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師信法 否定邪惡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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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二零一零年六月,我們地區許多大法弟子遭到了邪黨610和國保大隊的迫害,有的被非法抄家,有的被非法關押,有的被非法拘留。我也被非法抄了家。不法之徒搶走了兩台彩色噴墨打印機,一台手提電腦和一台刻錄機,還有許多大法書籍和師父的法像。我被非法關押在一個農場的招待所裏。

當天晚上,惡人非法審訊我好幾個小時,逼迫我出賣同修,要我講出電腦系統是誰給安裝的,我沒有配合邪惡的要求,我當時就一念,寧可我死,我也不出賣同修。

在我被非法關押二十幾天後,又有一個同修被非法抓捕,惡人誘騙我說,我做的甚麼甚麼,是她叫我做的,當時我想她都說了,我守著又有甚麼用呢?這一念非常的不好,不正。就因為我輕信了邪惡的謊言,我被邪惡鑽了空子,惡警將我送到看守所,企圖非法關押我。到了看守所,要先量血壓,我被測的血壓是200多,看守所拒收。我知道是偉大的恩師救了我。

快過年了,惡警又耍花招要我寫書面檢討,認個錯,否則就讓我在監獄裏過年。我滿頭白髮的母親愁的睡不著覺吃不下飯,勸我認個錯,別吃眼前虧。我對媽說做人要有良心,我師父要我們按真善忍做人沒有錯,現在我有個好身體是師父給的,我的命是師父給的。我要不修大法,十幾年前,你就看不到你的囡了,今天就是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做對不起師父的事。

到了第二年,惡警非法起訴了我,在法庭上惡人不讓我講話,他們利用我的家人來壓我。惡人裝模作樣的給我請律師,這位律師是站在邪惡的立場上的,他沒有給我做無罪辯護。他們判我三年半刑期。我對邪惡的判決不服,上訴到中級法院。在法庭上,惡人依然不讓我做自我辯護,結果還是維持原判。

又過了幾個月,610人員,國保大隊人員和審判長及書記員來到我家,要我在判決上簽字。我沒配合邪惡的要求,拒絕簽字。國保大隊人員說這是法律。我說你們還講法律?你知道迫害好人的罪有多大嗎?你還是想想你自己和你的家人吧!最後這夥人無話可說,一個比一個溜的快。

就像師父所說的:「如果真的能在困難面前念頭很正,在邪惡迫害面前、在干擾面前,你講出的一句正念堅定的話就能把邪惡立即解體,(鼓掌)就能使被邪惡利用的人掉頭逃走,就使邪惡對你的迫害煙消雲散,就使邪惡對你的干擾消失遁形。就這麼正信的一念,誰能守住這正念,誰就能走到最後,誰就能成為大法所造就的偉大的神。」[1]

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信師信法,正念正行的闖過了這一關。在此我深深的感恩我們偉大的師尊。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美西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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