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陳繼環(60歲)腿殘疾,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勞教、關押在臭名昭著的哈爾濱萬家勞教所三年;二零一零年又被依蘭法院冤判四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一三年末才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經不住丈夫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陳繼忠的妻子被嚇得精神崩潰了,經常犯癲癇病昏迷不醒失去知覺。沒有丈夫的照顧,妻子曾經暈倒在爐子上、油鍋裏、廁所中,胳膊、腿多處燙傷,身上到處是摔傷。有一次她正蹲在鍋台門口(灶坑門口)填柴燒火做飯,突然病發四肢挺直沒有知覺,柴火從灶坑裏燒到外面,都燒到她左腿的腿肚子和褲子上她全然不知,幸虧這時外甥來看望,撲滅她腿上的火,才免於被燒死,但腿肚子留下一個深深的疤痕……二零一二年的冬天陳妻被凍死在稻田。
陳繼忠一生忠厚老實,待人和氣,在41歲那年才結婚,沒孩子。在中共搞文化大革命的初期,陳繼忠父母相繼去世,撇下兒女四人無依無靠。作為大哥的陳繼忠就像父母一樣,照顧著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擔起養家糊口的重擔,維持一家四口人的生活。陳妻患癲癇病、哮喘病、耳聾、頭疼、常年吃藥,生活過的十分艱辛。
陳繼忠家 |
一九九六年陳繼忠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又能勞動,生活狀況好了很多;陳妻也受益良多,身體也健康了;夫妻倆沐浴在佛光之中。妹妹陳繼環腿有殘疾,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陳繼忠第一次被枉判五年、妹妹被非法勞教三年
陳繼忠與大弟弟68歲、妹妹陳繼環,住黑龍江省依蘭縣道台橋鎮永慶(原來叫永和)村;二弟弟居住在內蒙古大楊樹。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打壓法輪功以來,陳繼忠與妹妹陳繼環多次遭受迫害。
依蘭縣道台橋鎮派出所所長王旭東,男,40多歲,此人利慾熏心,為了邀功請賞,積極參與迫害當地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這些年來,他曾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和抄家。二零零一年,王旭東參與對陳繼忠綁架三次,陳繼忠被依蘭縣看守所非法關押260天,非法罰款五千多元。同時,他還將陳繼環綁架拘留、非法勞教三年,陳繼環在萬家勞教所遭到了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二年,陳繼忠第四次被綁架,依蘭縣法院偷偷冤判五年,後又偷偷的沒通知家屬送到佳木斯監獄非法關押迫害,家人不知去向,陳繼忠一度下落不明。後來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明慧網大陸綜合消息報導中得知陳繼忠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家屬才找到陳繼忠的下落。
中共酷刑示意圖:「飛」 |
二零零四年春天,佳木斯監獄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又一輪迫害,利用各種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其中三監區四分監區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了長時間罰站、彎腰「大飛」、電棍電擊等等酷刑迫害陳繼忠等人,身邊有兩個犯人作包夾,不准互相說話,不准下樓買日用品、不准通信、打電話、會見親人等。當時參與迫害的惡警有分監區區長胡文斌、教育中隊長劉鴻鵬、及一個姓曹的指導員。他們輪番對六十多歲的老人陳繼忠進行毫無人性的殘害,用卑鄙惡劣的手段毒打老人,直到打的陳繼忠大便都拉在褲子裏才罷休。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在這期間,惡警王旭東還召開各村屯會議,強迫其所轄村屯的村民出賣良知、舉報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參與對善良好人的迫害,從而害人害己!
