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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營口市陳麗豔受迫害紀實(下)

——九年冤獄遭迫害 九死一生見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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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接上文)2004年10月21日半夜12點多,營口市公安局、安全局、站前區公安分局、建豐派出所聯合出動20多名警察非法闖入陳麗豔在營口市站前區的一個臨時住處,不出示任何證件,將她的雙手綁在背後,瘋狂的搶劫屋內的所有物品。其中的一個細高個的年輕警察,在翻到她的錢包時,發現包裏有700多元錢,裝在兜裏後並說:「就這麼點錢,」當他翻出包裏的銀行卡時,急切的反覆逼問陳麗豔密碼是多少,陳麗豔沒告訴他們。

當時被搶走的物品有:《轉法輪》213冊,師父照片100張,橫幅300個,傳單2000份,光盤300張,錄音帶50盒,印章24個,電腦一台,打印機5台,切紙機2台(上述數字是邪惡統計的)還有邪惡沒有登記的複印紙、相紙等,以及個人的生活用品,衣服、被褥等全被非法搶走,無論是錢財、物品,沒有給陳麗豔出示任何清單、收條。此次被非法搶劫的物品價值約在2萬元左右。搶劫一空以後,把她綁架到警車裏,劫持到營口市建豐派出所。當時出動的警車大約有10輛左右。

在派出所裏,有2個警察非法對她審訊:其中的一個是姓李的警察(他當時的警號是:701419),另一個是姓劉(他當時的警號是701316)他們非法逼問:資料是不是你做的,和你一起的都有誰,叫甚麼名,陳麗豔不配合、不簽字。非法審訊一個小時左右,凌晨2點多,他們將陳麗豔非法送進了營口市看守所(當時的營口市看守所所長是朱英傑,副所長是江海員。)因為突然的驚嚇,導致陳麗豔的雙腿舊病復發,到了看守所門口,已下不了車。是兩個警察把她架到了看守所。

一、營口市看守所

進了看守所後,等到天亮時,營口市站前區公安分局警察繼續非法提審陳麗豔,她被架到提審室。陳麗豔拒不配合,不簽字、不回答。當時與陳麗豔被關在營口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姓叢的女學員,其他監舍還有兩個女學員。與陳麗豔同受迫害的學員還有兩個男學員。

1、絕食反迫害 遭野蠻灌食

在被關押期間,陳麗豔絕食抗議,到第八天時,所長江海員命令男號流動犯營口的富強等惡人強迫把陳麗豔帶到管教辦公室,江海員指使犯人富強等人把她按倒在床上,用膠帶把她的身體緊緊的捆在床上,一點動不了,然後,所長江海員命令惡人往陳麗豔的鼻子裏插管,他們把管故意插到陳麗豔的嗓子裏來回攪動折磨她,藉口說管插不下去再拔出來,然後再插下去再拔出來,反覆多次,陳麗豔被折磨的嘔吐不止,鼻涕眼淚一起淌,鼻子被插出血,陳麗豔被憋的差點窒息死亡,暴力灌食20多分鐘才停止。

2、煉功被鎖地環 正念震懾惡警

在看守所裏,陳麗豔因為煉功,她的一隻手被管教孟慶友用手銬銬在地環上大約七天,大小便不能自理。當被提審時,她的腿已經不能走路,由男犯人攙著。警察對他一次次非法審問,「追問她資料是從哪裏來的,誰給租的房子,和誰在一起。陳麗豔義正辭嚴警告警察:修煉真、善、忍沒有錯,你們迫害好人是有罪的。法輪功屬於全人類。你們的所作所為在不久的將來將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接受歷史的審判。警察說:「即使你零口供,不簽字,憑你的材料我們也照樣可以給你判刑」。

3、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營口市站前區檢察院對陳麗豔非法下了起訴書。參與的警察是檢查員范學峰、劉寶林。

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營口市站前區法院對陳麗豔非法下了刑事判決書,被非法判重刑七年。(時間從2004年10月21日─2011年10月20日)參與判刑的有:審判長:隋傳義審判員:肖紅 李品 書記員:尚媛媛。陳麗豔不服,提出上訴。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營口市中級法院對陳麗豔非法下了刑事裁定書,結果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參與判刑的有:審判長:劉紹斌 代理審判員;陳友戰 張軍華 書記員;王彥

