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金融部門工作,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勞教迫害回來後,被單位指派幹繁重的後勤工作。但我無論幹啥都嚴格按照「真、善、忍」大法要求自己,工作中努力做到無私無我、任勞任怨,這樣半年下來,領導看到我是個勤懇無私的好人,就將我安排到了重要的辦公室秘書崗位上了。
二零零七年,單位一信貸員與客戶勾結搞假按揭,此案使單位損失幾百萬元。案件發生後,銀行領導就在全行尋找可依賴的職員接替犯事信貸員的工作,好多同事爭搶去做,可領導都不信任,認為都不能做到不貪、不佔。
後來領導在全行員工中篩選,發現了我這個修煉法輪功的人是最可信的,他們認為我是個真正的不爭名、不奪利,只講奉獻的好人。因為這幾年來,我多次給他們介紹法輪功真相,使領導對大法很贊同,對我更是非常放心和信任。
就這樣我又走上信貸這個重要崗位上。多年來我用大法「真、善、忍」做好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從沒有發生徇私枉法與客戶勾結的違法行為,也從沒有收受過客戶的禮品和吃請,工作一直很出色,年年被單位評為勞模。在前年的長工資中,我每月工資長了一千多元。單位同事不但不妒嫉我,而且都很佩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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