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整體配合營救 派出所作出正確選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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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 「下午一點,一個同修手上還有四張光盤了,本鎮派出所的四個警察突然出現在這個同修身邊,當場把同修綁架到派出所。其他同修看到了,一邊發正念一邊回縣城。到縣城後,幾個同修分別通知全縣同修發正念,解體迫害同修的一切邪惡;一個同修到被綁架的同修家告訴其家屬;另一個同修趕快上網,向明慧曝光綁架事件,並聯繫周邊縣市同修,請正念配合營救;其餘同修組織電話組同修,立即給派出所打電話,這一切緊張而有序的工作,在大家的配合下,不到一小時全部完成。

「電話組的同修,不停的對派出所打電話:講法輪功是甚麼,講善惡有報,講迫害元凶李東生、周永康被抓等真相。最後警察說:『我們徹底被你們法輪功打敗了,人已經放了。』」

讀著明慧網發表的《整體配合營救 派出所作出正確選擇》一文,為「該地區」同修的正念正行所感動,迫害發生了,救同修是主線,每個同修是一個法粒子,各自射放著正的強能量,溶合成一體,威力無窮,震懾、解體了邪惡。

聯想到我地區,二零一一年八月我地二十多名同修遭綁架,因師父的保護和點悟,檢察院三次將案卷退回到公安局;法院枉判同修後,監獄又三次拒收,面對著同修被非法關押,我地區同修大部份在關注「亂法」,小部份同修處在無奈和抱怨中,雖然各自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做著講真相救人的事,但缺少了整體無間的配合,造成震懾、解體邪惡的力度有限。直至今天同修間仍有莫名的間隔沒有消除,各做各的,尤其有新的迫害發生時,就彰顯了整體配合的不足。

與同修比,我們差在哪裏?下面在自己的心性層次上做點探討。從法中我們知道,任何干擾講真相救人的事的出現,都有另外空間黑手、亂鬼的因素參與,也因我們有要修去的執著。我們走正了,任何邪惡干擾不了。我們的執著在哪?第一,無私無我和執著自我的區別,第二,善和怨的區別。

「執著自我」是為私的,會讓一個普通的修煉者,認為自己修的好,只見他人的不足,聽不得他人的意見,不能向內找發現自己的執著,並及時修去執著;而對一個協調同修,危害會很大,不僅自己不能及時向內找修去執著,更可能帶動大範圍的同修偏離法,尤其在整體存在崇拜、依賴某個同修時。

「怨」心,有怨心就沒有做到師父要求的「善」,也是在向外看,是還處在情內被情所困。

怎樣才能修去「執著自我」和「怨」的心?對照法我們知道,修煉的路上沒有偶然的事情,修煉沒有局外人,師父講過:「法能破一切執著」[1]。

師父告訴我們:「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2]。當我們能沉下心來學法或背法,我們就在同化法。遇到了任何人和事,例如,惡的行為,怨的表現等我們就不會只陷在表面的對與錯中,而是會向內找自己,因為我們的一切有師父安排,對方往往是我們的一面鏡子,是師父點悟我們,讓我們發現我們自己的執著,並修去它。

心性層次有限,如有不足,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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