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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輪功學員楊梅遭勞教迫害 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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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湖北法輪功學員楊梅(李靜)由家人從湖北女子勞教所接回浠水的家。

五年沒見,眼前三十七歲的她和以前真是判若兩人,人又老又瘦,牙齒斷損幾顆,頭髮稀疏,眼神呆滯。據她同事說,以前楊梅長的白皙漂亮,待人活潑熱情;如果不是親眼所見,簡直不敢相信,法輪功學員為堅持信仰所承受的身心創傷是如此深重!

據悉,家人三月二十三日接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三大隊的電話通知,說是因為楊梅長期絕食影響勞教所秩序,以保外就醫的名義釋放回家。湖北省女子勞教所和浠水縣610還強迫家人寫保證書,保證負責看守楊梅,不准外出上訪,不准出去宣傳法輪功,不准上明慧網。還威脅她家人如果做不到這些就開除家人工作,再隨時隨地把楊梅關起來加重判刑送監獄勞改。

楊梅女士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被浠水縣白蓮鎮派出所以「保奧運安全」為由綁架,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在湖北省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她一直不配合邪惡,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早晨從勞教所走脫,隨後流離失所。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楊梅改名李靜,在廣州打工期間貼真相不乾膠時被廣州市海珠區康樂村派出所惡警跟蹤,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槎頭女子勞教所。由於關押期間她一直斷斷續續的絕食反迫害被非法加期十八天(至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在非法勞教到期之前,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楊梅被從廣州槎頭勞教所轉送到湖北女子勞教所,誣判說是因為此前的「逃跑」加期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由於楊梅長期絕食,身心損傷很大,於三月二十四日回家。

據她家人反映,從二零零八年八月離家後,楊梅五年沒歸家,家人每次去政府相關部門要人,他們就推責任,還經常騷擾其家人、上司、親戚與同事家。其父親不堪騷擾,高血壓頻發去世,母親神情恍惚出車禍撞傷了手;婆婆長期心情壓抑導致中風,走路都不便;女兒本來天真活潑也變的性格內向。丈夫跟她沒有任何聯繫,本來人人羨慕的幸福家庭被迫害的極其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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