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七十歲的吳從美老人在家照顧孫兒,會理縣一夥國保闖進她家,強行抄家,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並再次傾全力構陷她,拼湊國保過去枉法迫害吳從美老人的黑材料,上報會理縣檢察院,妄圖再次加重迫害老人,妄圖判她的刑。吳從美老人絕食抗議迫害,已經骨瘦如柴、生命垂危!
涼山州會理縣換屆新任政法委書記、610主任、公安局局長、國保大隊長上任後,會理縣發生了從1999年7月20日以來,最嚴重的惡性綁架事件。到目前為止,已知該縣有13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部份法輪功學員遭到不同程度騷擾、恐嚇。
中國古人重重的告誡後人:「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一個人不管你在社會上多麼有勢力,你把整個社會都攪亂了,但是你也不要去干擾修道人,因為這個修道人要是因為你的干擾沒有修成或受到迫害,那麼你的下場就是極其悲慘、可怕的。
法輪功也稱法輪佛法,是1992年5月13日由李洪志先生從長春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功法,以 「真、善、忍」為修煉原則,是一種最上乘的佛法修煉。修煉法輪功後,既能使人身體快速祛病健身,又能使人變得真誠、善良、寬容。吳從美老人,會理縣農機廠職工家屬,以前百病纏身:胃病、眩暈症、類風濕、貧血等,弄得她呼吸、說話都困難,半身麻木,行動不便,多方治療無效,天天不是這裏痛,就是那裏疼,生不如死。一九九七年七月,她有幸走入法輪功修煉後,多種疾病不藥而癒,身體逐漸恢復健康。法輪佛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
吳從美是修佛修道的年逾古稀的老人,因堅持修煉使她身心受益的法輪大法,十三年來遭到會理縣中共政法委、公安局國保警察的反反復復的嚴重迫害,八次被綁架、關押、勒索錢財,兩次被非法勞教。
出於修煉有素的修道人的告誡,同時深知出於迫害修佛修道人所遭到的可怕惡報,請涼山州會理縣檢察院人員制止對吳從美老人的迫害,為自己,也為那些參與迫害吳從美老人的人。
八次非法關押、兩次非法勞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一晚上,會理縣國保大隊惡警俞明剛等幾人,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闖入吳從美家,把她綁架到城北派出所,並搶走了大法書籍和煉功帶。當晚惡警逼問她,要她交出上訪的同修名單(她根本沒有甚麼名單),並強迫她放棄修煉。惡警俞明剛還威脅她的家人說:如果不交出名單就要判吳從美勞教一年。
吳從美的家屬要求保釋,惡警俞明剛看也沒甚麼可撈的,私下向家屬要了兩個手機,又叫家人拿四千元保釋金,家人寫了「保證」但仍然非法關押她一個月後才放回家。回家後,惡警俞明剛和城北派出所姓代的幾次到她家騷擾。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會理縣有法輪功學員被國保綁架、關押,吳從美和大家到公安局要求釋放法輪功學員,如不釋放,要依法上訪。沒幾天,俞明剛和任建華帶了九個惡警闖入吳從美家,準備綁架她。她兒子質問他們:「憑甚麼拘留我媽?」俞明剛說:「你媽煉法輪功。」她兒子說:「煉法輪功的高級人物都多得很。」俞明剛說:「你媽要上訪。」她兒子說:「我媽無錢怎麼去?」俞明剛說:「她走路去。」最後逼她大兒子寫了保證才沒綁架她。一年後,吳從美向國保大隊要四千元保釋金,他們只還了吳從美一千八百元。
二零零一年八月,吳從美在街上貼「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等真相標語,被惡警綁架到看守所關押。惡警潘利平(現是檢察院的副檢察長)狠狠的打了她一耳光,她被打倒在地,潘利平叫來犯人把她和另一法輪功學員戴上手銬。第二天惡警湯紅叫兩個犯人拉住吳從美的手,叫另一犯人用鞭子抽了她五鞭子。吳從美開始絕食反迫害。四十天後,吳從美已經很虛弱了,才被老伴保外就醫。
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國保大隊惡警李永坤又到吳從美家非法搜查,找出兩張真相資料,又將她關押到拘留所,家人堅決要人後,第六天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縣法院非法開庭審判法輪功學員劉金鳳、高麗,她倆被會理法院枉判七年半刑。吳從美說法院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判刑,是不合法的,我們要起訴到聯合國去。過了六天,二十八日早八點過,惡警普茂華、李永坤,將吳從美騙到公安局,在未通知家人、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當天就強行把她送往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在楠木寺勞教所,獄警只准吳從美一天上三次廁所,不准說話,長時間紋絲不動地坐小板凳,站軍姿,一站十幾個小時。如不服從迫害,就被包夾犯人弄在地上拖著跑,衣褲被拖爛,鞋襪拖掉。犯人打後,獄警又拿警棒打,手被打腫,吃飯都端不起碗。有一次監獄放王剛誹謗大法的影碟洗腦。
二零零二年十二日十三日,吳從美被超期關押一個多月。回家後,才知道公安局怕她年齡大了勞教所拒收,於是將她的年齡改小了四歲。吳從美回娘家,公安局副局長盧健榮還打電話給她親屬,要他們把她看好。
二零零三年初的一天,國保大隊惡警俞明剛又到吳從美家進行非法查抄,他們翻箱倒櫃,見搜不到甚麼才走了。
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國保大隊的惡警夥同居委會李超坤等多次到吳從美家騷擾,叫家人把她看管好。社區主任李超坤還對她老伴說:只要不煉功,可以給她吃低保,並挑撥她家庭關係,導致她老伴和她離婚,迫害得老人無家可歸,家破人散。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因非法關押同修李清秀、卿洪秀,吳從美和同修們集體到縣政法委講真相要人,他們不但不放人,政法委書記李啟元親自帶領武警,在縣委門口把吳從美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吳從美在北大街講真相,又被國保大隊的惡警劉劍平搶了真相資料。第二天她到公安局講真相被非法關押十天。
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劉劍平、江峰良、溫曉紅一群惡警又闖進吳從美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講法磁帶、煉功磁帶、真相資料等,惡警劉劍平還用腳踢吳從美老人,並3次將老人推倒在地。
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吳從美去鹿廠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鄧會學綁架到鄉政府,後被鹿廠派出所非法審問並搜身,後被國保大隊的惡警楊紹亮、劉劍平等綁架到拘留所關押。他們對吳從美說:二零零六年關的不算,重新將吳從美勞教一年零三個月。這時吳從美才知道他們在二零零六年就非法判了她一年零三個月勞教。在拘留所裏吳從美被迫害的吃不下飯,起不了床,看她有性命之憂,家人又找國保大隊,國保大隊也怕擔責任,叫家人寫了「保證」,關了五十七天才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各級又有七、八人到吳從美家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