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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中衛市二審開庭 610公檢法製造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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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下午三點,寧夏中衛市法院在中寧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丁乾(優秀教師)、尤海軍二審開庭。中共政法委、政府機構、武警、610、公檢法司、辦事處、居委會人員一起出動,大動干戈,耗費民脂民膏,人為製造恐怖氣氛,給當事人及其親友施加壓力,盡顯其窮途末路下邪惡張狂的本性。

庭審耗時約四小時,儘管庭長(審判員)與公訴人受610操控,多次打斷丁乾、尤海軍的辯護發言以及律師的辯護發言,兩位律師從法律條款、證據鏈方面做了有力的辯護,丁乾和尤海軍從修煉做好人方面給自己做了辯護。當庭沒有宣判結果。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中寧縣公檢法人員合夥上演了一出偽證據、偽鑑定連連的庭審,對被綁架迫害半年多的法輪功學員丁乾(丁發棟)、尤海軍非法庭審,六月初,誣判丁乾三年、尤海軍三年半。丁乾、尤海軍倆人上訴。

據悉,在二審開庭前期,寧夏610人員就向中共的政法委報告了兩名法輪功學員聘請正義律師辯護的事情,政法委通過北京市司法局給律師施壓,在律師會見當事人及開庭前北京市司法局人員都曾威脅律師。中衛市法院還通知律師開庭前要提前到法院接受「安檢」。針對此次開庭,中衛市市委、人大、610、公檢法司相關人員在十日召開了會議,對非法開庭做了詳盡的部署。

八月十一日二審開庭當日,中衛市中寧縣城如臨大敵:各條道路部署了監控車輛和便衣;各街道劃路段四個警察一組,騎摩托車來回巡邏;法院門口部署了消防車、防暴大隊的車、武警的車、公安的車,消防隊員、防暴隊員、武警、法警,公安的人,有的坐在車裏、有的來回走動。寧夏610的王滿、中寧縣公安局副局長王金成和國保大隊長劉勇在法院門口「督戰」;法庭內外均有便衣在偷偷拍照,劉勇也不時的拍照;法庭內有十來個公安和法警來回走動,旁聽席後排還有四、五個警察,並排坐在一起。

法院除常規的安檢門,法庭門口還增設了兩道安檢門;法警在門口安檢時強行將律師的手機電池卸掉密封暫存、將電腦檢查後密封暫存,律師強烈抗議,法警隊羅隊長給律師答覆:這是前一天市領導和各部門開會定的方案,必須執行。因律師電話被監控,接送律師的車輛出發時,就有車輛尾隨跟蹤。

開庭時,公訴人非常邪惡:當律師拿出媒體刊登的關於十四種邪教不包括法輪功這樣強有力的證據時,直接就否定掉了;肆意打斷律師的辯護發言,並發表自己的邪惡言論。

丁乾當庭強烈要求從新鑑定證據,並指出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據是偽造的,且鑑定機構隸屬寧夏公安廳沒有資質,公訴人武斷地答覆:鑑定機構具備鑑定資質。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在理屈詞窮時表示:我們只執行兩高的「通知」(此通知不是法律條款)。該公訴人從宣讀起訴書到法庭辯論的整個過程中一直信口雌黃,隨意對當事人進行有罪的定性和推斷,對當事人及律師的辯護置若罔聞,辯論結束時還要求法庭維持原判。這個公訴人整個過程中表現出既沒有專業知識,又沒有素質,就是個典型的法盲加流氓。

當庭承辦庭長(審判員)呂國福受610操控,多次打斷丁乾、尤海軍的辯護發言以及律師的辯護發言,對當事人的提問多都是在「有罪推定」前提下進行的誘導式提問。在當事人丁乾提出從新鑑定證據時、律師三次要求拿掉當事人械具時、律師要求公訴人迴避時,呂國福要麼裝聾作啞,要麼武斷拒絕。

庭審過程中,審判長王意宏裝模做樣不多說話,但在丁乾強烈要求從新做筆跡鑑定時,王意宏答覆:不予從新鑑定。當庭蘭律師依法提出要求:請公訴人迴避,被王意宏拒絕。

庭審期間,有一名旁聽者中途出來打了個電話,返回法庭過安檢門時身上裝的MP3被檢出來暫存。劉勇聞訊後帶人從法庭將其綁架。這個旁聽者在途中走脫後,劉勇惱羞成怒,像一隻瘋狂的獵犬,幾度帶人到處搜捕無果,悻悻而歸。庭審後,劉勇和一個便衣還給每個到庭的人拍了照,旁聽人員乘坐的車輛和律師乘坐的車輛再次被跟蹤,便衣還跟蹤了其他參加旁聽的人。

八月十五日,吳忠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羅新平非法二審開庭,寧夏610再次調動各方人員跟蹤法輪功學員。

