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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國仙在江西省女子監獄備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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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都昌縣法輪功學員曹國仙於2010年3月21日被綁架後,6月2日被都昌縣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後經南昌市中級法院改判有期徒刑二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女子監獄(江西省新建縣境內),遭受酷刑迫害有三個多月,惡警利用各種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方法,企圖制服曹國仙,使她「轉化」(放棄信仰),最終都不得逞。

管教就教唆包夾曹國仙的犯人,每天24小時迫害她。曹國仙不但每天要做14個小時以上的奴役勞動,製作雨傘的任務,還要完成包夾犯人的工作任務。晚上,還得接受所謂的「學習」(被迫看污衊法輪功的材料),這一切都不能改變曹國仙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她堅持在獄中發正念,清除邪惡迫害。

曹國仙,女,1951年出生於都昌縣西源鄉。1999年3月開始修煉,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很大。十一年來,在外面,面對中共對法輪大法的陷害,及西源鄉政府與西源鄉派出所不斷的騷擾,恐嚇,她都能在各種情況下,講清真相,制止迫害;在家裏,面對不明真相的丈夫的長期打罵,能忍辱負重,無怨無悔的做好家庭主婦的一切。雖然最終,由於丈夫在外有女人,曹國仙被迫離婚,生活在都昌縣三汊港鎮兒子家,但她一直堅持法輪大法的修煉不動搖,在群眾中留下了大法修煉者良好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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