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真的是很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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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最近我從幾篇師父評語和從明慧網上曝光的種種偏離法的現象看,修煉真的是太嚴肅了。

一、我走過的一段偏離法的彎路

在我第二次被非法判刑期間,由於黑窩內大法弟子少,得不到任何新經文,學法完全靠背自己以前會背的經文,還有從其它監區傳來的別的同修會背的經文,通過正念正行(發正念、講真相、煉功),開創了比較寬鬆的修煉環境。當把我所在監區的警察和犯人幾乎都講完真相後,就安排我到樓外打掃衛生,這樣可以和外監區的警察和犯人以及和院內建築工地的工人講真相。通過和外監區犯人講真相,就能和外監區的大法弟子溝通上(傳遞經文和生活用品)。

後來我所在監區來了一個「犯人」。他說和「師父」是朋友,並說了和「師父」在一起的很多詳細經過,他在外邊如何保護大法弟子以及進這裏的離奇經歷,我就逐漸撤掉了防線。他說甚麼「明慧已被邪黨收買,近期經文已被明慧刪改,靠明慧已正不了法,只有集資在聯合國申請宗教註冊正法了,要籌集巨資來付聯合國會費等等」,我也相信了。他有手機(犯人私藏手機的不少),說經常和「師父」溝通可隨時得到「密令」,並說自己是「師父」的分身,賦使命而來。我相信了,還利用我在幹活的方便往外傳。為了早日出去傳「密令」,我用人的滑頭寫了「四書」,減了刑出來,還認為自己悟性高、使命大。

出來後去過一些地方,沒有人相信我帶出來的那些東西,而且都為我那時的狀態感到著急和痛惜。

這時我開始大量學法,師父零三年以後的講法連續看了兩遍,同時看《明慧週刊》和聽明慧廣播的各種節目錄音。當我用心學法、用心去感受明慧辦的各種節目(「修煉園地」、「天音淨樂」、「神傳文化」)內容時,我逐漸清醒了:師父對資金方面的要求一直很嚴,被收買的網站為錢不可能用心把各種節目辦的那麼好。原以為「師父」找到我,我有助師正法的使命,實際上恰恰在破壞法,成了法的罪人,修來修去成了魔。如果不是師父慈悲的等待,後果不堪設想。

多虧當時在裏邊只有兩個同修接受那些邪悟的東西,比我早回來的同修,出來後就清醒、歸正了。比我晚回來的同修回來快一年了,那個東西還沒有放下;因不在一地,我多次去見他和打電話,我一直沒有放棄他,我一定要彌補回來!我一定要倍加珍惜師父給我的機會,不被包袱壓倒,勇猛精進以回報師父!

二、最近接觸的幾種偏激的悟法

兩月前當地同修在北京讓我去,我到北京後見到北京和外省趕來的同修,在交流中他(她)們給我指出我在一思一念上還沒有完全否定邪惡的迫害,這是我今後重點要修去的東西。但他們的一些悟法已明顯偏離大法了。比如:

1)他們認為我們已走過助師正法階段,是大法弟子在正法了。

2)我說現在還有那麼多世人沒有得救,自己做的不好很慚愧,壓力很大。他們卻認為:那一半為得法來的生命不用去救就可直接同化回去,加上明真相「三退」的,已有一多半的人得救了,不用著急了。

3)他們認為:大法弟子先天就是無私無我的,只要把層層下走及輪迴轉生時形成的觀念和業力修下去就行了,還發明出一個名詞叫「法性生命」,說我們都是「法性生命」,都是簽約來的。還說:師父說的第二部份大法弟子是同化法來的,只要在法中修煉,不用走出來就可同化回去。

4)他們還說:師父在「七二零」後替大法弟子的承受中肉體嚴重受傷,現已在法輪世界,現在世上的師父是師父的功身,大法弟子圓滿後,主元神回到原來位置,肉體都去法輪世界。

當我說服不了他們時,我說你們認為對,為甚麼不把你悟的寫成文章在明慧上發表?他說:明慧上不會發表,這些只能在某某網上發表。確實他們很少看明慧,卻常被某某網上發表的功能啊、誰甚麼來頭所帶動。當然我不反對看某某網,但要分清主次、先後。因為明慧網是師父給我們樹立的可信網站,重大問題要看明慧網的態度。

我又勸:等師父新講法(五月十九日)發表後看看師父怎麼講的,他說:在師父講明之前悟到才是自己的東西。現在新講法已發表,不知這些同修看後對自己的悟法是否有了清醒的認識。

下面是給有緣在北京見面的同修寫的幾句話:

我已回當地多日,我想你們一定會看到這篇文章,我寫出此文你們也別怨我把這事送上網,因離京太遠,見一面很難。我寫出此文的真正目地是希望和我見面的同修及其他華北地區有那些「悟法」的同修,能靜下心來,好好學學法,早日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近期明慧網上曝光了很多偏離法的現象,師父連續為四篇文章做了評語,足見問題之嚴重,大浪淘沙,我希望我們的同修別去當沙子,都是金子!文章中語氣可能重了,有點「急」,望包涵!

我們每天都在學法,但學法是否走了形式,沒有入心,到現在有些基本法理還似是而非,認識不清?我們都知道正法進程已走到最後了,千萬要把握好不能走偏哪!我是走過彎路的,這個教訓對我太沉痛了,所以我時刻在提醒自己一定要走好走正最後的路。修煉真的是太嚴肅了!

由於本人層次有限,如有法理不清之處,懇請同修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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