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長說:「以後再不要到這裏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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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九日】師父說:「我經常講一句話就是,你學大法了,無論你遇到好的情況和壞的情況,都是好事,(鼓掌)因為是你學了大法了才出現的。」 [1] 我曾三次被綁架,通過在法上的不斷提高,對救人、反迫害與正念正行的認識上,也一次比一次成熟了。

一次,我在大街上講大法真相、發真相資料、神韻光盤,被人誣告,我被綁架到派出所。警察問我是哪個單位的,我告訴了他。他們就打電話把我單位領導和保衛處的人叫來,單位領導和保衛處的人一見到我就說,叫你不要出去發東西,你不聽,給我們找麻煩。警察也說我給他們找麻煩,當時我的心裏非常難過、自責,認為自己沒做好,給他們找麻煩了。

警察做筆錄,問我資料、光盤時哪裏來的,我說是別人放到我信箱裏的,他們都照寫,單位保衛處的人對我說,以後信箱裏有材料不要拿出去發,都交給我們。(後來我利用他們這個說法,給他們送過真相資料,讓他們明白真相。)

警察又問了一些問題,都是些無關緊要的,我就回答了,他們都照寫,然後把筆錄給我看叫我簽字,我看都是照我說的寫的,沒甚麼重要的就簽了字。後來單位領導和保衛處的人與警察到另外一個辦公室商討對我的處理,我就坐那一直發正念,並求師父救我,過一會兒一個警察走出來,邊走邊說:他們單位怎麼對她那麼好哇!這句話更加強了我依賴常人的心。後來警察說我寫個保證就回家,我就寫了一句話的保證:「我以後再也不給單位和派出所找麻煩了。」後來派出所給我家人打電話把我接回了家。

回家後學法向內找,覺得自己在迫害與反迫害中沒做好,怎麼能有依賴常人的心呢?單位領導和保衛處的人幫我說話是他們選擇了好的未來,我能夠順利回家是因為我一直在發正念鏟除操控警察迫害我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並清除自己的怕心,並求師父救我,是師父救我出來的。另一方面,怎麼能認為被迫害是自己給單位、給派出所找麻煩呢?我走出去講真相,發資料是救人,是我師父叫我做的,是宇宙中最正。如果說有漏,那也是應該在以後的學法修煉中歸正的,是不應該被迫害的,是邪惡在給我找麻煩,是干擾,是迫害,是不應該承認的,只有我的師父能管我,其他生命對我的安排我都不應該承認。我的認識在法上有了提高。

第二次,惡人到我家非法抄家,抄出真相資料、神韻光盤、真相硬幣,又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我一直發正念,並求師父救我。一個警察做記錄、一個警察審問我這些資料是從哪裏來的,一連問了好幾遍,我都沒有回答,心裏想:這些資料都是用來救人的,不能作為迫害我的證據。這時就見做記錄的警察在記錄上寫「不回答」。審問我的警察接著說:不回答也可以。過一會又對我說:中國的法律要與國際接軌,不搞逼、供、信。當時派出所的教導員也在,她說:我真不理解你們為甚麼要發資料,有甚麼用呢?我意識到應該給她講真相,但是怕心很重、不敢講,只是回答了警察問的一些不重要的問題。然後他們讓我看筆錄叫我簽字。我看筆錄上都是按我說的寫的就簽了字。他們給我家人打電話把我接回了家。

後來回想了這次迫害與反迫害的過程中,怕心很重,該講真相的時候不敢講,警察做筆錄時,雖然念很正,認為自己做的事是最正的,不應該受到迫害,也沒有告訴他們資料來源,沒說任何有損大法、有損同修的話,但是心裏一直想早點回家,也告訴了他們家人的電話號碼,並在筆錄上簽了字,這也是配合了邪惡,使他們完成了一次迫害大法弟子的程序,簽了字,就是承認了邪惡的迫害。經過這次迫害與反迫害的較量後,我在以後的學法修煉中,思想認識有了一定的昇華。

第三次,我在外出講真相,發資料、神韻光盤,被警察看到綁架到派出所。在那裏我一直發正念,求師父救我,心裏想著師父說的話:「你們也不承認它,堂堂正正的做好,否定它,正念足一些。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師父一定為你做主。」[2]

警察問我是哪裏的,我一概不回答,後來他們抄我的背包,找到了我的老年乘車證,上面有身份證號碼,他們就在電腦上找到了我的身份證及其它信息。這時一個警察對我說,你不說我們也能把你關進去。他們馬上叫人聯繫拘留所、洗腦班。我想:我做的事是救人的、是最正的、最好的,是我師父叫我做的,我不應該受到迫害。我對他們說:你們不要忙了,我哪裏也不會去,誰干擾誰有罪,誰迫害誰被銷毀。

然後他們給我做筆錄,問我甚麼問題我也不回答,就是講真相,講善惡有報,講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講邪黨搞假、惡、鬥,害怕真、善、忍,講中共做盡了壞事,天要滅中共、講很多警察明白真相留後路、退黨、立功贖罪……

用電腦打字做筆錄的警察說我干擾了他的思維,說自己是吃這碗飯的,他問我家人的電話號碼,我也不告訴,只是講真相,他的筆錄也做不下去了,就選了我講真相中的幾句話往電腦上打字,然後打印出來叫我看了簽字,我不看,也不簽字。他就念給我聽,我也不聽,他沒辦法就走了,再也沒見他回來。那個說要把我關進去的警察後來也沒見到面,只有兩個警察一直坐在那看著我,開始說話還不太客氣,後來就很和氣了。我就一直給他們講真相,後來他們說,你就簽字,簽了字就回家,這是程序。我心想:我今天就正念正行,不配合邪惡,不考慮回家的事,也不要家裏人來接我,在哪裏就是講真相救人,一切由師父安排。

我對他們說:「我不簽字是為你們好。」他們說不理解。我說:「我是信神的,三尺頭上有神靈,我們在這裏說話,神都聽得見,做的事,神都看得見,好事壞事神都給你記錄著,如果我簽了字,你們就完成了一次迫害大法弟子的程序,你們又多了一條罪狀,神又給你們記錄了一條罪。我不簽字,說明我不承認迫害,你們也沒有完成這次迫害大法弟子的程序,你們可以說沒有迫害,只是聽了真相,神也不會給你們記罪狀了,這不是為你們好嗎?」他們無話可說。過了一會,派出所所長來了,說了幾句沒話找話的話說,然後就叫我跟他過去,我跟他走到大門邊,他就把門打開叫我出去,當我走出大門後,他在後面大聲說:「以後再不要到這裏來了!」我一聽,這是甚麼意思?啊!可能是在幾次迫害與反迫害的較量與修煉中,我基本達到了大法對我的要求、師父對我的期盼,所以派出所叫我再不要去了。

舊勢力是看重個人修煉的,師父也是利用這場迫害錘煉大法弟子,在十幾年的反迫害中我與全體大法弟子都在走向成熟。

師父說:「如果你們真的正念很強,能放下生死,金剛不動,那些邪惡就不敢動你們。」 [3]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2]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3]李洪志師父經文:《北美巡迴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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