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浪舟,一九七三年生,身高一點七十八米,是攀枝花市交警一大隊警察,專職處理交通事故。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他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的思想、行為,煉功後短短時間內,身患疾病消失,身體健康。修煉前,徐浪舟請吃也去,錢禮全收,抽煙、喝酒,有時還打人;修煉後,徐浪舟去掉了所有惡習,再也不打人,請吃不去,錢禮不收,工作負責,踏實敬業,處理事故又快又公正,年年被市裏評為優秀警察。
然而,這樣一位優秀的好警察,卻被中共迫害致死。醫院和獄方不但不給家屬一個合理的說法,而且近期又威脅說將於七月二十一日強行火化遺體。
一、上訪被無理開除、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來,中共宣傳機構做了一系列誣蔑法輪功的報導,徐浪舟認為報導不實,是栽贓陷害,造謠造假。徐浪舟相信政府,為了對國家和人民負責任,就去北京信訪辦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卻被綁架並押回攀枝花關進拘留所,幾天後才放回。隨後單位要徐浪舟在信仰法輪功與交警工作之間作選擇, 徐浪舟的選擇是:法輪功和工作都要。最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單位無理開除。
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徐浪舟去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信訪辦上訪,準備講清法 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澄清事實,結果話沒說完就被信訪辦工作人員舉報到公安局,被市公安局「六一零」非法抓捕以後,又被綁架到戶口所在地東區大渡口派出所。 當天晚上關在派出所的地下室,沒有床、沒有凳子,室內甚麼都沒有。攀枝花人都了解攀枝花的氣候是屬於早晚穿棉衣中午穿紗,溫差很大,冬月的天氣,徐浪舟穿 著單薄的衣服,被凍了一晚上。第二天又被非法送進了看守所,拘留了一個月才釋放。
二、在看守所、勞教所遭酷刑
二零零零年徐浪舟在自家戶外煉功,被綁架到攀枝花市看守所,因給犯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警察連續十三天給他上「刑床」(手腳呈大字型被銬在鐵床上,胸部橫綁粗鐵鏈,人不能動彈,吃喝拉撒全在鐵床上,人極其痛苦)。
酷刑演示:刑床 |
後攀枝花「六一零」辦(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對他非法勞教兩年,送綿陽新華勞教所。新華勞教所是積極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黑窩,為逼迫大法學員放棄信仰,惡警拿幾萬伏的電棍電擊大法學員,所觸之處立即燒一個洞,青煙直冒。幾個警察還將徐浪舟按在地上捆警繩,踩著他半邊臉摁在磚碴上,鮮血直流,繩子勒進肉裏五花大綁後丟在夏天的院子裏曝曬。徐浪舟從勞教所出來時,臉上依然有傷痕,臂上繩印清晰可見。
在勞教所徐浪舟還被強迫燒磚,在溫度很高,磚還火紅的時候,就逼他去撿,撿出的磚放在壩子上都能點燃紙煙。天熱時警察還不給水喝,他們只得喝廢水溝的臭水。這樣度過了兩年,徐浪舟卻被加期九個月,因為他不放棄信仰,不「轉化」。真不知中共想把他往甚麼「轉化」,難道將他轉化成「吃喝卡要」的惡警貪警,中共才稱心?!
