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三人遭綁架及被迫害經歷。
拜訪朋友遭綁架
王有江,男,1969年出生,原蘭州軍區通訊部隊少校軍官。王有江曾遭邪黨非法判刑十年,出獄後一年多的時間裏,不斷遭受老家永登縣當地的中共政法委、「610」惡人上門騷擾、恐嚇,致使他無法在正常情況下工作、生活。於是,王有江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中旬到蘭州,準備找一份工作。
六月二十九日,王有江到法輪功學員陳潔的住處拜訪。會寧縣法輪功學員陳潔在蘭州市北濱河中路徐家灣320號二樓租房居住。當日下午四點,陳潔發現租房外來了兩個鬼鬼祟祟的人在樓下偷看,她出來一看那兩人就跑了。過了一會兒,這兩人又來了,說是要租房,馬姓房東的姐夫就帶他們上樓,這兩人將陳潔的租房看了看就走了。
十多分鐘後,這兩人帶來二十多個便衣警察,房東馬某用鑰匙打開大門,將這些人領上樓,他們喊話要屋裏人開門,見沒有人開門,警察就將房門玻璃砸碎,打開門,然後一擁而進,衝上來將王有江兩個胳膊擰住將他往地下摁,壓的王有江出不來氣了,陳淑嫻、陳潔姐妹對警察說:「這是一個殘疾人!你們這樣對他,出了問題你們負責任嗎?」這些人才稍微鬆了一下。
王有江給他們講真相,現場指揮的一個人手指著王有江惡狠狠的說:「不允許你說話」。他們將王有江的兩個胳膊扭在身後並抽了他的褲帶將他捆綁了,然後用膠帶將胳膊再纏捆結實。同時警察摁住陳淑嫻、陳潔,用同樣的方法捆綁姐妹倆。
惡警開始非法搜查,把屋裏翻的一片狼藉,惡警開始非法搜查,把屋裏翻的一片狼藉,把包括兩千多元現金,五萬多元、電話卡及電腦、打印機等眾多物品搶走。隨後就將他們三人劫持到蘭州市城關分局國保大隊非法審訊。
第二天下午五點鐘,警察將三人拉到監獄醫院體檢身體,晚上將陳潔、陳淑嫻劫持到九州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陳潔關在十三大隊,陳淑嫻關在十四大隊,將王有江劫持到蘭州文化宮華林山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第二天,警察再次到陳潔租屋處非法抄家,又拿走一些日常用品。
經調查,實施這次綁架的是蘭州市城關區副局長周某,在綁架抄家現場指揮是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長任某。
三人均遭老虎凳酷刑
這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後,城關區國保大隊將他們都上老虎凳迫害。連續突審到第二天下午五點鐘,後關押到看守所。審訊的人四人一組,兩三個小時換一次。
參與非法審訊陳淑嫻的有:國保大隊長任某、賈兆孝、張斌和一女的。
王有江在審訊期間被迫害嚴重,導致血壓升高等病症,被送大沙坪新橋醫院(甘肅省蘭州市大砂坪勞改監獄醫院)住院治療,現在又被關回到蘭州文化宮華林山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蘭州市城關檢察院對王有江、陳潔進行批捕,圖謀非法判刑。
陳淑嫻在看守所遭奴役迫害
陳淑嫻先被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十四大隊在過度室裏,她不背監規,管教就指使在押人員監獄號長李彤(因貪污被判刑五年)、王子玉、李金華折磨她。王子玉破口大罵,李彤將累活、髒活、洗廁所等活都叫她幹,洗廁所、要用牙刷刷,擦地不許用拖把擦,要用拖布擦。一切活兒都必須小跑步,活兒幹完後,又訓操等。
二十多天後,陳淑嫻又被轉到六號監室,逼做奴工,活兒是磨錫紙,每天要磨一千多張紙,得十幾個小時才能磨完,磨不夠就不許休息,還要處罰。磨錫紙非常辛苦,屁股坐凳子都坐爛了。早晨四點多鐘起床,中午十一點吃飯,就做活兒,下午五點吃飯,接著幹活,幹完活才休息。有的幹到晚上九、十點鐘才能完成獄警規定的定額。
看守所裏伙食是早晨一勺玉米麵粥,窩頭,窩頭有時又酸又硬。中午蘿蔔包菜湯和窩頭,湯裏幾乎沒有油。晚上麵條泡蘿蔔包菜湯,麵條只有幾根。
陳淑嫻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遭受了五十多天的奴役,直到八月二十四日才被以所謂「證據不足」釋放回家。
直接參與迫害的責任人:
城關分局國保隊長任某
崔希兵 1361939998?
肖雲連 13919108600
賈兆孝 13919896515
張斌(音)
九州看守所
所長:劉平
副所長:王恆鋒 夏五州 吳續雲
主任:張煥續
蘭州市委政法委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南濱河東路735號,市委大樓三樓。0931-8482771
市委政法委書記:金祥明
副書記:張明泉8476021、13993141199
市委「六一零辦」主任:董建民
蘭州市公安局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武都路482號 郵編730030
副書記:黃大功 8718007、13399316001
副局長:李武平 8718005、13399316001
副局長:王毓弟 8718009、13399310205
副局長:周宏 8718008、13399311777
蘭州市國保大隊隊長:陳志凱133993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