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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蘭州市城關區法院無理刁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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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永登縣法輪功學員王有江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底被蘭州市國保大隊惡警綁架後,被非法關押於蘭州市第二看守所中迫害。十月底,王有江接到蘭州市城關區法院的起訴書,中共欲非法開庭。家人了解到案件已經進入法院階段,就委託北京的兩位律師為王有江做無罪辯護。可是律師受到當地公檢法的無理刁難。

律師於十一月十三日晨抵達蘭州市,王有江家屬簽署委託協議後,律師去蘭州市第二看守所見王有江,但第二看守所以「律師沒有起訴書」為由不予接見。律師據理力爭,給第二看守所警察講述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沒有此規定時,蘭州市第二看守所警察卻以「蘭州市就是這樣規定的,不信,你看我們本地律師,都拿著起訴書來見的」為由,拒絕律師接見。

律師無法,只得去城關區法院領取起訴書。但到了城關區法院見到當事法官時,也同樣遭到律師設難阻止,以本人沒有委託請律師為由,推辭不給起訴書。但是王有江在看守所帶出的條子卻讓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律師無奈之下,只得於當日返回北京。

十五日、十六日王有江的家人兩天去城關區法院,找刑庭庭長魏公信,他推辭不見家屬,說他不管此事。十六日迴避不見家屬,家屬在法院門口等,魏公信出來後說不知道此事,急忙上車走了。

十一月二十二日,律師再次來蘭,並到城關區法院,找到刑庭庭長魏公信,遞交了一切法律文書,要求取到王有江的起訴書,但魏公信卻耍起流氓,還不接所有法律文書。無奈之下,律師只得找到紀檢科投訴了魏公信。

當第二次找到他時,他說:我只能去問問當事人(王有江),看他請不請律師。且還是沒有接下律師的法律文書。同時,家屬給辦案人員劉冬鬱打電話,同樣以當事人沒有委託請律師為由,冷冷一句「等電話!」將電話掛斷……

辦案:刑庭: 庭長:魏公信 電話:0931-8522809 (主事) 辦案人員: 劉冬鬱 張瑞茹 電話0931-8522815 李耀劍 李繁明 電話 0931-8524864 劉保森 翟玲玲 電話 09318524294 丁曉明 黎永紅 電話8522978 紀檢檢察: 韓宗榮 電話0931-8522818 韓斌 電話 0931-8522931 電話號碼區段:0931-8522815──8524864,這為城關區法院的電話號碼區段。前後再加20個號碼(此為猜想區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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