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九九年「四二五」前,就有各地的片警摸查轄區範圍內的法輪功學員情況,從九九年「七二零」起,各地法輪功學員以各種方式上訪,中共基本都是把法輪功學員遣送回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拘留關押。我本人兩次上訪,其中一次就是將我送到了我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審訊。此後,當地派出所多次給我打電話,讓我把戶口遷走,因為他們不願意惹麻煩,如果我的戶口不在他們片區,他們就不用去完成上面交代下來的指令。
一次,我丈夫因為公事宴請一位專管人才檔案的官員,把我叫去作陪。席間,這個官員帶著很氣憤的口氣給我們講一個年輕法輪功學員遭遇的不公對待。他說這個小伙子是國內名牌大學畢業的,之後還到日本攻讀過學位,工作能力很強,人品很好。但是因為修煉法輪功,這個小伙子留學回國之後,各個人才中心都推諉不接他的人事檔案,當地派出所也不給落戶口,而且這種情形了持續很多年,導致這個小伙子年紀很大了談了戀愛卻無法結婚。這個官員都實在看不下去了,他給這個小伙子解決了人事檔案的事情,並且幫忙找到當地派出所所長,和所長講了這個小伙子的事情,最終所長同意給這個小伙子落了戶,小伙子才好大年紀登記結婚。這個官員儘管在體制內,也覺得中共利用戶籍制度使得煉法輪功的人好大年紀也無法結婚做得十分過分和不應該。我和我丈夫都稱讚了這個官員的義舉,我想他的這個行為會為他帶來福報。
我想中共邪黨利用戶籍制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例子肯定還有很多,在此只是把我所了解的迫害寫出來,對邪惡進行曝光,向世人講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