們靜下心來回想整個營救過程並沒有偏離救人的基點,我們把A同修遭酷刑的不乾膠,大量張貼、發放,使眾多民眾了解了法輪功真相和大法弟子遭中共迫害的內幕。幾千人的徵簽手印就是幾千生命的得救!這就是邪惡最害怕的。所以演化假相來阻擋,我們不為其所動,正念十足,繼續為A同修請律師上訴,繼續做著應該做的一切。A同修也正念十足的表示:要一直往上告!

我有時想:邪惡能操控那些公、檢、法、司人員做壞事,那麼我們大法弟子就能用正念叫他們做好事!師父不是說大法弟子是神嗎?

在慈悲師父的加持下,在正義律師的配合下在海內外同修整體的正念作用下,中院法官清醒的作出了裁定:「原審決程序違法,……撤銷某某法院某某號刑事判決,發回某某法院重新審判。」

聽到此消息,我心裏很高興,但馬上意識到不能生歡喜心,我跟自己說:高興甚麼?如果做的好,同修早就回家了。這只是師父正法正到這一步的表現而已。

四、對請律師的體悟

A同修聘請的律師,表面看很斯文,說話聲音不高,在辯護過程中,邪惡又把話筒做了手腳,聲音不如對方洪亮。因此家屬滿心消沉,A同修人心也有所動。

在多次的接觸中,我對兩位律師慢慢有所了解,他們在全國各地為遭迫害的同修日夜奔忙,有時為趕車顧不上吃飯,顧不上休息。A同修開庭的前一天,A律師沒趕到我市的火車,坐到鄰市已是半夜,我們的一位同修接到電話,急忙開車到鄰市把A律師接到本市已是凌晨四點多鐘了,剛躺一會兒就起床。在去法院的車上,我親自看到A律師從包裏翻出《致公、檢、法、司人員的信》給B律師:看看吧!等會兒「正念正行」!

A同修上訴後,我陪A律師去中院,親自看到A律師面對接待人員講法輪功真相,與辦案法官交流了很長時間。每次見面,他們都是精神十足,從不叫累,從不氣餒。師父講:「三界之內的一切生命都是為法而來、為法而成、為法而造就的」[2]。我認為律師也是為法而來的,也是在履行他們的使命,是師父安排配合正法來的。

但是大法弟子是助師正法來的。那麼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我們大法弟子必須是主角,律師是配角。所以不能依賴律師,大法弟子要起主導作用。營救同修成功與否,完全看整體同修的心性與配合好否而定,絕不會看哪個律師辯的對方無言以對而定。律師只要是明白真相,敢為同修做無罪辯護就可以聘請。

五、談談在整體配合中的重要環節

1、整體發正念針對此事要定時定點,必要時按地段分片24小時接力發正念,不讓邪惡喘息。整體發正念的範圍越大越好,周邊地區能通知到的都通知到。

2、要有主要協調人,無論是家屬去公安局要人,還是律師去法院辦手續,都要安排同修陪同加持正念,清除邪惡,同時掌握對方的心理動向。

每次活動前,要通知全體同修發正念,回來後要把對方的態度和重要細節整理文字發給大家,並及時上明慧網,好讓海內外同修有針對性的寫信或打電話勸善,效果更好。同時讓每位同修了解事情的進展,對整體發正念效果也會更好。

3、及時的把邪惡迫害同修的罪惡大量的持久的曝光,最好是家喻戶曉。那樣會大大消除迫害因素,因為邪惡是最怕曝光的。

4、總結經驗,對遭迫害同修的「情」或者挑同修的毛病,求結果的人心,還有對事情進展好而產生的歡喜心等等,都是邪惡加重迫害同修的藉口。

粗淺認識,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在此叩謝偉大的師尊!弟子一定精進實修,用心救人,兌現誓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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