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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時精神異常 張海霞疑遭藥物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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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哈爾濱市動力區法輪功學員張海霞與其丈夫文英洲被非法庭審時,張海霞神智恍惚,行為表現異常。前一天,律師接見時,張海霞竟然不認識律師,而且說:「有個張醫生給我『治療』。」面對一個月內變化巨大的張海霞,家人懷疑她遭受藥物迫害。

張海霞與丈夫文英洲和二十一歲的女兒,居住在哈爾濱市動力區。在日常生活中,張海霞性格剛強,記憶力好,尤其修煉法輪功後,一心為他人著想,是一個善良、能幹的中年婦女。

今年六月十八日,張海霞、文英洲夫婦被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公安局夥同軍民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張海霞一直絕食抗議迫害,身體極度虛弱,醫生已下病危通知書,說已經鉀離子紊亂,情況十分危急。

即使這樣,八月二十日,不法人員仍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非法庭審了張海霞夫婦,期間,張海霞是被人背出來的。由於香坊法院法官袁越無理趕走兩位辯護律師,當日非法庭審中斷,於是十月十日,又對張海霞、文英洲再次非法開庭。

一、張海霞神情恍惚,不認識律師

10月9日上午,辯護律師在看守所會見了張海霞,沒想到此前在省五院治療、無法行動的張海霞卻是自己走出來的。貌似健康的她,神智卻不清醒,此前多次與律師交談的她居然不再認識自己的辯護律師,問到:「你是誰啊?」律師很吃驚。而且張海霞也不知道第二天即十日就要再次開庭,按法律規定,開庭至少應該提前三天告訴當事人的。

會見中,張海霞總是重複說:「昨天凌晨一點才到哈爾濱」,並說她「去新疆了」。律師問:「怎麼去的?」她不吭聲。律師說:「去新疆要坐火車啊。」她就跟隨著說:「是坐火車。」律師問:「在哪兒下的車啊?」她又是不吭聲,律師問:「是哈站嗎?」她馬上又說:「是哈站。」張海霞還說:「有一個李法官說過會公正公平的給她審判,並且有個張醫生給她治療了。」

接近中午時,獄警要領張海霞回去吃飯,律師問獄警:「當事人為甚麼反覆說去新疆了呢?」獄警沒有任何驚訝的表情,平靜的說:「迷糊了吧。」隨後就將張海霞領走了。

據家人和律師判斷,「不認識律師」、「去新疆」、「坐火車」、「治療」都是不可思議、不著邊際的事情。

張海霞的女兒聽說後,很不放心,下午到法院找到法官郭相喜,就媽媽的情況詢問他是怎麼回事,為甚麼媽媽一個勁的說去了新疆?媽媽這麼神智不清,怎麼開庭啊?並說有個李法官見了媽媽。郭推說:不知道她見了誰,反正我沒有見她。見孩子一再追問,郭就走到裏屋,還不許孩子跟著。

張海霞女兒無助的哭了起來,後來法院又出來一男一女,把孩子騙到另一個屋裏,這兩個人面無表情。等孩子說完,男的說:「如果你媽真是迷糊不清,我們就不開庭。」孩子說:「上次媽媽都那樣了,病危通知書都下了,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也有,你們不是照樣在看守所(非法)開庭了嗎?」他們不再說甚麼,就是說要下班了,讓孩子走,明天就能見到了。

二、非法庭審中 張海霞行為異常

香坊法院原定十月十日上午八點半在第十一法庭對張海霞和文英洲非法庭審,並稱所謂公開審理。當家屬到了之後,法院卻以設施不好用,催促家屬上車換個地方開庭,還不告訴在哪裏,最後車開到了香坊區的黎明法庭,其實惡人早已預謀在那裏非法開庭。

只見張海霞自己走了進來,而且低著頭,在法警的引領下,徑直走了過去,沒有看自己的親友,也沒有看自己的女兒。這與其性格和上次庭審大為不同,上次開庭張海霞雖然被人背著進來,她一直看著親屬和女兒,喊著女兒,看到親人時,還激動的哭了起來。

但這次非法庭審中,張海霞幾乎都是在他人的引導下說話,反應遲鈍。當公訴人李小丹問張海霞「甚麼時候被抓的和被抓經過」時,張海霞說:「去年被抓的。」她已不記得是今年被綁架的了,怎麼被抓的也不清楚了。公訴人說「是六月十八日被抓的吧」,她就說「是。」問到被抓時有多少人,她說有幾個人吧。問穿制服了嗎?她說「好像有一個人穿了吧。」問出示證件了嗎?她說:「好像沒有吧。」問為甚麼要煉功,她反覆說:「法輪功祛病有奇效,我信仰合法。」

其實張海霞身體非常好,並不是因為有病才煉的法輪功。張海霞在回答其它問題時,似乎都不記得自己的過去了,而且其它的事,她甚麼也不會說了,也想不起來了,以前她自己所說的話,她都記不得了。

日常生活中的張海霞性格剛強,記憶力極好,而且律師多次會見時,都提及其是今年六月十八日被抓,就是在已經絕食神經模糊的情況下,她也能清晰的記得自己被抓的經過。當庭這種反常表現實在令人很困惑。

