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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撫州市王高香仍被看守所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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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撫州市法輪功學員王高香於2012年11月被當地警察綁架抄家,至今仍被撫州市看守所劫持,惡警揚言要對她判刑。

王高香(女),今年59歲,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人,1998年冬天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她患有胃病、腎病、婦科病等多種疾病,經常身體浮腫,不思飲食,全身無力,眼睛流淚。特別是胃病嚴重:胃裏插了管子,穿了線。無論是大型正規醫院還是在民間求治,吃了好多藥,花了好多錢都無濟於事。煉功後一切病痛不翼而飛,臉色紅嫩,渾身輕鬆,再也沒吃過一片藥。

王高香的親身經歷使她堅修法輪大法,儘管中共竭盡所能地對法輪功抹黑、誹謗、迫害,她仍然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並把大法的美好告訴身邊受騙和正在遭受病痛的人們,也就是告訴人們法輪功的真相。

2005年10月15日,王高香因堅持修煉法輪功給人們真相資料,被崇仁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因當時崇仁縣看守所一女刑事犯撞牆自殺,被王高香及熊賽英(法輪功修煉者)及時阻止,並告之法輪功師父講的不能自殺的法理,挽回了該女子的生命,也讓其明白了自殺有罪的道理。可當時崇仁縣看守所陳所長及其他中共官員只出示了熊賽英救人的證明,而隱瞞了王高香救人的事實。原因是王高香家人沒背景。後王高香家人知道此事,這些官員心虛,最後給王高香改判為一年半,送至撫州市女子監獄,遭受了嚴冬赤身冷水潑身、包夾毒打等殘酷迫害。

2012年11月15日,王高香在發送法輪功真相資料後再次被崇仁縣惡警綁架、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大量真相資料及幾百元現金。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撫州市看守所受迫害:在裏面強迫做奴工──折清明節掃墓給死人燒的「金元寶」。看守所不讓其家屬接見,過年都不讓送食物。並多次逼迫王高香說出大法真相資料的來源,惡警國保大隊長熊旭東更是揚言「不說出資料來源則判她五年以上」。

王高香雖在這種不公及非法的對待下仍堅持修煉人的原則「真、善、忍」,告訴迫害者們大法的美好及大法真相。信仰無罪,給人真相資料符合中國憲法無罪,真正受矇騙和犯罪的是他們這些執法者,知法犯法,為一己私利忘卻良知,毒害的是世人。善惡有報是天理,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現今王高香家人十分擔憂,並請了毛、姜兩位律師為她作無罪辯護。

涉案主要責任人及單位:謝祖鵬(縣委書記)、程新飛(縣長)、黃文良(副書記、綜治辦主任)、鄒國勝(公安局長)、陳小榮(看守所所長)、朱春輝(副所長)、崇仁縣看守所、撫州市看守所、崇仁政法委610、崇仁國保大隊、崇仁公安局

政法委書記:鐘建平(電話:0794-6321149,手機:13907942171)
公安局局長:鄒國勝(電話:0794-6315088,6324484;手機:13907942879)
國保大隊長:熊旭忠(手機:13907942152,電話:0794-6323281)
國保大隊教導員:王小春(手機:13979443363,0794-6329958)
610辦公室主任:周安經(電話:0794-6318926,手機:13879421950)
610辦公室副主任:呂正彪(電話:待查,住宅:待查;手機13879421266)
還有其他相關人員待查。
公安局總機:0794-6324484,政法委辦電話:0794-63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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