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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任丘市馬開華家人的控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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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被控告人: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出岸鎮派出所所長任月峰

控告人:河北省任丘市出岸鎮北曹口一村村民 王鳳菊

請求事項:

1)依法追究任月鋒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2)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3)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賠償我們的一切經濟及精神損失。

案由:

我丈夫馬開華,53歲,為人忠誠憨厚,是本村有名的好人,是個法輪功修煉者,他是一名專業裝潢技師,他承攬裝修的房子,價格低廉,質量上乘,方圓幾十里地有口皆碑。在奧運期間,卻遭到出岸派出所所長任月峰等多名警察的殘酷迫害。

2008年8月7日下午,一公安便衣,以裝修房屋為由,來到我家中,當確認是馬開華家後,當即打電話,隨後任丘出岸派出所所長任月鋒帶著三名警察來到我家強行抄家,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把家翻了個亂七八糟,搶劫走MP3一個。

8月8日半夜,任丘出岸派出所所長任月峰帶領50多名警察包圍了我家,翻牆闖入室內,上到房上,我丈夫馬開華天熱在房上睡覺,五、六名警察用電棍猛擊他的頭部、胸部,用高壓電棍電全身,隨後警察把馬開華從幾米高的房上踢下,我丈夫當即昏死過去。人已昏死了過去,警察還給馬開華戴上手銬,手銬都卡到肉裏去了。然後把我丈夫扔到警車上。

後半夜2點左右,警察把馬開華送到任丘市法醫醫院,經CT檢查顯示為:「右顳硬膜外血腫;左顳硬膜下血腫;右顳骨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同時右耳廓處斷裂,耳道流血不止,因傷勢非常嚴重,法醫醫院拒收。

凌晨4點左右,出岸鎮政府劉副書記同北曹口村書記和兩名警察開著車來到我家,把我帶到了任丘市公安局,然後把我又帶到華北油田總醫院,看到走廊裏站著十幾名警察,醫生正在搶救馬開華,右耳廓斷裂處竟縫合了十幾針!右耳幾乎被打掉,我丈夫仍處於昏死狀態,醫生通知我:馬開華病危,並讓我在病危通知書上簽了字。經醫生搶救,我丈夫於8月8日晚8點才漸漸甦醒,昏死長達18個小時。

總醫院CT檢查顯示為:右顳硬膜外血腫;左顳硬膜下血腫;右顳骨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重度腦挫裂傷,多發軟組織傷;同時右鎖骨骨折,T9壓縮骨折。 身體多處青紫淤血,多處燒灼傷和擊打傷,真是慘不忍睹!警察威脅我們不許向外說出任何消息。

十五天後,我丈夫的傷勢還沒有明顯的好轉,醫院就催促交醫藥費,由於我們交不起治療費用,派出所又不給承擔,沒辦法,8月22日辦理了出院手續。 回到家中,我丈夫的傷勢依然嚴重,生活不能自理,沒錢繼續治療,我到出岸派出所要求給予誤工賠償被拒絕。

我丈夫之所以遭如此殘暴迫害,我們之所以遭警察土匪般抄家,通過近日走了幾個部門上告得知,只因奧運前全國自上而下針對法輪功迫害有統一行動,先是製造謠言,把法輪功視為敵對勢力,之後對各級政府官員下死命令,只要發現本地所轄出現法輪功上北京等,就地免職,所以各地官員為保全自己,出賣良知、一味地執行上級口頭指令,認為上邊定了性了,就是打死也不犯法,所以只要沾法輪功邊,哪怕早不煉了,都不放過,被勞教、判刑、送洗腦班,我們這兒幾乎無人逃過監控、騷擾、拘役、罰款、勞教甚至判刑等不同程度的迫害。

我丈夫修煉法輪功「真、善、忍」,只是在家煉,由於裝潢生意很忙,每天從早忙到晚,沒有時間串門、聊天,派出所僅憑一個荒唐的藉口:有人告發馬開華半年前說過「法輪大法好」。派出所沒有任何證據就私闖民宅,搶掠,野蠻打人,我不明白,這麼一個自稱強大的「政府」,怎麼害怕一個老百姓說一句「法輪大法好」?為甚麼一天到晚擔心老百姓顛覆政府,政府不是老百姓的嗎,不是聲稱「人民政府」嗎?

任丘市公安局出岸鎮派出所所長任月峰無視國法,帶領多名警察夜闖民宅,執法犯法,無端將我丈夫打成重傷甚至致殘,以致昏死達18個小時,任月峰等幾名打人兇手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造成我丈夫生活不能自理,有可能導致終身殘疾,精神疾病,強烈要求各級領導依法嚴懲打人兇手,將他們繩之以法,匡扶正義,依法賠償我們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這件事我們全家將持久的做到底,直到將罪犯法辦,我們的冤屈得以伸張。

請各位政府官員、法官執法人員儘快解決為盼。

控告人:王風菊

2008年10月6日


呈送:
河北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人大、省委、 省政府、 省政法委、 省信訪辦
滄州市: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信訪辦
任丘市: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信訪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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