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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女遭誣判 老父癱在床 老母淚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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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任丘市法院,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汪新豔判刑三年。目前汪新豔已上訴。

現年四十多歲的汪新豔,常年精心照顧癱瘓在床的父親,是當地有名的孝女。

拒「轉化」 遭誣判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上午,汪新豔與法輪功學員王鳳花在白莊講法輪功真相、發資料,遭人誣告而被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任丘市看守所。汪新豔至今零口供。

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下午,任丘市公檢法機構,合謀對兩位婦女非法開庭。開庭之前,法院人員稱給汪新豔的家人十五分鐘時間,勸汪新豔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被汪新豔斷然拒絕,她說:「讓我放棄甚麼呢?我只改正我的缺點,怎麼能讓我放棄我的優點呢?按真善忍做人,何罪之有啊!」

她的老母親抱著女兒的頭老淚縱橫,汪新豔也眼含淚水的對母親說:「媽,你不要擔心我,照顧好咱爸,我沒錯,做好人難道還錯了嗎?把好人關在監獄算甚麼?」聞此語,在場的幾個警察有的低下頭,有的把身子轉了過去。

在一月八日的非法庭審中,汪新豔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她的母親也請了能為女兒說公道話的辯護律師。

非法庭審後,在法庭的走廊上,汪新豔的母親對法官郭志梅說:汪新豔的父親離不開這個女兒的照顧,請你們放她出來吧。郭志梅氣急敗壞地說:瞧你女兒的態度。說完甩手關門走了。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法院非法宣判汪新豔三年徒刑,她立即提出上訴。汪新豔的母親悲憤不已,幾次要人未果,被像踢皮球似的推三阻四,老母親甚至絕望的對主辦案子的警察劉海濱說:「你們不放人我把她的老父親抬到你們這來我不管了。」

法輪大法令她獲新生

汪新豔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 畢業後與丈夫在深圳市創業。家裏有房有車,經濟條件挺好,女兒也聽話,唯獨汪新豔身體很是虛弱,站都站不穩,不能長時間坐立,身體患有多種疾病,渾身沒勁,生活幾乎不能自理,更不能勝任工作, 家中也僱用了保姆。但金錢買不來健康,她生活的很痛苦,掙扎在死亡線上。

一九九九年初,汪新豔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就像變了個人一樣, 她按照「真善忍」法理嚴格要求自己,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先找自己的過錯,道德回升,身體健康,家庭和睦,一家人生活越來越幸福,用她的話講:「若不是修煉法輪大法,自己恐怕早已不在人世了,真得謝謝法輪功師父給予了自己第二次生命。」

邪黨拆散幸福的家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汪新豔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綁架回深圳。她在街頭講法輪功真相遭綁架,二零零五年十月被劫持到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非法勞教期滿,又被直接劫持到「深圳市法制教育所」(洗腦班)繼續迫害。汪新豔絕食抗議,被迫害得骨瘦如柴,深圳市南山區「六一零」頭目王立把汪劫持到蛇口醫院繼續迫害。看到昔日健康的女兒虛弱得站立不穩,被人用輪椅推進病房,汪新豔的母親號啕大哭,痛罵惡人喪盡天良,為保住自己的烏紗帽不惜殘害善良。二月六日晚,汪新豔憑著堅定的信念闖出魔窟。

汪新豔幾經中共迫害,其丈夫不堪重壓,與汪新豔離婚。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就這樣被中共拆散。

公認的孝女、好人

汪新豔隻身回到河北任丘市父母身邊,當時她七十多歲的老父親因病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母親年事已高,根本不能照顧癱臥在床的老父親,汪新豔承擔起照顧老父的責任,她處處事事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與左鄰右舍和睦相處,是人們公認的孝女、好人。

而對這樣的好人,中共並沒放棄對她的迫害。一次,深圳 「六一零」還派人到任丘對她進行騷擾並欲圖綁架,幸虧母親與聞聲趕來的左鄰右舍進行阻止,惡徒沒有得手。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上午,汪新豔在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非法關押在任丘市看守所至今,並被中共公檢法人員違法誣判三年。

部份參與迫害者:
任丘市公安局:劉海濱、潘志中、范志海
任丘市法院:審判長郭志梅、審判員王躍進、陪審員趙紅紅、書記員孟素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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