在看守所期間,陳麗豔被迫害的身體特別虛弱,雙腿不能行走,必須兩個人攙扶,全身還經常抽搐,有時抽搐得渾身虛脫,全身疼痛,不敢喘氣、不能動。在陳麗豔強烈的要求下,看守所帶她到醫院檢查了身體,結果告訴陳麗豔「沒有病」。在看守所七個月的時間裏,陳麗豔被強迫坐板、強迫勞動,疊紙袋,看守所並向家屬勒索伙食費。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在陳麗豔的身體嚴重抽搐和兩腿近於癱瘓的情況下,營口市看守所隱瞞病情,強行將她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4、狼狽為奸 收監迫害

到了女監,先體檢。當時陳麗豔的雙腿已不能行走,監獄拒收,要求看守所出示診斷書。隨後,看守所警察帶陳麗豔去了監獄附近的瀋陽市七三九醫院,當時只檢查了眼睛。檢查結果沒有告訴陳麗豔。回到監獄後,看守所警察與監獄獄警小聲嘀咕了一陣子,女監就接收了陳麗豔。她被分到了一監區。

二、遼寧省女子監獄

一監區
1、洗腦、酷刑迫害

一監區當時共有五個小隊。一監區關押大法學員共有50多人。每個小隊大約有10人。監區長是孫德學(男),教導員是李紅,副監區長是夏茹,小隊長是楊芙。接收陳麗豔的是副監區長夏茹。陳麗豔被分到了二小隊。二小隊當時有10名左右學員,被判的刑期在三到十年。當時二、三、四小隊的活是疊紙袋、穿繩,其他小隊有做冰淇淋筒的、疊漢堡盒的、疊信封的、做手工藝的。

陳麗豔被安排了兩個包夾犯人。分別是王秀蘭(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詐騙罪)和王紅霞(遼寧省大連市人,搶劫殺人罪)。惡警安排她們對陳麗豔強制轉化。在車間,她們每天把陳麗豔帶到一個小屋強迫她看殃視對法輪功的造假新聞進行洗腦,對陳麗豔軟硬兼施,此招不見效,便開始體罰她。姿勢為:讓陳麗豔的胳膊背到身後,腿半蹲,臀部下面放一個水盆,臀部不准碰到水盆,不准動。動就被包夾犯人二王抽打臉、踢膝蓋、下身,猛拽頭髮,其中王紅霞雙手把住陳麗豔的肩膀,用膝蓋猛擊陳麗豔的小腹。隊長楊芙對陳麗豔惡狠狠的說:「不轉化,就沒有你好果子吃。」陳麗豔堅定信念,惡人見此招還不見效,犯人王秀蘭欺騙陳麗豔說:「你的身體不好,監獄能給你保外就醫,但條件是你必須得轉化,監獄才能帶你去外診。」

一個多月後,陳麗豔被她們用謊言欺騙,精神恍惚。自此,陳麗豔的身體被他們迫害得越來越弱。剛開始,有兩個包夾犯人攙著她走,每次出工時,陳麗豔總是最後一個到車間。即使這樣,監獄還強迫她幹活。一年多以後,二小隊隊長已換成矯世英。那時,陳麗豔的身體被迫害的越來越嚴重,雙腿幾乎癱瘓,全身經常抽搐,蜷縮成一團,嚴重頭暈使她不能看見人在她眼前走動,否則,就會暈到,坐著都會突然倒下,在監舍和車間,她會突然間暈到,一次她從監舍的床上突然掉在地上,後腦勺被磕了一個雞蛋大的硬包,最重的一次是在出工時,她從樓梯上暈倒摔了下來,後腦勺磕了一個口子,被醫生縫了兩針。那次的值班警察是夏茹和劉傑。包夾犯人為逃避責任,告訴惡警說陳麗豔是故意摔的。