三、再遭綁架,刑訊逼供、非法判刑
勞教期間,徐浪舟的妻子承受不住壓力與他離婚。徐滿身傷痕地出來後,在妹妹家休養了一年多,卻不時遭到國保警察騷擾打探。之後回家,已是上無片瓦。為了生存,徐浪舟與人合夥開了家塗料廠,可生產剛剛上路就又遭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秦剛、鄒勇軍、孫支文等十多名警察身著便衣來到廠裏,不出示任何證件,如同土匪搶人一樣用黑袋蒙住徐浪舟的頭,綁架到鹽邊新縣城B區金谷酒家二樓。原來攀枝花「六一零」懷疑是徐浪舟曝光了攀枝花警察系統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的內幕。
惡警秦剛、鄒勇軍等人將他吊了一晝夜,連著三天沒讓他睡覺。他們輪番上陣,晝夜不停提審折磨,卻弄虛作假將訊問時間填成每隔四小時提審一次,地點改為鹽邊縣公安局,並採取先強迫簽字再填內容的方法,逼迫已被折磨得神智不清的徐浪舟簽字,偽造「誣陷證據」。
二零零四年九月在鹽邊法院裏,徐浪舟當庭揭露警察暴力取證的惡行,並聲明簽字作廢。因證據不足,法院迫於眾怒未立即判刑。但在「六一零」辦的授意下,第二次開庭時審判長不顧惡警暴力取證的事實,採信國保警察的誣陷材料,在無任何犯罪證據的情況下,對徐浪舟非法判刑八年半。
四、在監獄受迫害
二零零五年一月,徐浪舟被關押到廣元監獄,曾被惡警冉偉、何仲等關禁閉十五天,被綁架犯人毆打。在廣元監獄六年,獄方不准徐浪舟與家人聯繫、不准探視,老母親七次從攀枝花來探望他,惡警都滅絕人性地不讓母子相見。
二零一零年冬,徐浪舟被轉到樂山市沐川縣五馬坪監獄,因拒穿勞改服,獄警指使犯人將他所有衣褲剪碎,只讓他穿一條內褲,徐浪舟絕食抗議獄警的流氓行為。二零一一年一月家人探視時才得知監獄這種下流無恥的迫害。之後徐浪舟在監獄遭受了甚麼,家人幾乎無從知曉。只後來得知,在他胃潰瘍的情況下,被吊打了七天七夜,導致病危。
五、迫害致病危,術後恢復很好,卻突然死亡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五馬坪監獄突然通知家人去四川省成都病犯監獄(警官總醫院),說徐浪舟胃穿孔病危,需做手術。八日中午,年近七十歲的老母親趕到醫院時,徐浪舟還在昏迷中,一位從省醫院請來的主刀醫生當著眾人告訴她:「你兒嚴重營養不良。」下午五、六點,徐母簽完字就被趕出醫院。
九日上午,徐母見到了尚未甦醒的兒子,當時他身上一根導管導出了很多血,「主治」獄醫告知,徐浪舟已排出了二千多毫升尿液,診斷書上也寫著每天可排出一千七百-一千八百毫升尿液(說明徐浪舟腎功能正常),但徐母沒見醫院給兒子輸血輸液,也沒配心電圖檢測,便提出疑問和要求,並說願意輸自己的血,卻被醫院支吾著趕走了。
直到十二日,即所謂的接待時間,徐母才再次見到兒子。此時徐浪舟已完全清醒,能坐起來吃些半流食,他叫媽媽買個盆子和一些洗漱用品來,旁人說只能存錢。見兒子恢復的很好,徐母欣慰的存了二千元錢,之後又被趕出來。沒想到,這次見面竟成了母子倆的訣別。(這是徐浪舟判刑後第二次與母親相見。八年來徐母四處為兒鳴冤,竟因此被判刑兩年,二零一一年十月獲釋後,她立即趕到五馬坪見了兒子一面。)
接著幾天,醫院門衛警察以「規定週二才能見人」為由不放徐母進去,徐母再三請他通融,他才給裏面打電話,每次得到的答覆都是:「你兒子病情穩定,情況很好,好的很。」
然而三月十七日晚,五馬坪監獄明知徐母就在成都,卻奇怪地打電話給徐浪舟遠在外地的妹妹,說「徐浪舟病危,要轉院」。十八日早上才得知消息的徐母當即趕過去,只見徐浪舟人已昏迷,只有呼氣沒有吸氣,卻沒給戴氧氣罩,沒有心電監測,沒有輸液。醫院不答覆徐母的連連質問,只說徐浪舟腎衰竭要做透析,得轉華西醫院。徐媽媽顧不上追究,一再催快轉院,醫院卻說要打申請等等,並再次趕走徐母。
心急如焚的徐母中午再到醫院,門警稱人已轉走,卻毫無人性地一再講「就不給你說(轉哪家醫院)!」徐媽媽想起獄醫提過華西醫院,當即趕去逐科室尋了個遍,卻沒找到。第二天九點左右,又到華西找兒子的徐母接到女兒電話:「哥哥已去世了。」 可憐的徐媽媽再也控制不住,失聲痛哭:天啊!天啊!我的兒冤啊……很多病人家屬為之動容,出主意說去找報社、媒體反映。可記者說:法輪功我們不能採訪,採訪也不能報導。
中午五馬坪監獄派的五個人來到華西,請徐母及前來陪徐母的朋友吃飯,幾個人說說笑笑,可憐的老人則在一旁哭泣。第二天,女兒從外地趕來,才和母親一道與那五人在新都東林殯儀館見到了徐浪舟的遺體。徐浪舟胃腹處有一道刀痕,前身腰腹兩側分別有兩個小圓洞,兩前胸脅內側有一處大片血瘀。那五人不是醫生,又剛從樂山過來,卻對上述情形一一進行解釋,完全是一副有備而來的樣子。
後來家人看到華西醫院出具的「死亡通知單」上註明,徐浪舟死亡時間是三月十八日二十二點五十五,也就是說,人死亡十小時之後,監獄才通知家人。一系列有違人倫常理的行為,使人不禁疑惑,監獄方究竟在掩蓋甚麼?
