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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富平縣法院非法庭審兩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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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富平縣法院刑事法庭對被非法關押半年多的兩位法輪功學員侯華寧、林正正進行了非法庭審。兩位辯護律師依據中國現行法律與事實,駁斥了「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指控,要求當庭無罪釋放二人。

侯華寧,四十六歲,富平縣莊裏鎮初級中學教師;林正正,五十八歲,富平縣莊裏鎮陝西壓延設備廠退休工人。二人堅持修煉法輪功,講真相救世人,二零零八年七月,遭到西安市高新公安分局非法勞教一年多的迫害。

二零一四的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侯華寧、林正正二人在住地周圍的莊裏鎮農村發放並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當地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到富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莊裏鎮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抄家搶劫。

家人聘請了正義維權律師,及時向檢察院提交了依據法律事實作出的《不起訴意見書》,但在富平縣政法委及610頭目的主使下,富平縣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合謀對二人提起公訴,非法開庭審判。

非法庭審中,二人從親身體驗闡述了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揭露國內對法輪功歪曲宣傳完全與事實真相相反,並表達了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無罪。

兩位律師依據中國現行法律事實,指出中國政府所明確的十四種邪教中並沒有法輪功,兩位法輪功學員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受憲法和法律保護;充份駁斥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指控,要求當庭無罪釋放二位法輪功信仰者。

法庭調查和主要無罪辯護內容非常精闢,引起了大多旁聽者的共鳴。但在非法庭審過程中,審判長顯得不耐煩,並打斷律師完整的辯護。

中共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毫無法律依據,那些為江澤民集團製造的罪惡繼續背書者,將會像王立軍、薄熙來、徐才厚、周永康之流一樣,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參與本案的公訴及審判人員,你們將必須承擔本案的法律責任。在歷史的關鍵時刻,善惡選擇在於一念,我們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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