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冤獄者的下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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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接上文

(5)死於活見鬼的萬國俊

萬國俊,陰險奸詐。與來俊臣共同編了一本介紹告密、羅織罪名經驗的《告密羅織經》,擔任審判官和監察御史,常製造冤獄。

萬國俊到廣州,審查被流放到廣州的人。萬國俊不顧流放者哭訴喊冤,先把三百多名流放者冤殺了,然後,誣告說:「這些流放者都有怨念,如不窮究,作亂不遠了。」在萬國俊的帶頭下,其他官吏冤殺了三千一百人。萬國俊和這些冤殺無辜的官吏,都見到冤鬼作祟,很快相繼死掉了。

《舊唐書》「國俊等俄亦相次而死,皆見鬼物為祟,或有流竄而終。」就是記載的該項冤鬼索命事件。

(6)死於法辦的「白兔御史」王弘義

王弘義,擔任御史的官職,與來俊臣一起,羅織罪名,製造冤獄。

王弘義每次在盛暑之月關押囚犯,必定在小房間中,故意堆積蒿草,鋪設氈褥。遭到這種酷熱折磨的囚犯,一會兒就氣絕身亡了。如果囚犯肯自己誣陷自己,就換到其它房間。

王弘義曾到鄉里索要瓜。瓜的主人不捨得給他。王弘義就告狀說瓜園中有白兔,讓縣官派人捕白兔。一會兒瓜園裏的苗都被踩壞了。因此,得到了一個「白兔御史」的外號。

俗話說,自作孽,不可活。延載元年,王弘義被流放到瓊州(海南),謊稱自己被赦免。被御史胡元禮發現。王弘義理屈詞窮,狡辯說:「我與你是一樣的官職(指御史)嘛。」胡元禮說:「我胡元禮今天是御史,你是被流放的囚犯,怎麼是一樣的呢?」於是,依法處死了他。(即《舊唐書》記載的「乃搒殺之。」)

「白兔御史」王弘義慣於用法律陷害人,卻最終死於法律的懲罰下。

(7)死於冤魂索命的「四其御史」郭霸

郭霸,擔任御史,向武則天獻媚說:「臣願把徐敬業,抽其筋,食其肉,飲其血,絕其髓。」當時得了個「四其御史」的外號。

大夫(官職名)魏元忠曾生病,眾御史都去探病。郭霸獨自走在後面,請求為魏元忠嘗大便,欣喜地說:「大夫您的糞味甘,或許不妙。現今的味是苦的,當即刻就能痊癒了。」是個噁心人的痞子。

郭霸曾經拷打芳州刺史(官職名)李思征致死。聖歷年間,郭霸屢次看見死去的李思征,退朝回家片刻,就看見死去的李思征帶著數十名騎兵,跑上郭霸家的大廳,說:「你誣陷我,我今天取你性命。」郭霸白日見到冤鬼索命,竟拔刀自己剖開自己的腹部,不一會,就生蛆腐爛了。當天,別人也見到數十名騎兵在城門那兒停駐了一下,一會兒就不見了。有一次,武則天好奇地問:「外面有甚麼好事嗎?」大臣說:「郭霸死了,這是好事啊。」

《舊唐書》「須臾見思征從數十騎上其廷,曰:『汝枉陷我,我今取汝。』霸周章惶怖,援刀自刳其腹,斯須蛆爛矣。是日,閭裏亦見兵馬數十騎駐於門,少頃不復見矣。」記載的就是這次冤鬼索命事件。

(8)打斷別人胳膊、自己卻被別人打斷腳的姚紹之

姚紹之是武三思的爪牙。張仲之不肯依附武三思,姚紹之就逮捕了張仲之,命人用棍棒把張仲之的胳膊打斷了。張仲之怒斥他說:「反賊,我的胳膊已經斷了,命已送於你手,當訴你於天帝!」朝廷人人對姚紹之側目。

姚紹之後來犯了貪污罪,朝廷派魏傳弓審問。因為姚紹之曾經侮辱過魏傳弓,姚紹之怕遭報復,就逃跑了,被人抓獲的過程中,被擊傷、折斷了腳,因被查獲贓款五千餘貫,被放逐到瓊山(海南)。在荒涼不毛之地,了此殘生。

(待續)

(來源《舊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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