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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得新生 太瓊仙遭中共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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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陸良縣60歲的婦女太瓊仙,在家中被中共警察綁架搶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曾滿身疾病的苦命人,修大法得新生

太瓊仙,家住陸良縣中樞鎮霉製劑廠生活區,原是陸良縣中樞鎮霉製劑廠倉庫保管員。太瓊仙曾經患有頭疼、痔瘡等病,最嚴重的就是頭疼,疼的睡不著覺,每天都在吃藥,但是沒有任何效果。因為身體不好,所以脾氣也非常不好,家庭矛盾不斷。

直到1998年她有幸走入法輪大法的修煉,才徹底擺脫了一身的疾病。修煉法輪大法的十多年來她再沒吃過一顆藥,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太瓊仙按照真善忍的原則時時處處做一個好人,在單位裏,她是一個勤勤懇懇的員工,在家裏,她是一個細心體貼的妻子和母親。

在家中被綁架、非法抄家

2010年3月26日早上,太瓊仙在家裏被陸良縣國保大隊警察、西門辦事處人員共5、6個人綁架,同時還非法抄家,警察搶走了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真善忍的刺繡、花瓶、護身符等,沒有給家人開具任何搜查物品清單。

太瓊仙當天被綁架到陸良縣國保大隊,第二天送到沾益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2010年4月30日陸良縣公安局對太瓊仙取保候審,太瓊仙回到家裏,但是,剛剛在家呆滿一個月,5月的一天,陸良縣國保大隊警察兩男一女又從家裏把太瓊仙綁架,這次直接送到沾益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半年多。

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騙肆萬元

在此期間,曲靖市中級法院4個人趕到陸良縣法院非法對太瓊仙開庭,之前法院沒有通知家屬,家屬通過其它渠道知道,就自行前往參加開庭。在法庭上法官根本不允許太瓊仙說話,當庭也沒有判決。

直到2010年12月14日太瓊仙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家人都不知道情況,也還是通過其他人才了解到。太瓊仙的丈夫去監獄看望妻子,從她口中得知,她被非法判刑4年。然而至今,家屬也沒有收到太瓊仙的入監通知書,甚至太瓊仙的丈夫去監獄看望妻子時,獄警還問他是怎麼知道太瓊仙被關在這裏的。

太瓊仙被非法判刑4年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後,太瓊仙的親屬救人心切,認識了一個在呈貢縣政府工作,現已病退在家的叫梅志翔的人,他跟家裏人說通過關係可讓太瓊仙從監獄回家,只要給他4萬元錢。家人當時非常擔心太瓊仙,急切的希望她趕快回家,就取了4萬元現金給了梅志翔,梅志翔當著家人的面收了錢,還寫了收條,收條上明確寫著有關事務必須在收錢之後的一個月內辦理完畢,如不能按時辦完,將肆萬元人民幣如數歸還。

可是一個月過去了,太瓊仙仍然被非法關押在監獄,沒有任何要回家的跡象,家人和梅志翔聯繫,他就不斷推托,一直到現在快一年了,太瓊仙還非法關在監獄裏,而梅志翔也沒有把4萬元錢還給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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