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付輝女士被非法判刑 監獄拒收(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在去年所謂「晨煉案」中被綁架的哈爾濱法輪功學員付輝女士,日前被瀋陽大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並被劫持到瀋陽監獄城。因付輝被綁架後遭酷刑折磨,身體狀況很危險,監獄拒絕接收。警察將付輝拉回到看守所繼續關押。

十月十日,付輝的媽媽從外地到瀋陽市看守所看女兒,看守所警察卻說,付輝已經投監了。付輝的媽媽又跑到了位於平羅鎮的瀋陽監獄城,獄方說沒有這個人,付輝的母親又回到看守所,仍然不得真實情況。經過多方的打聽,才知道女兒還被關押在看守所,而且因為付輝身體狀況不佳,每天都得到739醫院就診 。

付輝的媽媽目前留在瀋陽,正在找看守所爭取自己探視女兒的權利。

所謂「晨煉案」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兩天,瀋陽警察先後在瀋陽地區和哈爾濱市綁架了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理由是這些法輪功學員參加晨煉或有可能晨煉。隨後此事被構陷成「F321」跨省大案。

被迫害前的付輝
被迫害前的付輝
被中共迫害後的付輝
被中共迫害後的付輝

四十三歲的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付輝女士,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四點多在遼寧瀋陽站前被警察綁架後,遭到瀋陽市大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綁鐵椅、搧耳光、澆冷水、電擊私處等的殘酷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瀋陽大東區法院對「晨煉案」中的十二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由於程序違法,遭到辯護律師的抵制,加之付輝因遭刑訊逼供,開庭前休克,當日庭審被改期到四月十五日。

四月十五日、十六日,大東區法院再次對「晨煉案」中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開庭,付輝因病情嚴重被所謂另案處理。之後,法院的人跑到瀋陽市看守所裏,對付輝非法宣判三年徒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