家人到警官醫院就徐浪舟的死亡提出質疑:徐浪舟已過了七十二小時危險期,能正常排尿排氣,神志清醒,能正常交流,能進食半流食,主治醫生也說手術成功,人恢復的很好。後來幾天拒絕探視時你們都說人好的很,為何突然就去世了?對方沒加以解釋,那個「主治」獄醫剛開始兇巴巴地講「不跟你倆個說。」最後支支吾吾說反正他們盡力了,可又說不出他們採取了哪些搶救措施。
家人提出要看病歷和相關材料,警官醫院卻欺騙說:「你們沒有這個權利!」而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條:患者有權複印或複製其門診病歷、住院志等……醫療機構應當提供複印複製服務……複印複製時,應有患者或家屬在場。
家人向樂山檢察院提交了檢舉信,再次提出要警官醫院提供徐浪舟的病歷,沒有結果;後找到雙流檢察院駐該醫院辦事處,依然未能得到合理解決。
六、百般阻撓司法鑑定 催逼火化
於是家人要求做死亡鑑定,五馬坪監獄、樂山檢察院監察科卻都拒絕,堅稱是正常死亡。家人走訪了衛生局等部門並向省人大及樂山檢察院投訴,監獄方才被迫同意鑑定,卻提出找省內的司法鑑定所,家人堅決要求找省外第三方鑑定機構。
幾經周折,四月十二日家人找到了重慶法正司法鑑定所,辦完委託手續之後,由樂山檢察院與之聯繫,二萬多元鑑定費由檢察院墊付。二十日,五馬坪監獄找到徐母,以鑑定費為要挾,逼她簽了一份「承諾書」,第三條是,鑑定結果一出來,無論是正常死亡還是非正常死亡,都必須火化遺體。
一直拖到4 月二十四日,司法鑑定的取證才終於得以開始。淚流滿面的徐媽媽準備拍照,卻被五馬坪監獄兩個健壯的女警強行拖了出去。這樣一來,整個取證過程,徐家無一人在場。
兩、三個小時後法正鑑定所的人出來,說了一句令人匪夷所思的話:「現在遺體已無保留的價值了,還是火化了吧。」 徐媽媽堅決不同意。很難理解,一個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怎麼說出這樣的話?他們會不明白此次鑑定的公正性、有效性存在很大問題?會不懂得鑑定的目的和保留遺體的意義?!
四月二十五日,五馬坪監獄的五個人又找到徐母,殷勤「誠懇」地問她有甚麼要求。一個優秀健康活生生的兒子,僅因為堅持信仰而被無辜迫害,眼見即將刑滿回家,卻被人蓄意虐殺,老母親有甚麼要求?!老母親要求你們還死者一個公道!
七月十一日,徐母去樂山檢察院取死亡鑑定報告,被告知報告在五馬坪監獄。到了監獄,他們只讀給她聽了部份內容,說鑑定結論是「正常死亡」,卻要徐母繳納二萬多的鑑定費才給報告書,最後依然是那個奇怪的要求:早些火化屍體。你不簽字,二十一號就強行火化。
監獄為何如此害怕保留遺體?!徐浪舟家人會繼續為其鳴冤,但願中國的法律能夠懲惡揚善!
那些助紂為虐的人啊,希望你們良心猛醒,早日棄惡從善,別再繼續為邪惡賣命。要知道,害人終害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為著眼前的蠅頭小利,斷送了自己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