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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陸良縣太瓊仙被非法判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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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雲南省陸良縣的退休職工太瓊仙女士,通過修煉法輪功,擁有了健康的身體和和睦的家庭,但在二零一零年卻遭到中共人員的綁架和判刑迫害,以下是她自述這幾年被迫害的經歷:

我叫太瓊仙,今年六十二歲,原是雲南省曲靖市陸良縣中樞鎮霉製劑廠倉庫保管員,家住陸良縣西門小街。

修大法擺脫一身病痛 成為賢妻良母

我曾經患有頭疼、痔瘡等病,最嚴重的就是頭疼,疼的睡不著覺,每天都在吃藥,但是沒有任何效果。因為身體不好,所以脾氣也非常不好,家庭矛盾不斷。直到一九九八年我有幸走入法輪大法的修煉,才徹底擺脫了一身的疾病。修煉法輪大法的十多年來再沒吃過一顆藥,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同時按照「真、善、忍」的原則時時處處做一個好人,在單位裏,勤勤懇懇,在家裏,細心體貼。法輪大法不僅救了我的命,還給了我一個幸福溫暖的家。

陸良縣警察入室抄家、綁架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我在家裏,陸良縣公安局、縣國保大隊警察、西門辦事處人員共七、八個人闖進家中,進家後就到處照相,翻抽屜,其中一人拿出一個證件在我面前晃了一下,我都沒看清,他就收回去了。這夥人搶走了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大法真相資料、真善忍的刺繡、供師父法像的花瓶、護身符等,進家沒給搜查證,走時也沒開具搜查物品清單。抄家後我也被綁架到陸良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審訊我,問我資料和書從哪裏來的,我到甚麼地方發真相資料等。當天晚上兩個女警對我非法搜身,之後還採指紋,之後我被送到曲靖市沾益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我的丈夫接到了陸良縣公安局陸刑拘通字﹝2010﹞94號拘留通知書,辦案人的落款是劉現成、馬順雲。

在看守所一個多星期的時候,陸良縣公安局、縣國保大隊帶我到所謂發過資料的地方照相,非法採集證據。

在看守所裏,每天強迫幹奴工──磨錫箔紙,就是在祭祀時燒的那種紙。

每天早上天一亮就開始磨,一個人要磨七、八百張,開始幾天我幹不完,就一直幹到晚上十一、二點,甚至是下半夜一、兩點。一個月後的四月三十日,我取保候審回家。

遭綁架、判刑迫害

回家僅一個多月,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我丈夫被陸良縣公安局非法傳喚,問一些我修煉法輪功的情況,五月十七日我又被非法傳喚,警察問我在哪裏學法,在甚麼地方發過真相資料,和誰聯繫等。這次沒有讓我回家,將我直接送到沾益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還是一樣的幹奴工──磨錫箔紙,有時還揀辣椒。期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來過三次,對我非法審訊,問我認識哪些法輪功學員。

六月九日,我接到陸良縣公安局對我非法逮捕的通知,九月份,曲靖市檢察院曲檢〔2010〕第229號起訴書對我非法起訴,誣陷我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檢察員是曲靖市檢察院的肖燕飛,代理檢察員是龍明輝。

十月十五日,曲靖市中級法院到陸良縣法院非法對我開庭。之前也沒有通知家屬,我丈夫通過其它渠道得知,就自行前往參加旁聽。在法庭上法官根本不允許我說話,當庭也沒有判決。開完庭後又將我送回看守所。十一月我接到判決書(2010)曲中刑初字第228號,審判長高卜強,審判員趙俊棟,代理審判員柏樺,書記員張蕊。對我一個按照真善忍修煉做好人的合法公民,非法判刑四年。我不服邪惡的判決,繼續上訴,但仍被送到雲南省女二監非法關押。

女二監奴工及藥物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我被送到女二監九監區──集訓監區,每天坐小板凳,早上六點坐到晚上十點半,獄警安排兩個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我,坐小凳時不准我動,還要求眼睛看著前方。同時獄警也拿些誹謗大法的書籍逼我看,找我談話,讓我寫思想彙報,放棄修煉大法、逼我轉化。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我在九監區時獄醫給我量血壓,騙我說有高血壓,要吃藥,但吃的藥具體是甚麼卻不告訴我。我每天被包夾逼著吃藥,一天三次,每天要吃十片藥。吃了這些不知名的藥,我的頭就痛的不得了,渾身還起紅疙瘩,又疼又癢,腰也疼得直不起來。

一個月後我被轉到四監區幹奴工──縫皮包,看管我的警察一個姓賀,一個姓黃,到了四監區,同樣逼迫我每天吃藥,一天只給上三次廁所。

當時我知道的與我一起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四監區的法輪功學員有十多位:昆明理工大學的陳豔豔(已經回家)、個舊的沈紹青(七十多歲)、個舊的萬瓊(五十多歲)、楚雄州的廖麗清(四十多歲,已回家)、王國芬(後保外就醫)、個舊的肖丹鳳(四十多歲,非法判刑四年,已經回家)、段玉芬(七十多歲,非法判刑四年)、祿豐縣的趙家芳(已回家)、四川攀枝花的張吉美(與羅江平一起被非法抓捕,判刑四年半)、陸良縣的梁國芬(四十二歲,被非法判刑十二年)等。還有七監區的朱德超(建水縣人、已回家)。

回家後仍遭騷擾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我從監獄回家。回家後去中樞派出所「落戶」,可到了那裏根本不是甚麼落戶,警察只問我和誰接觸,有沒有和誰聯繫,然後詢問筆錄讓我簽字,之後還打過幾次電話就問我在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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