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由於法輪功學員的手機被警察監控,鱍魚圈國保大隊的隊長王洪奎領著十多個警察,在滕文閔家樓外綁架了當地學員畢世軍、孫麗夫婦倆,並非法抄了他們家。下午滕文閔到學校接孩子回家,見樓下停著一輛黑色的轎車,裏面坐著倆個戴墨鏡的人,滕文閔用鑰匙打開房門,就被屋裏一個人拽進屋(王洪奎領著國保大隊人已撬門入室),滕文閔被眼前的情景驚呆了,此時滕文閔家裏已被翻的亂七八糟,一個人問:你怎麼有這屋的鑰匙。
滕文閔問他們:你們是幹甚麼的?撬門又抄人家是犯法;他們對滕文閔說:你是在犯法;滕文閔說:我學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一個人(王洪奎)說:一看她就是煉法輪功的。滕文閔要求上廁所,被警察非法搜身,搶走一部手機、一個戒指;在滕文閔上廁所時,一個女警察跟進廁所看著她;又一個警察指著屋裏的打印紙問她:這些東西哪裏來的?滕文閔說:在我家就是我的。
警察又把滕文閔和孩子分開,在另一個屋裏給孩子二個棒棒糖,哄騙孩子說:你家的東西是哪裏來的?孩子被騙的說是孫阿姨的。滕文閔制止警察哄騙孩子,被警察按在沙發上不讓動,她給警察講真相、大法洪傳全世界、迫害大法弟子會遭報應。警察把屋裏的一台電腦、一部打印機、一台影碟機、一部手機、一台切紙機,一電腦分支器、二個mp3、一個mp4、二本《轉法輪》、大約二十本師父國外講法,二張師父法像搶走,留一些人等著她丈夫沈廣海(學員)回來。
六點多她丈夫回來,被警察按在沙發上,將沈廣海身上一個光盤和五十元錢搜走,並將沈廣海直接劫持到國保大隊。隨後也將滕文閔和孩子帶到國保大隊。她和沈廣海被分別關押,同天被綁架的學員還有:孫麗、畢世軍、楊麗君、余志宏及兒子王志遠、董冰及其父親和弟弟(未修煉法輪功)。
滕文閔給一個女警察講真相,一個男警察罵她、罵師父;又有一個女警察拿來師父的講法讓她抄寫,滕文閔不配合她。晚上十點多,滕文閔要求把孩子送回家,警察不同意。下半夜三點多,王洪奎才讓滕文閔通知親屬把孩子接回。當她的姐姐和姐夫倆來接孩子時,警察又追問她姐姐和姐夫是不是學法輪功的,親屬說不是煉法輪功才讓走。
而後警察把她們幾個學員送到營口醫院,第二天醫院給他們抽血化驗,因他們不配合體檢,孫麗、余志宏被警察毆打,警察又強迫他們按手印和簽字,他們拒不配合。警察要把她們四個女學員一起送走,孫麗不上車,警察強行將她拽上車,將滕文閔等四個女學員送到營口看守所。到看守所裏,孫麗警告王洪奎說:你迫害大法弟子不怕遭報嗎?王洪奎嚇的躲了起來。警察想強行把孫麗銬在暖氣管上,孫麗不配合,都沒得逞。又把他們送到登記處登記,他們不配合。一個協警謾罵她們,並強行將她們送到監室裏。滕文閔被關在212監室,後又調到214監室,當時214監室裏還關押熊岳的學員郭余榮。她們每天被強迫坐板,並經常遭到警察的謾罵。被關押在213監室的孫麗絕食反迫害,絕食二十一天,期間孫麗被強迫灌鹽水、豆奶等。孫麗被迫害的心臟病復發,警察又強迫孫麗吃藥,她不配合,孫麗被迫害的身體只有九十多斤。警察強迫學員余志宏照相,余志宏不配合,警察就打她的嘴巴子。滕文閔每天堅持煉功,遭到了警察體罰─罰站。
二零一零年四月,蓋州市的法輪功學員趙敏被關押到滕文閔被關的監室,趙敏反迫害不穿馬夾;六月份蓋州市的學員姚荀在監室裏煉功,警察將滕文閔、姚荀罰站三個小時。七月份法院對滕文閔他們秘密開庭,孫麗不配合警察,被銬在法院的一個小房鐵門口。滕文閔問一個警察:你們沒有兄弟姊妹嗎?你們不許再迫害孫麗。那個警察用手打了滕文閔肩膀一下。前二次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法院公開開庭,學員和家屬來了很多旁聽,第三次鱍魚圈區法院秘密開庭,滕文閔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沈光海被非法判刑五年,余志紅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其兒子王志遠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孫麗被非法判刑五年,畢世軍被重判七年。這期間滕文閔被迫害的全身長疥,號頭看她長疥就擠壓她,從精神上迫害。
滕文閔父母年歲已高,且身體不好,難以撫養孩子,寒假前孩子已經一個多月沒上學了,滕文閔的父親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將孩子送到鱍魚圈區國保大隊,當面交給大隊長王洪奎,讓王洪奎撫養孩子,孩子一度被留在國保大隊,國保大隊又將孩子送到鱍魚圈紅旗派出所,國保大隊和派出所協商同意將她放回。
二零一零年三月鱍魚圈法院提審滕文閔,並強迫她簽字,滕文閔在營口看守所遭受十個多月的精神和肉體上迫害後,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被釋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