由於身體太虛弱,陳麗豔要求監區帶她檢查身體。於是,監區便向陳麗豔的公婆要錢說給陳麗豔檢查身體,陳麗豔的公婆給了500元錢。

2、勒索家屬錢財 隱瞞病情 強迫帶病勞動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日,副監區長夏茹、隊長矯世英、劉傑、李哲、陳麗豔的包夾犯人王秀蘭帶陳麗豔去瀋陽市醫科大檢查身體。結果是:只有眼睛診斷為:「雙眼視神經萎縮」,雙腿及全身抽搐的檢查結果隱藏起來,不告訴陳麗豔,檢查費用是四百八十多元(從家屬那勒索的),單據和診斷書都沒有給陳麗豔本人。此後,陳麗豔的雙腿無力到兩個人已經無法攙扶,在出工時,監區只好讓陳麗豔坐在人力的拉貨車子上,由兩個包夾犯人推著她出工。期間,遭犯人的辱罵、毆打是家常便飯。由於身體極度虛弱,陳麗豔再次要求監區帶她檢查身體,監區便一次次的向陳麗豔的公婆要錢,家屬又給了錢。

之後,在二零零六年間,一監區的四個警察夏茹、李哲、矯世英、劉傑再一次帶陳麗豔到遼寧省監獄管理局醫院檢查身體,結果謊說陳麗豔沒病,家屬共花了1000多元診斷費,所有的檢查單據及診斷書被監獄扣留,不給陳麗豔,也不讓她看到。

二零零八年,陳麗豔的雙腿已經不能邁步,出、收工時,必須得四個犯人抬著她上下樓,總共兩組犯人共八人輪流抬著陳麗豔出、收工。此時,陳麗豔的下肢已經處於癱瘓,上廁所時被兩個犯人架著胳膊拖到廁所,陳麗豔跪在地上上廁所。

為逃避責任,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一監區副監區長夏茹、幹事李哲把陳麗豔轉移到了十一監區(也叫老殘監區)。直到陳麗豔被轉到老殘監區前一天,一監區二小隊隊長矯世英才告訴陳麗豔她的雙腿已經肌肉萎縮(其實是全身萎縮)。

十一監區(也叫老殘監區)

1、有病不管 強迫傷殘幹活

十一監區舊監舍在監獄新建醫院的前樓,新醫院的旁邊是監獄的禁閉室,經常能聽到被送進禁閉室迫害的大法學員高喊「法輪大法好」的聲音。

十一監區新監舍在監獄綜合樓的後邊。十一監區監區長:王娟,教導員:楊鳳英,前任科長:張磊,現任科長:叢卓,幹事:石志紅。陳麗豔剛到時,十一監區共有五個小隊,新監舍變成了六個小隊。十一監區的勞動生產主要搓棉籤。陳麗豔在第一週被分到了三小隊,隊長叫沈旭陽。即使陳麗豔下肢癱瘓,十一監區還強迫她勞動。一週後,陳麗豔被分到了老殘監區的二樓四小隊。隊長叫陳曉波。

由於陳麗豔不能走路,老殘監區沒有年輕、有勁的犯人抬她,老殘監區迫害大法學員的主凶犯人李秀蘭便給陳麗豔找了一個大紙盒,讓陳麗豔坐在上面,一隻手拄地,一隻手拽著紙盒在地上一點一點往前挪。往前挪動的時候全身的力氣都集中在一隻胳膊上,挪幾下就累的大汗淋漓,氣喘吁吁,每次上廁所都要歇上幾次才能到。上廁所時,陳麗豔的兩腿只能跪在地上。由於陳麗豔的身體極度虛弱,並且全身經常抽搐,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後期,她一點都挪不動了,無奈,她被迫坐上了輪椅。

在老殘監區期間,陳麗豔先後被調到二小隊、三小隊、四小隊、五小隊。不管在哪個小隊,不管陳麗豔的身體多麼虛弱,老殘監區從沒帶她去過外診檢查。特別是:當陳麗豔在三小隊時向隊長孫春華提出要去醫院外診時,孫隊長瞪著眼睛跟陳麗豔大聲喊:「你看甚麼病,你有錢嗎你看病?你的病屬於疑難病,得去做磁共振,那得兩三千元,誰給你拿錢。」陳麗豔反問她:「沒錢就不給看病嗎?」孫隊長說:「監獄不管。」

從二零零九年四、五月開始,陳麗豔的身體越來越差,由雙腿不能行走開始惡化到兩隻胳膊肌肉無力,嚴重時,胳膊抬不起來,只能耷拉著,吃飯端不動飯碗,只能把飯碗放在桌子上,嘴趴在碗邊,用一隻手舀飯吃,還患上了嚴重的心臟病。同時,她的全身肌肉都在萎縮,全身器官都在衰竭,一名搞中醫的犯人說:陳麗豔的病是重症肌無力,無法治療,她最多只能活半年。」監獄根本不把學員的生死當回事的。