兄妹再次被綁架,村民自發到公安局要求釋放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道台橋鎮小太平村不明真相的村民惡意舉報陳氏兄妹發真相資料,道台橋派出所長王旭東、姜俊等人再次將陳繼忠與妹妹陳繼環綁架。第二日,王旭東又夥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郭慶吉、宋宇哲等惡警非法抄了陳氏兄妹的家。
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陳妻拖著帶病的身體在親朋的陪同下去依蘭檢察院要人,要求辦案人幫幫忙,放陳繼忠回家,給他老兩口一個活路。沒想到在辦案人公訴科科長寧岩(女)的冷言冷語刺激下使老人當場又抽了過去。檢察院不但不維護正義為百姓做主,還迫不及待的將陳氏兄妹的案卷,在當天下午送到依蘭法院,根本不管陳妻的死活。
陳妻於2月8日去依蘭縣政法委要人。身體虛弱多病的她剛走到樓上就暈了過去,政法委的官員們見狀借開會之由紛紛躲開,老人又一次失望。之後老人又來到依蘭縣法院要人,范清祿庭長卻說:人是公安局抓的,公安局說放就放。之後,家屬多次找到依蘭縣公安局要求放人。國保大隊的警察欺騙她們說:回去等著吧,我們說了不算,報市局去審批了。陳妻和親屬到公安局要人時,被毫無人性的惡警嚇得倒在地上抽搐不止、口吐白沫……。公檢法部門之間的不負責任互相推諉,不把平民百姓的生死放在眼裏,令讓老人心灰意冷、悲憤交加。
陳氏兄妹的悲慘遭遇,引起永慶村村民的極大同情和關注,村民們紛紛譴責依蘭縣公安局不斷迫害陳氏兄妹的罪行。自發的村民百餘人坐著農用四輪車到公安局要求釋放陳氏兄妹。永慶村幹部也實在看不下去了,直接找到依蘭縣公安局要求釋放陳氏兄妹。
依蘭法院非法開庭冤判陳氏兄妹
依蘭縣公檢法部門不但無視民意不放人,而且互相串通,在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依蘭縣法院還非法開庭,法院大門外戒備森嚴、如臨大敵。大門外聚集了很多人,原來是邪黨法院今天開庭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陳氏兄妹二人。說是公開開庭卻不許民眾參加旁聽,大門口和審判庭門口,有很多巡警和法警看門。即使是家屬,也只是在後來一再強烈的要求下,才允許陳妻、陳繼環的丈夫、兒子和陳繼忠的大兄弟媳婦四人到庭旁聽,陳繼忠的大弟弟和從內蒙古大楊樹回來的二弟弟都沒讓進庭。
依蘭縣法院在非法審判陳氏兄妹時,兩人的家屬聘請正義律師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條款為他們做無罪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對檢察院公訴人寧岩的違法行為做了有理有據的駁斥。公訴人寧岩當庭出示偽證,審判員呂守方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還示意坐在旁聽席上事先安排好的人大哄大嗡,以流氓式的行徑阻止、威脅、攪鬧法庭、干擾律師辯護。更有甚者,法警還當庭辱罵律師,律師多次提出抗議說,如果再打斷他講話就退庭。在此情況下,律師才得以繼續辯護。
律師理直氣壯的辯護到:
第一、法輪功不是×教,我國法律沒有把法輪功定為×教(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根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陳繼忠從事修煉法輪功活動不構成犯罪。律師指出,關於哪些組織屬於邪教組織,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一共14種,這裏面不包含法輪功組織,也就是說有關國家機關沒有把法輪功組織認定為邪教。
第二、公訴機關指控陳繼忠構成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缺乏事實依據。根據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還必須同時具備「組織和利用×教組織的行為」和「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兩個要件才能構成。
第三,公訴機關僅憑陳繼忠有傳播法輪功宣傳資料的行為就指控陳繼忠犯了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屬於適用法律不當。
第四,公訴機關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這個罪名對陳繼忠進行指控屬於越權違法行為(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第五、陳繼忠的行為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依法不能按犯罪處理。
辯護律師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陳繼忠實施了組織和利用×教組織及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做出無罪判決。同時,陳繼忠修煉法輪功,宣傳法輪功屬於信仰自由的範圍,是他的憲法權利,我國法律沒有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根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應當庭宣布陳繼忠無罪釋放。
