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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偉再遭任丘市法院惡警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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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2008年8月2日中午11點左右,河北省滄州青縣大法弟子郭志偉在自家開的電鋸廠被一夥不明身份的人綁架,隨後不知去向。經家屬多方打聽,郭志偉又被任丘市法院惡警綁架。參與的單位有青縣清州鎮派出所。

青縣大法弟子郭志偉已經被石油公安處和任丘市法院第五次迫害。2005年4月17日晚,郭志偉到華北石油一機場宿舍發放大法真相傳單,被惡人舉報,一機場青東派出所惡警柴常印、張衡二人帶眾多保安強行將他綁架至青東派出所。郭志偉拒絕配合惡警的要求,柴、張二人對他拳打腳踢,氣急敗壞的逼問,直至後半夜才罷手。郭志偉被打的全身是傷,臉腫的變形,腿不能正常行走。惡警蔡常印還搜走600多元現金,又把他雙手銬在暖氣管上,一直到第二天中午。隨後,郭志偉又被任丘市渤海分局綁架至渤海分局國保大隊,隊長常國榮狂叫,要收集材料加重對他的迫害,並押送至冀中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冀中看守所,郭志偉不配合看守所惡警的一切命令和要求,拒絕點名、奴役、背監規等,並絕食抗議對他的非法關押。惡警對他吊銬、毆打,他始終沒有屈服,絕食第4天,看守所開始野蠻灌食,每2、3天一次。最後見他身體實在不行了才通知家人接回,同時勒索了1000元現金。

郭志偉回家5天後,到青東派出所想要回被派出所非法扣押的錢、物,惡警柴常印一口否認搜走了錢,只將其它物品歸還,郭志偉告訴他:「你們警察怎麼會做出這種事來?我還會來要,而且你們毒打我的傷還在,我會到檢察機關告你們。」

兩天後,郭志偉和母親、哥哥一起來到派出所直接找所長解決此事。所長張勝軍拒絕歸還。在他們下樓時正碰到惡警柴常印,郭志偉的母親質問其為何拿郭志偉的錢不還。正說著,所長張勝軍從樓上大聲嚷著下來「把郭志偉留下,其他人走」。母親和哥哥被強行趕走,惡警以大鬧派出所、威脅公安機關為由將郭志偉綁架到任丘市 渤海分局和冀中看守所。

為抗議誣陷和非法迫害,郭志偉開始絕食,並揭露邪惡的迫害,拒絕看守所的一切要求和規定。看守所副所長史春雨及其他人員把郭志偉綁在鐵椅子上開始更野蠻的灌食。11天後,郭志偉身體極度虛弱,家人強烈要求無條件放人,渤海分局又一次勒索錢財後放人。

之後,渤海分局和青東派出所惡警又不斷將所謂材料送至任丘市檢察院,以期加重對郭志偉的迫害。任丘市惡警也積極配合參與迫害,並向法院非法起訴。

2005年11月份,郭志偉正在上班,任丘市渤海分局和青東派出所惡警突然出現,又一次將其綁架,押到冀中看守所非法關押,並說是任丘市法院的決定。對於青東派出所、渤海分局、任丘市檢察院和法院的非法迫害,郭志偉又一次絕食抗議。在經歷看守所野蠻灌食等重重迫害、折磨9天後,家人接回,那時郭志偉人已被迫害的脫像。

2007年9月6日,渤海分局和青東看守所在任丘市檢察院和法院的指使下,夥同青縣第三刑警大隊的惡警在郭志偉回家途中,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將他綁架至第三刑警大隊,並將郭志偉車上的大法書等東西拿走,編寫材料配合迫害,交給青東派出所。所長張勝軍與柴常印、張衡等人拿著法院的逮捕證要郭志偉簽字,郭志偉一把撕碎,並說:「這是非法的,我不承認。」

青東派出所惡警給郭志偉戴上手銬腳鐐,直接綁架到渤海分局關押在冀中看守所,在看守所又逼郭志偉在所謂逮捕證上簽字,郭志偉再次撕碎逮捕證。郭志偉一進監號就不斷地給犯人講真相,所有犯人聽後都表示同情,並大罵惡警的違法行徑。同時,郭志偉絕食抗議對他的迫害。由於不斷講真相,一部份看守人員也明白了真相並深表同情。

一週後,邪黨法院在郭志偉不能走路的情況下,將他抬到法院非法開庭,檢察院所謂公訴人羅列種種罪名強加迫害,並大肆宣講青東派出所編寫的顛倒黑白的材料等,並以郭志偉趴著不能動為由,說他對抗法律等,要求法院重判。一週後,邪黨法院非法對郭志偉判刑6年零6個月。

在全世界正義之士的幫助下和明白真相的人們的支持下,郭志偉在一週之後返回家中。如今歷經磨難的郭志偉再次被惡警綁架並且不通知家人,具體情況待補充。

相關單位責任人電話:

任丘市法院主管這件事的負責人:李洪水 電話0317──2259934
法院執行庭電話0317──2226064
相關單位及電話:
任丘市檢察院
辦公室0317──2222561  0317──2237766
政治處0317──2221784
起訴處0317──2222602
法紀科0317──2237896
控審科0317──2262000  0317──2226063
技術科0317──2226044
民刑科0317──2226102  0317──2237716
監所科0317──2222804
預防科0317──2251974
反貪一科0317──2225243
法警隊0317──2236400
傳真室0317──2255448
任丘市法院
院長辦公室0317──2263333
副院長辦公室0317──2262003
副院長辦公室0317──2262002
副院長辦公室0317──2262005
副院長辦公室0317──2262007
副院長辦公室0317──2263928
紀檢組長0317──2262332
辦公室0317──2222856
微機室0317──2258222
政工科0317──2222131
院長接待室0317──2256914
刑事法庭0317──2222458
民事法庭0317──2222791
少年法庭0317──2266115
經濟一庭0317──2222221
經濟二庭0317──2220372
行政法庭0317──2222166
執行一庭0317──2222384
執行二庭0317──2254608
立案庭0317──222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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