在老殘監區期間,身邊的大法學員經常遭受殘酷的迫害。在惡警的指使下,犯人李秀蘭是老殘監區迫害大法學員的主力。李秀蘭是葫蘆島人,犯銀行貸款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所有被分到老殘監區的大法學員都要送到李秀蘭那裏暴力轉化。她經常造謠說陳麗豔是裝病,從精神上打擊她。

被她迫害的部份學員有:大連地區法輪功學員胡淑梅,朝陽法輪功學員李英軒,錦州法輪功學員景翠珍,丹東的江志秋、還有王麗娟等。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陳麗豔向五小隊隊長沈旭陽要她在一監區的眼睛診斷書時,沈隊長說:「監獄不給。說監獄有規定──出監犯人的所有醫療診斷書監獄都不給。(註﹕普犯的診斷書包括看病拍的片子當時就給本人。)」

在遼寧女監期間,惡警還經常以檢查身體為名,大約有八次陳麗豔被惡警莫名其妙的帶到女監醫院從胳膊上抽動脈血,每次抽血的容量大約是300cc。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陳麗豔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監獄將她放出。在出監獄大門時,坐在輪椅上的她全身又開始抽搐,臉色蒼白,渾身虛脫。最後她的丈夫把奄奄一息的她抱走。

以上是大法學員陳麗豔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的非人迫害與虐待的真實經過。

全身肌肉萎縮、癱瘓的她在回到家後僅僅五天的時間,陳麗豔的雙腿就能奇蹟般的從一樓上到七樓,並且全身萎縮的肌肉在一夜之間全都長滿,體重一夜之間加重了二十多斤,如此巨大的變化讓陳麗豔及身邊的所有人感到無比的神奇,她用盡人類的語言都無法感激慈悲偉大的師尊對她的呵護、給了她第二次生命。在此,弟子虔誠的叩拜師尊!謝謝師父!

附:(一)參與非法抓捕並給陳麗豔判刑的責任單位、責任人

營口站前檢察院:
檢察長: 王長余 檢查員;范學峰 劉寶林
營口站前法院院長 :都大鵬 審判長:隋傳義 審判員:肖紅 李品 書記員:尚媛媛
營口中法院長: 杜林奎 營口看守所長 :齊佔營
營口站前公安分局長 :王進
營口安全局長 :謝洪軍:宅電:0417──2626016
手機:13941706616 辦公電話:2841766
家庭住址:營口市站前區、新華園小區、
營口市建豐派出所
施長清 所長 0417-2823123 13940770111
姜 濤 教導員 0417-2822555 13841711117
李 鵬 副所長 0417-2829855 13841723456
關啟龍 副所長 0417-2947354 13941750027
石忠軍 副所長 0417-3846151 13841761109
陳 瑩 戶籍內勤 0417-2992033 15940703336
宋祿江 材料內勤 0417-2613567 13941743567
以下是營口市中級法院相關負責人電話。 (營口市區號0417 )
杜林奎:辦公室電話 2991999 2837897
王安成:辦公室電話 2991990 2811525
張運波:辦公室電話 2991998 2813779
車軻軼:辦公室電話 2991997 2813780
錢家金:辦公室電話 2991996 2813779
張子堂:辦公室電話 2991991 2830632

附二: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院長:張超英、孫鳳武(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院長)蘇境(二所所長)

附三: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迫害陳麗豔的惡警、犯人
惡警:
周芹,女,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所長,
周謙,女,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一中隊三小隊警察
王豔平,女,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一中人大隊長 警號2108094
顧全藝,女,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一中隊指導員
聖穎,女,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二中隊大隊長
趙國榮,女,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二中隊分隊長
李淑環,女,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二中隊指導員
王廣雲,女,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二中隊二分隊隊長
翟豔輝,女,唆使群體犯人毆打陳麗豔等大法學員
犯人:
韓雪梅,女,瀋陽人 孟雲,女,丹東人 張紅偉,女,大連人
張學旭,女,本溪人 臧靜,女,本溪人 劉春榮,女,瀋陽人