最後法院不得已才草草宣布休庭。之後不久,依蘭縣政法委、「六一零」、公檢法串通一氣,在沒有證據、沒有法律依據違法的情況下,非法判陳繼忠六年,陳繼環四年。陳氏兄妹依法上訴,哈爾濱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陳繼忠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被送到佳木斯監獄關押迫害至今, 六月二十三日其妹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陳繼忠的親友不明白,這麼一個忠厚老實人,從不和人計較得失,修「真、善、忍」何罪之有?為甚麼還判得這麼重?還不通知家屬。
在佳木斯監獄三次被迫害的奄奄一息
二零一零年至今,陳繼忠在佳木斯監獄三次被迫害得奄奄一息。那時正是佳木斯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高峰,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獄警們採用集古今中外邪惡之大全的酷刑手段,殘酷程度非人所能想像。秦月明、劉傳江、於雲剛三人半個月內被喪心病狂的惡警相繼打死之時,陳繼忠也趕上這一撥強制轉化迫害,雖然沒被迫害致死、也九死一生。
秦月明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事件曝光後,監獄怕承擔責任讓家屬去接陳繼忠,因為他沒有子女,陳的外甥去監獄接人時,一進監獄就先後遇到三、四個警察都對他說:你大舅上醫院確診時我還花錢了呢,有的說:我拿兩千多、有的說我拿四百多、有的說拿五百多、共計三千來元錢,獄警當場就向陳外甥要錢,陳外甥說沒帶那麼多錢,獄警馬上把帳號給他讓回家給郵錢。陳的外甥回家後獄警打電話催陳的外甥給郵錢,陳的外甥說我媳婦不讓。監獄因此就不放陳繼忠回家,一直迫害至今。
妹妹陳繼環被依蘭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十一監區。先是遭受身體折磨,每天被強制早5:30到晚9:00碼小凳,一動不讓動,也不讓墊坐墊,她喊:「法輪大法好!」被惡犯人崔湘(貪污犯,七台河勃利縣人,因貪污七千萬轟動全國,曾被通緝。)掄起巴掌狠狠的打了六個耳光,然後用膠帶把嘴封上,又惡狠狠的踹了兩腳。惡徒嘴裏還污言穢語的罵著,最後用束縛帶把陳繼環的手背過去綁在床上四天四夜,陳絕食抗議,才把她放了。再就是精神迫害,強迫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她告訴崔湘「這是假的」,崔湘就破口大罵,污言穢語不堪入耳……。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轉到四監區,一直迫害到二零一三年末,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大弟鬱悶離世 陳妻凍死雪地
陳繼忠的老伴多次被警察抄家嚇得精神異常、生活不能自理。以往的衣食住行都依靠陳繼忠照料,可陳繼忠被非法關押期間,陳的老伴無人精心照顧,生活艱難,度日如年。
陳妻經常犯癲癇病昏迷不醒失去知覺,隨時就暈倒在爐子上、油鍋裏、廁所中,有一次昏倒在滾燙的鋁鍋蓋上,後背、手、胳膊、都燙壞了;那次她燒火做飯,突然病發,四肢挺直沒有知覺,柴火從灶坑裏燒到外面,都燒到她左腿的腿肚子和褲子上她全然不知,褲子上燒了一個比巴掌還大的一個大窟窿,腿肚子燒了一個大泡。幸虧這時陳繼忠的外甥來看舅母,撲滅腿上的火,把不省人事的舅母抱到炕上才免於被燒死;還有一次,陳妻在玻璃窗戶跟前,突然病發,喀嚓一聲一頭撞碎玻璃折了出去,全身抽搐不停,滿臉是傷是血,好了以後臉上留下了許多傷痕……。
這樣的事隨時發生,記不清有多少次了,犯病時頭上撞的大包、小包不斷,身上、臉上的傷痕一茬接一茬的不斷,真是吃盡了人間的苦頭,受盡了折磨。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陳氏兄妹同時被綁架,二零一零年二月哥哥又被冤判六年,妹妹又被冤判四年。和陳繼忠在一個村居住的大弟弟,看到情同父母的大哥和從小就疼愛有加的妹妹多次被綁架、勞教、判刑、坐牢受盡酷刑折磨,陳的大弟弟時時刻刻都在憂心忡忡的擔心、惦記身陷大獄的大哥和小妹的安危。於二零一二年皇曆二月初十,帶著不解、無奈、鬱悶、手足分離、痛徹肺腑的一顆破碎的心,默默的閉上了雙眼,遺憾的是直到臨終也沒見到時時牽掛的大哥和小妹最後一面。
二零一二年的冬天,是幾十年來最冷的寒冬,十二月底正是北方滴水成冰的數九天,凜冽的寒風吹到人的臉上如刀割一般,人在戶外凍的都受不了。十二月末的一天早上,陳的老伴在外甥家吃完飯,拿著外甥給的幾塊豬肉走了(大家都以為她回家了,可是她沒回自己的家),第二天陳的外甥得知舅媽一夜沒回家。
陳的外甥和好心的村民們一連找了十餘天,終於在從永慶村去勝利村的路上,興發村北邊離田間小路200米稻田裏,發現犯病的陳妻躺在地上、已經被凍死十多天了。陳妻面目黑紫,雙手握拳舉到頭的兩側,犯病的她上衣拽到胸部、褲子脫到膝蓋以下,肚皮和下身裸露在外,場面淒慘、目不忍睹,全身僵硬。殯儀館的車裝屍體的大抽匣子,裝不了支胳膊翹腿的屍體,只好把屍體直接放到車廂裏。陳妻的屍體在車廂裏隨車搖來晃去駛向殯儀館,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火化。
陳妻臨死也沒看上她唯一的依靠、一心一意精心照顧、愛護她的丈夫。
陳繼忠的外甥去佳木斯監獄看望他時,他一再囑咐外甥:「不用給我存錢,只要把你大舅媽照顧好就行了。」陳繼忠哪裏知道他苦命的妻子,已經凍死在那冰天雪地的稻田地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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