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同修當市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作者註﹕本文只是針對大陸大法弟子中的類似現象的認識,不同於國外的形式。)

一些個別經商或想經商解決生活問題的同修,有意無意的把自己的生意延伸到大法弟子當中來,把大法同修當作了市場或市場的一部份,同修之間從純潔的修煉關係變成了市場關係或生意上的往來。這在我們今天正法修煉中,人為的加進去不屬於修煉範疇的東西,形成了一種勢力和極大的干擾,並且帶動了更廣大的人心、利益心在大法弟子中蔓延,甚至因為對這些事情法理的不明確,每個人都各懷不同的認識或私心,在大法弟子中形成了不同的認識群組,有的還爭議很大,爭來爭去,形成了不同的僵持和間隔,影響了大法弟子個體和整體的提高,人為的間隔已經嚴重影響了做好「三件事」,給大法帶來了損失和負面影響。

這其中,挑頭在大法弟子中做市場的同修責任重大,受其影響的同修都有責任,尤其是那些推波助瀾出資支持、接納、推動、購買其產品的同修,就是這個市場的主要依靠,更是應該深深的找找自己了。大家都能在法理上認識清楚,善意的與挑頭的同修交流,不給其依賴的市場,就不會有這些事情大面積的發生,甚至能將損失減少到較小的程度。沒有人心怎會招來這些不好的事情上門呢?

關鍵是很多這樣做的同修不認為這是干擾,自己沒有受到干擾,覺得這都是個人認識的問題,不牽扯大法原則的問題,你們都太小題大做了,在給人家扣帽子,買誰的不是買啊,解決同修生活問題不是更好嗎?這些隱藏隱蔽的人心啊,真的是很難覺察了。

人心蓋過了大法的原則,人心、神念真的就在這一念間啊!是該再好好的學好法了,不然做了多少該做的事情,發現都是用人心來做的,也是白做啊。

大法弟子之間就是如何配合好做好師父交代的「三件事」,如何配合好「證實法、救度眾生」,除此之外,人為的在大法弟子整體或局部加進來的任何不屬於大法中的「私事、社會上的人事」都是干擾或破壞,利用大法的資源達到自己的目地,利用大法的資源來獲取自己的利益,利用大法的資源來達到自己的抱負和想法,利用大法的資源來推波助瀾,都是在利用大法,都是有罪的,自己償還不起。

而那些法理不清或沒有認識到這一步的同修,給予了這樣的人和事市場的同修,或仍在維護這些人和事的同修,一定要警醒了,沒有這樣的土壤,這些不正的事情怎麼會在我們中間落戶、生根發芽、甚至結出黑色的罪惡果子呢?

無意指責任何一個同修,每個同修都有自己的優點或長處,修的也許都非常不錯了,也許在這個問題上出了錯誤,需要提高認識、去掉一些根本的執著了。但這些問題都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一旦走不回來,可能就會徹底毀掉自己,是非常關鍵和嚴肅的事情,希望我們當中的每個人都要慎重的思考自己的這些認識和念頭到底是從哪裏來的?是如何形成的?如何導致自己去做或迎合的?

並且,師尊在這些時間的講法中,越來越明確或嚴肅的告誡我們這些方面事情的行為和後果,也是否是需要我們審視自身,必須把這些不正的東西去掉,必須把這些破壞法的東西從我們整體中去掉呢?毋庸置疑,我們需要走正這些路,把這些干擾和破壞從大法弟子當中清除出去。

讓我們重溫師尊的教誨:

「弟子:有學員利用大法項目聯繫上全球很多弟子,並開始做自己的生意。這樣是不是干擾大法弟子?

師父:是。利用大法資源在賺自己的錢的,你跟那個迫害沒有任何區別,將來你就知道了。這種干擾是破壞大法弟子資源。資源是有限的,它是用在正法救人上的。將來這件事情可不是簡單的。」[1]

「弟子:有學員在同修中推廣傳銷、直銷的商品,聽不進別人的善意。

師父:誰在學員中傳播那些不屬於正法的事情,誰就在干擾大法弟子、破壞正法形勢!比魔幹的罪還大,按照那個舊勢力說,比魔幹的還兇。是真正的在破壞。過去我說過,誰能破壞了大法弟子修煉形式啊?外在的因素,經過這場迫害,破壞了嗎?只是鍛煉成熟了大法弟子,篩下去的是沙子。誰能真正的把這個修煉團體破壞了?把大法破壞了?誰都做不到,實踐證實了。我說過,就是這樣,干擾的是有執著的人,法是破壞不了的。能夠起到壞作用的,只有內部人。是凡幹這樣事的人都不是大法弟子,你就不要把他當作大法弟子對待,不管他修了多長時間。」[2]

希望我們都能把心思用到「三件事」上,別把自己的生活工作問題摻和到大法弟子當中來,走正走純這條路,不引起波動和間隔,每一步都要走穩,每一步都不能出偏差。希望我們大家都能互相提醒和幫助,走好最後的修煉之路。

一點個人認識,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