附四:馬三家女二所迫害陳麗豔的惡警
蘇境、王乃民、張秀榮、黃海豔、王曉峰、王正麗

附五:遼寧省營口市看守所迫害陳麗豔的惡警、犯人
朱英傑,男,營口市看守所所長 江海員,男,營口市看守所副所長
孟慶友,男,營口市看守所管教 富強,男,時為營口市看守所犯人

附六:遼寧省女子監獄歷任監獄長;李森 房淑霞 楊莉

附七:遼寧省女子監獄一監區迫害陳麗豔的惡警、犯人
孫德學,男,遼寧女監一監區長
夏茹,女,遼寧女監一監區副監區長
李紅,女,遼寧女監一監區教導員
楊芙、矯世英,女,遼寧女監一監區二小隊長
王秀蘭,女,犯人,籍貫:黑龍江省佳木斯市 詐騙罪
王紅霞,女,犯人,遼寧省大連市人 搶劫殺人罪

附八:遼寧省女監十一監區迫害陳麗豔的惡警
下列惡警在陳麗豔的身體處於癱瘓狀態下,一直沒有帶她去外診醫院就醫,導致她的全身器官日漸衰竭,全身肌肉萎縮、肌肉無力。
王娟,女,十一監區長 楊鳳英,女,十一 監區教導員
張磊,女,十一監區前任科長 叢卓,女,十一監區現任科長
石志紅,女,十一監區幹事 孫春華,女,十一監區三小隊長
沈旭陽,女,十一監區五小隊長 陳曉波,女,十一監區四小隊長

附八:與陳麗豔在馬三家教養院同遭迫害的大法學員有:
1、崔亞寧(遼寧省錦州市) 2、姜偉 (遼寧省朝陽市)
3、李英軒(遼寧省朝陽市) 4、劉鳳梅(遼寧省錦州市)
5、林豔 (遼寧省瀋陽市) 6、林素麗
7、任桂芬(遼寧省本溪市) 8、王訓芝(遼寧省本溪市)
9、谷長琴 10、羅麗 11、楊虹(遼寧省葫蘆島市)
12、李景華(遼寧省朝陽市,精神失常) 13、王玉蘭
14、蘇菊珍 (葫蘆島市,已被迫害致死) 15、孫玉蓮(葫蘆島市)
16、楊虹(葫蘆島市) 17、李黎明(遼寧省瀋陽市)
18、李冬青(遼寧省瀋陽市) 19、李曉豔(遼寧省葫蘆島市)
20、田莉 (遼寧省葫蘆島市) 21、潘琦 (遼寧省大連市)
22、張秀英 23、史迎春(遼寧葫蘆島,已被迫害致死) 24、王鳳蘭
25、徐秀英、徐秀霞(姐倆) 26、王曼麗、王滿麗(姐倆,遼寧本溪)
27、宋桂香(遼寧丹東) 28、謝寶風(遼寧朝陽) 29、董桂霞
30、李平(遼寧錦州) 31、聶晶(遼寧錦州) 32、張秀傑(遼寧朝陽)
33、蓋永傑 34、鄭紅(遼寧葫蘆島市) 35、齊鎮榮 36、趙素芹
37、馮麗 38、李素珍(遼寧朝陽) 39、張會雙(遼寧本溪)
40、白淑貞(遼寧瓦房店) 41、宋桂雲(遼寧丹東)
42、劉寶紅(遼寧大連) 43、張靜霞(遼寧鐵嶺)44、呂傳香(大連)
45、王慧豔

附九:與陳麗豔在遼寧省女監同遭迫害的部份大法學員有;
1、趙俊芳(遼寧海城) 2、楊梅(黑龍江)3、王蘭芝(遼寧錦州市)
4、蔡紹傑 5、王語絲(遼寧大連) 6、宋桂香(遼寧丹東)
7、方桂雲(遼寧撫順市,) 8、謝寶風(遼寧朝陽)
9、孫穎(遼寧營口鱍魚圈) 10、王淑紅(遼寧營口鱍魚圈)
11、劉梅(遼寧丹東) 12、景翠珍(遼寧錦州)13、高慧傑(遼寧瀋陽) 14、王麗娟 15、楊麗穎16、胡淑梅(遼寧大連)17、李英軒(遼寧朝陽)18、江志秋(遼寧丹東)

陳麗豔被迫害有關證據
陳麗豔被迫害有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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