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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欲其亡 必令其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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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八日】古語有云:「天欲其亡,必令其狂」;西方的《聖經•舊約》有「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古希臘作家歐底庇德斯說「神欲使之滅亡,必先使之瘋狂」。中西方未曾謀面的先哲,不約而同地說出同樣的話語,著實讓人震驚。

龐大的古羅馬帝國曾經橫跨歐洲、亞洲、非洲,可謂赫赫有名,威震四海。當年,皇帝尼祿曾故意在羅馬城縱火,然後嫁禍於信仰基督的人。尼祿還曾命令將不少基督信徒投進競技場中,讓猛獸活生生地撕裂咬死他們。甚至吩咐人把很多信仰基督的人與乾草捆在一起,製成火把並排列在花園中,然後在入夜時點燃,照亮皇帝的園遊會。

後來,尼祿的殘暴激起了人民的反抗,牆上出現咒罵他的塗寫,軍隊和百姓圍住王宮要和尼祿算賬。元老院宣布尼祿為「人民公敵」,任何人都可以追捕或誅殺尼祿。最後他將匕首刺入自己的喉嚨自殺,元老院得知尼祿死後,公布對尼祿的「記憶抹煞」──凡是尼祿的塑像、碑文、建築物上的銘刻,都必須加以銷毀或抹除。暴君尼祿死後,強大繁榮的古羅馬國度也在經受了瘟疫和天災後走向滅亡。

「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聖經》)歷史就像演戲,雖然時間不同、地點變化,角色差異,但劇情往往大體相似。瘋狂與滅亡就像是暴風與驟雨,總是接踵而至,又如因果報應,毫釐不差。

在今天的中國,因瘋狂而跌倒,走向滅亡的人,仍然大有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發動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江澤民在法輪功迫害的部署上,實施了所謂「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導致了迫害的慘絕人寰。施加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的酷刑有鞭打、電刑、捆綁、烙燙、吊刑、死人床、性虐待、強姦等等。內蒙古臨河市的王霞在被非法關押在內蒙第一女子監獄期間,長期遭受毒打、電擊、陰道被插入掃帚把進行性侮辱、被惡徒將大頭針釘入指甲中。後來,王霞被送精神病院遭受摧殘,導致記憶喪失,成了植物人。中共當局還企圖以自焚事件為證據誣陷法輪功,而國際教育發展組織根據錄像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中共當局一手導演的,江氏集團在中國大興國家恐怖主義行為,栽贓陷害,為非作歹。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史無前例的邪惡,而中共體系內的一些官員,更是喪心病狂的歹毒。在薄熙來擔任遼寧省長,王立軍擔任公安局長期間,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也是心狠手黑、良心泯滅。在遼寧蘇家屯,已經揭露出有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取人體器官,然後被焚屍滅跡的事件,被稱為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

江澤民、薄熙來、王立軍,都曾經位高權重,狂妄至極,視法律為無物,視百姓如草芥,貪贓枉法,迫害良善。但是瘋狂過後等待他們的,是國際追查和正義審判。2005年,在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將江澤民等告上法院,指控其犯下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行,法院一度下令逮捕江澤民等。2012年,薄熙來因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被提起公訴。王立軍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濫用職權罪以及受賄罪四項罪名被提起公訴。昔日的風雲人物成為今日的階下囚徒,這是肆無忌憚的自作自受,是處心積慮的自食其果,是以惡為能的罪有應得。

多行不義必自斃,害人者自毀,咎由者自取。「天欲其亡,必令其狂。」這簡單的文字裏包含著樸素卻深刻的哲理。人有千算天有一算,不是不報時辰未到。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人只有汲取歷史的教訓,才能少走彎路,不走錯路。今後,當我們官位在眾人之上的時候,當我們可以殺人放火無所顧忌的時候,當我們可以栽贓陷害、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時候,我們要知道,老天有眼,不可妄為,不可無恥,不可欺凌。如果一意孤行、仗勢欺人,那麼瘋狂過後,接踵而至的就是自毀。

奉勸那些自以為位高權重的人,千萬不要膽大包天、無所顧忌地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否則,薄熙來、王立軍的今天,就是你們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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