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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洸、閆洪恩被淄博市桓台縣法院非法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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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明慧通訊員山東報導)最近,淄博市桓台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陳洸和閆洪恩非法判刑,其中陳洸被冤判七年,閆洪恩被冤判三年。

陳洸被冤判七年

陳洸,女,四十七歲,淄博市張店區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以前曾經身患尿毒症,重病纏身,多方醫治無效,在絕望之時,陳洸有幸在別人的介紹下修煉法輪功,在修煉法輪功幾個月後尿毒症便奇蹟般的痊癒了,同時按照「真、善、忍」修心做好人,心胸開闊,身心健康。

在法輪功被中共政府非法迫害鎮壓後,陳洸不願看到這樣好的功法在中共的抹黑宣傳下被人們誤解,使世人失去這萬古難逢的佛法修煉的機緣,她開始利用各種方法向人們講清法輪功的真相,使很多世人明白了法輪功真相,知道了法輪大法好,同時也看清了中共在誣陷和迫害法輪功時的醜陋嘴臉,而這些卻成為了中共迫害她的藉口。

二零零九年五月,兩名桓台縣法輪功學員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惡人綁架,在惡警的嚴刑逼供下,一名學員將陳洸說出。2009年5月12日下午5點多,淄博市桓台縣「610」(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惡警將陳洸從家中綁架,並且將陳洸家裏的財物搶劫一空,包括陳洸家裏的現金六萬元、私人轎車一部、存摺及大量物品,共計損失約三十萬元。

在經過將近一年的非法關押和迫害後,二零一零年四月,桓台縣法院將陳洸判刑七年。

閆洪恩被冤判三年

閆洪恩,男,五十一歲,淄博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前在張店區齊賽電腦城看貨梯,對工作認真負責,而且人緣極好,是公認的好人。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沒有任何物證的情況下,閆洪恩被淄博市「610」惡警從單位綁架,在非法關押近一年後,於二零一零年四月被冤判三年。

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法理修心做好人,很多法輪功學員在修煉前身患重病,修煉後疾病卻不翼而飛。法輪功在世界上已經弘傳一百一十四個國家和地區,上億人修煉,國際社會都在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並要求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和羅幹等已經被告上了法庭,而且被判有罪。

中共污衊法輪功的所有宣傳都是謊言,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所有手段都是非法的。參與迫害的警察們和法官們你們睜大眼睛看一看,為甚麼你們就不能清醒清醒,就不能在自己職權範圍內保護這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而非要替中共賣命,參與迫害?被你們迫害得家破人亡的家庭還少嗎?你們說法輪功學員造成了社會危害,請問他們造成了甚麼社會危害?你們沒收了很多法輪功學員自己掏錢製作的真相資料和光盤,你們說是罪證,你們為甚麼就不看一看這些所謂「罪證」都講了些甚麼?你們為甚麼就不能冷靜想一想?天網恢恢,善惡有報。如果你們一味地非要繼續迫害下去,那麼就等著報應降臨到自己身上吧!全國因為迫害法輪功而遭到報應而非正常死亡的惡人已經超過七千人,也許你們身邊就有,只是你們不相信那是報應罷了。古人講:三尺頭上有神靈。神在看著每一個人的選擇,不會因為你的工作而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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