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高香女士,五十四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被撫州市崇仁縣惡警綁架,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被崇仁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家屬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並聘請廣州律師作無罪辯護,撫州中級法院無理拒絕上訴,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直接把王高香關押到江西女子監獄。
江西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極其殘酷邪惡,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折磨的精神失常、身體損傷或生命危險等。據悉,王高香一入獄,惡警唆使一女死刑犯以不准她吃飯、不准大小便、不准睡覺等下流方式,強迫王高香等法輪功學員「轉化」(即放棄信仰),使她們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之後,惡警又換了一個女重刑犯對王高香「嚴管」迫害。
江西女子監獄不許家屬看望王高香女士,更多的迫害事實還被掩蓋著,家屬對此非常憂心和焦急。
二零一四年四月底,王高香女士的丈夫和單位領導去看望她,監獄惡警以「四二五敏感日」為由不讓接見;
五月底,王高香女士的丈夫再次看望妻子,惡警以王女士沒「轉化」,上級不許家屬探望為由,拒絕接見。
惡警還告知王女士的丈夫:要看望妻子,須得到監獄電話通知,沒接到通知之前,家屬不要來(意味著來了也不讓看)。
又等了一個月,可家屬沒得任何通知。焦急無奈的丈夫,於六月底,第三次到監獄看望妻子,惡警以同樣的藉口不讓接見。
至今,王高香女士家屬都無法看到她,家屬親友非常擔心她的安危,幾乎每天都在痛苦無奈的煎熬中度日。
江西女子監獄是個迫害法輪功學員非常邪惡的地方,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不「轉化」就蹲小號,不准吃飯,不准睡覺等。
演示:關小號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三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陳文女士,二零零六年十月,被南昌市青雲譜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後,在江西省女子監獄,被關進禁閉室,惡警陳利派一些凶殘的「包夾」,對她進行「車輪戰術」迫害,二十四小時的折磨,不准睡覺,早上不給飯吃,一天只給一杯水,使得陳文身體很消瘦蒼老,與實際年齡相差很大。歷盡折磨後,陳文被迫害得理智不清,常常一個人發呆,不能正常地生活。
江西省都昌縣法輪功學員胡火英,六十三歲,二零零八年三月被中共綁架,並在奧運前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在江西省南昌市女子監獄被殘酷迫害達兩年多,被迫害得身體虛弱,精神不振,雙眼幾近失明,經獄醫檢查,兩眼已經不能正常視物了,但是獄警們仍然不放過奴役她。
江西省南昌市南鋼法輪功學員吳志萍,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八日被青雲譜公安分局惡警綁架,遭非法判刑三年,在江西省女子監獄,長期被每天二十四小時罰站,不讓睡覺,眼睛只要一瞇,包夾就會往她眼睛噴風油精。吳志萍遭百般殘酷折磨,被迫害得尿血,身體極度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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