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麼說,這錢我就敢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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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三年六月份,我家的一輛寶馬750轎車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被一輛翻斗車撞壞。經交通隊與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理賠二十萬元。但修車實際花去了二十四萬元,還虧四萬元。派去處理事故的人,又和肇事責任人要了十二萬元,除去彌補尚欠的四萬元修理費外,剩餘的八萬元被去處理的幾個人背著我花了。

直到今年三月份才被我發現。我想我是大法弟子,除讓當事人理賠修理費外,不能讓人家再花那八萬元錢,應該退還給人家。於是我把肇事責任人找來,要退給他那八萬元錢。他以為我還要訛他錢,說甚麼也不敢要,說:我是農村人,就別再折磨我了,我實在沒有錢了。我堅持要給,他說:「你除非給找個讓我能接受的說法,我就要,否則我不敢要。」

我看他誤解了我的意思,就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們師父教我們「真善忍」,讓我們做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我不能佔你的便宜,這回你相信了吧?他一聽法輪功,馬上消除了顧慮,連說:「原來你是煉法輪功的啊,這回我相信了,這錢我敢要了。法輪功就是好,煉法輪功的人都挺好!這回我敢要了。」

我乘機給他講了法輪功真相,勸他三退,他說只入過少先隊。我問他退嗎?他連聲說:「退,退,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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