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中共人員叫囂「不講法律」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每個國家都有法律,儘管各自都有不同之處,但共性都是為了保障人的基本權益,基本上是符合天道(天理)的。

然而按照中共的一貫所為來看,中共法律中即使有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中共也從來沒有打算對中國人民講這些法律。因為中共對中國人向來都是想打就打,想殺就殺。維護民眾權利的法律在中共眼裏只不過是一片兒遮羞布,只是為欺騙國際社會而作秀用的。面對維護自身權利的中國人民,中共向來叫喊「講政治不講法律」。對於法輪功學員,中共惡徒更是肆無忌憚地不講法律。下面的鏡頭會讓人一目了然:

四川省成都市撫琴派出所和撫琴街辦「六一零」謝世農等人,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肆無忌憚地騷擾、跟蹤、監視、綁架、關押、構陷,並將兩名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對已被迫害致瘋的祝霞都不放過,喪盡天良的迫害。撫琴派出所惡警曾揚言:「我們就是不講法律,去告嘛!」一語道出中共的流氓本性。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鐵嶺市國保大隊長謝祥軍和瀋陽市「六一零」一名姓王的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張英東女士膝、肘關節的部位時,張女士說:「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謝祥軍說:「共產黨對法輪功從來就不講法律!」張女士說:「你的話如果有錄音機我給你錄下來,你敢承認嗎?」他不敢吱聲了。

二零一零年九月,在政法委、六一零強制操控下,四川省西昌法院做出了當地迫害法輪功以來最重的誣判:七十二歲的高德玉老人被重判十二年,何先珍和程冬蘭被枉判十年,新學員何正瓊被誣判七年。律師在要求會見高德玉老人過程中,遭到執法部門層層阻撓,西昌市政法委副書記劉某公然對律師稱:「不要跟我講法律,我們不講法律。」

在位於西格木的黑龍江省佳木斯勞教所,法輪功學員被暴力毆打、上刑、辱罵、體罰和無故加期等,對勞教所來說好比家常便飯。正如女隊隊長於文彬所說:「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想怎麼收拾就怎麼收拾,保兒(東北地方話,肯定行的意思)。」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是冠縣清泉街道辦孤子頭村古廟會,城區呂莊村法輪功學員張鳳娥去趕會,被張子山等一夥惡警綁架。這天,法輪功學員張代玲的小女兒馬銳也來趕會,惡警也將馬銳綁架並到張代玲及其大女兒馬慧家非法搜查,搶走馬慧的電腦、打印機及其它個人物品,隨後將馬慧綁架到勞教所非法勞教,因馬慧身體的原因勞教所拒收,「六一零」惡徒就以二萬元的現金讓其家人擔保。期間張代玲多次到公安局找陳月芝講道理,陳月芝說:「我們不講法律,想把電腦要回去那是不可能的,染坊還能倒白布啊!我聽共產黨的。」

許多被中共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都聽過惡人說「不講法律」這句話,每一個惡徒在說這話時都是殺氣騰騰的,為甚麼要這樣?因為「不講法律」的潛台詞就是「不講理」、「不守法」,其實就是耍無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