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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弟弟被中共害死 王振秀被非法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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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淄博市法輪功學員王振秀,被從家中綁架、非法扣押在淄博看守所近一年後,於2013年3月下旬被淄博市張店區法院非法判刑,家屬多次詢問判決結果但屢次遭拒,直到4月1日才得知她被非法判刑七年,當家屬去法院依法索要判決書,也遭到法官拒絕。

近六十歲的王振秀已對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律師也已介入此案,繼續對王振秀做無罪辯護,家屬也對中級法院提出依法懲處參與製造偽證的相關人員的要求。

王振秀女士一家多次被中共關押迫害, 丈夫王景奎曾被非法勞教迫害二次,多次遭到非法關押,於2010年被迫害致死;弟弟王新博於2003年被淄博市邪惡政法委非法判刑十三年,在山東監獄被迫 害得奄奄一息時才於2006年農曆新年前夕送回家,於2月10日含冤去世。王振秀女士多次被中共關押迫害,曾經被迫流離在外。

在2012年7月3日,在王振秀樓下有一名盯梢婦女向張店區國保大隊舉報有法輪功學員去王振秀家,以薛平(隊長)為首的多名警察在未穿警服以及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強行闖入王振秀家,將其綁架並非法抄家,其過程僅拿出了一張空白的搜查令冒充證件。

王振秀住處為兩室一廳,她獨處一間,其子在隔壁房間因病休養,王振秀告知警察希望不要驚動,但警察在未敲門和警告的情況下突然將其子的屋門踹為兩半,導致其子受到驚嚇病情加重,並仍要求其子去公安局對扣押物品簽字畫押,以及對補填的搜查令簽字。

在公安局內,警察對扣押物品清點走馬觀花,光盤等物品只是數量上的清點並不在電腦裏檢查究竟是甚麼內容,就連空光盤也計算在內。隨後就利用其子病情較重、精神不穩定,讓其簽字。

事後,辦案人員仍覺得數量不夠多,為了把案子辦大立功,於是私自偷偷更改扣押物品清單的數量,在宣傳單一欄的數量前私自加上了「三仟」兩字(見下圖),略有分辨能力的人都能識別出,「三仟」兩字為後來添加。

2012年9月12日非法開庭時,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義正詞嚴的為她做了無罪辯護,要求釋放她。律師將公訴方提出的「罪證」和「罪名」用法律常識將其一一擊破,推翻編造的罪名,要求無罪釋放。王振秀也表示自己追求『真善忍』的信仰無罪。最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王振秀孩子後來多次向檢察院和主審法官郭建抗議扣押物品數量的問題,檢察官和法官每次都表示會依法辦事重新鑑定,但最終卻判刑七年,量刑的依據反而是這份毫無法律效力的扣押物品清單。當其子質問法官為何當時允諾會重新鑑定,但實際上卻沒有進行重新鑑定或補充偵查時,法官說:「我們覺得沒有必要重新鑑定」。其子又問為何在判決書上卻寫了經過兩次延期審理(也就是重新鑑定或補充偵查)?法官自相矛盾無法應對,惱羞成怒說:「沒有必要向你解釋!」其實意圖非常明顯,這只是為了掩飾從2012年7月到2013年3月,王振秀被超期關押半年多之久的事實。

在王振秀被綁架後,其子聯繫了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也遭到了610的騷擾,一審開庭時,辯護律師的無罪觀點公訴方沒有做出任何辯解,法官和書記員更是偏袒公訴方,對王振秀有利的證詞在法官的引導下書記員只是簡單一句掠過或者根本不做記錄。即使是在判決書裏也沒有律師關於無罪辯護的觀點描述。而且嚴重捏造事實,製造後來某日王振秀其子在場作證的假相。

在2013年3月26日下達判決之後,家屬多次詢問結果,法院依舊瞞著家屬不肯說,直至一週後才告知,家屬依法去索要判決書也遭到拒絕,此舉動明顯是做賊心虛的表現。

王振秀的丈夫王景奎也因修煉法輪功堅持真理多次被勞教和非法拘禁,最後一次被勞教只是因為去朋友家串門便被抓走,在沒有任何證據下就將其勞教,期間受到毆打等酷刑,導致視力下降、一隻耳朵將近失聰、頭上有明顯傷疤,沒幾年就離開了人世。

(下圖為上面小圖的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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