另外獲悉,因八月份中衛市、吳忠市兩起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二審開庭,寧夏610人員操控各地派出所、辦事處、居委會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各種方式的騷擾:銀川市借「衛生達標考評」安排各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人員紛紛出動對法輪功學員監視住所、跟蹤、到家「談話」、拍照。八月二十日上午,銀川市金鳳區黃河東路辦事處和銀啤苑居委會的劉月霞等到法輪功學員家,進行威脅恐嚇式「談話」,還將談話內容作了記錄、強行照相。

丁乾、尤海軍遭迫害簡要經過:

丁乾(丁發棟),今年五十二歲,原係寧夏青銅峽市一所中學的優秀教師,還是寧夏優秀鍵盤手,他的音樂作品在全國首屆中音杯獲獎。他於一九九八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不久後,折磨他二十多年的病痛奇蹟般地痊癒了。九九年七二零法輪功遭迫害後,丁乾曾四次被中共勞教,遭受過關禁閉、坐老虎凳、毒打等酷刑折磨,身陷囹圄逾八年,二零一三年五月初從勞教所回到家中。此次是他第五次遭迫害。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尤海軍,今年四十四歲,工程車司機,和母親、女兒祖孫三人相依為命,生活艱難。尤海軍被綁架後,家人無論從精神上還是經濟上都遭受了嚴重打擊。他十三歲的女兒遭毒打、恐嚇,幾度輟學,年邁的母親曾到縣公安局喊冤被局長李滿洲指使手下幾人抬到外邊扔了,他妹妹被單位領導威脅不許為尤海軍喊冤叫屈,否則就開除。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中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劉勇等夥同中衛市公安局多名警察,闖到中寧縣法輪功學員尤海軍的家,綁架了尤海軍和正在做客的丁乾。尤海軍被綁架後,曾絕食抗議迫害,人奄奄一息,公安人員還隱瞞消息。劉勇等急於「立功」,一方面給丁乾偽造證據,另一方面給尤海軍找「罪證」。劉勇多次帶人闖到尤海軍女兒尤清就讀的中寧縣黃濱小學,恐嚇僅十三歲的孩子。一次孩子被幾個警察恐嚇得兩腿發抖不會說話,幾天後都無法恢復正常。劉勇逼迫尤清沒有結果,就唆使尤清的數學老師陳秀玲作惡。有一次陳秀玲拿教鞭使勁在尤清身上頭上亂打,直到把教鞭打折才住手。陳秀玲每次施暴時,尤清年幼的同學無不驚恐萬狀。

劉勇等將捏造的證據交到檢察院,檢察院兩次退偵。公安局副局長王金成、劉勇、楊林等直接偽造證據,第三次將此案提交到檢察院。檢察院不堪610施壓,草草將此案交到法院。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中寧縣公檢法人員合夥上演了一出偽證據、偽鑑定連連的庭審。辯護律師為當事人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從法律層面闡述了修煉法輪大法是完全合法的,「真善忍」是普世價值,要求當庭無罪釋放當事人。律師在辯護過程中屢屢被審判長和公訴人無理打斷,審判長張民鵬還說:不要提敏感詞語!

法院採信偽造的證據,在六月初誣判了丁乾、尤海軍,分別為三年和三年半。丁乾、尤海軍兩人都上訴且各自聘請了正義律師。

目前,丁乾、尤海軍已被非法關押近一年時間了。

此次二審參與庭審人員:
審判長:王意宏;
承辦庭長:呂國福;
審判員:張瑜;
書記員楊敏(明);
公訴人姓名未知。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責任人:
中衛市區號0955 郵編755000
中寧縣郵編:755100 區號:0955
1、中衛市政法委:拓兆旺13409558977
2、中寧縣公安局:
局長 李滿洲
副局長 王金成13629532999
國保大隊長 劉勇13629553868
國保指導員 周旭13739531123
警察 楊林
3、中寧縣看守所:
所長 田興光13739584666、5024519、5790101-801
副所長 張建斌13519258395、5028918
4、中寧縣法院:
院長 雍振海 0955-7074666、15609558899
審判長 張民鵬 0955-7074616、18909551895(參與一審)
副庭長 潘如軍 0955-7074617、18909558867 (主管此案)
審判員 馬明謙
書記員 卡某
5、中寧縣檢察院:
檢察長 孫鳳玲13739503999
公訴人 黃瑩瑩13723346332
公訴科科長 譚豔玲18009561519
6、中寧縣黃濱小學:
惡人:陳秀玲
副校長:何文虎
語文老師:王素萍
7、寧夏中衛市法院 郵編:755000
審判長:王意宏13723333858、0955--7074025、
承辦庭長:呂國福18709556677、(0955--7074027)、
審判員:張瑜13723332245、0955--7074027、
書記員:楊(敏)明0955---7074027
8、寧夏銀川市金鳳區郵編:750011
寧夏銀川市金鳳區黃河東路辦事處:劉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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