法庭退場的時候,張海霞女兒情緒激動的跑上前去,喊著媽媽,告訴媽媽要堅持,不能迷糊。張海霞只是保持一種微笑點著頭,沒有說話,沒有喊女兒,沒有任何其它表示。此前九月二十日,女兒去醫院希望能見到媽媽,被警察阻擋在病房外,病床上的張海霞聽到女兒的聲音,還在費力的喊著女兒。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張海霞的表現卻讓人感到陌生而機械,看上去似乎只是一種禮貌的點頭示意而已。看到媽媽現在這樣,女兒的心都碎了。

張海霞的丈夫文英洲,並未修煉法輪功,不法人員卻對他按修煉人非法關押迫害。

三、正義律師無罪辯護 法官多次無理阻止

法庭上,三位辯護律師就公民擁有信仰自由權利和當事人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等方面,共同為正義發聲。王宇律師要求法官郭相喜解除當事人張海霞、文英洲的戒具,因為張海霞、文英洲不構成犯罪,還是嫌疑人,而不是犯人,給他們戴戒具,是對他們人格的侮辱。

法官郭相喜說不能解除戒具。王宇律師說:「申請法官迴避,因為你給沒有犯罪的人帶了戒具,所以你對當事人形成了利害關係。」

王宇律師辯護說:「張海霞,我的當事人,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公民,怎麼能破壞法律實施呢?法輪功以真善忍為做事的準則,怎麼破壞了法律實施呢?另外公民有信仰自由,我的當事人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實施,請公檢法的人員不要做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人!」

董前勇律師辯護說:「法輪功修煉者遇事向內找,以真善忍為做事標準,不打架,不吸煙喝酒。在修煉過程中去掉嫉妒心、爭鬥心,修心向善,怎麼能破壞法律實施? 翻牆軟件,為甚麼翻牆?中國封鎖國外網站才要翻牆,法輪功修煉者包括我的當事人,我沒有看到任何破壞法律實施的跡象。希望公檢法人員,給我的當事人一個公平公正的審判。」

期間一個法警拿進來一個字條,交給法官郭相喜,郭看後,並沒有說明誰給的字條,也沒有公示字條內容是甚麼。在四次左右的質證階段,法官三次打斷王宇律師的講話,王宇律師提出三次法官迴避,法官不予理睬,並讓書記員記錄在案。

四、中共不法人員到底對張海霞做了甚麼?

在張海霞、文英洲被迫害案件中,公、檢、法、司相關人員草菅人命,不斷加重迫害,並以「救治」之名,大行迫害之實。張海霞被抓當日,即因心臟病發作,被救護車送到省醫院。隨後軍民派出所劉軍、徐曉峰和省醫院護士根本不和家屬商量,強迫給張海霞打針。致使張海霞全身癱瘓,不能動彈,而且身下大流血,當時她捂著胸口說心臟難受的不得了,但警察對此竟不理不睬。

幾個月來,生命垂危的張海霞一直在省五院救治,直至九月下旬,身體情況仍然不好,不能走路。可在庭審之前,外表身體卻突然好轉。更令人蹊蹺的是,她不再堅持絕食,已經開始吃飯,神智完全與以往不同,不能主觀判斷和分析,只能按照別人的引導說話。這一切的「救治結果」,似乎都在配合不法人員,完全不是意志剛強的張海霞的所為。

這次庭審前後,張海霞家屬與律師卻發現,張海霞的神智表現極其異常,與親人、律師相見不相識,記憶力部份喪失,言行表現與之前大相徑庭。

那麼,張海霞到底經歷了甚麼?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中,藥物迫害一直鬼影幢幢,所有的親友都在質疑,張海霞反常的表現是不是被惡人施以藥物,從而使邪惡迫害能夠得逞。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法委書記王小溪,哈爾濱市「610辦公室」人員秦璽政;
二、抓捕階段:哈爾濱市香坊區公安分局警察信息

局長 孫君亭:13351006767 辦公室電話:0451-82110979宅電:0451-82386767
局長 雲獻凱:15945673399
國保大隊:0451-87664846 國保二大隊隊長 錢露萍13796678267(辦案人)
大隊長 王殿彬:13936438610 (辦案人)
國保 毛林昌:13845156823 (辦案人)
國保 袁兆祥:13604885769
國保 王建賓:13624607107

軍民派出所:

所長湯憲武13704816366
副所長徐曉峰13304507933
副所長劉軍15104605128
張力13115505951
王湘年0451-88750033
王淼18745726261
王志男(片警)
香坊區檢察院偵監二科科長郭玉紅;涉案「公訴人」李小丹。
第一次庭審香坊法院:涉案法官袁越0451-87260177,書記員18646363907。
第二次庭審香坊區黎明法庭:涉案法官郭相喜、陪審員詹珊珊,正庭長劉魯濱。
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所長劉芳;
張海霞在哈爾濱省五院內二科201室,主治醫生王普亮(音),副所鄧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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