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肅甘谷縣小學教師被警察非法抓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甘谷縣法輪功學員蒲賓鵬於2011年11月30日14時許在陝西省咸陽市伍家堡村租住的房屋內被警察綁架,現被非法拘禁於甘谷縣看守所。

小學教師修法輪大法身心受益

蒲賓鵬,男,現年53歲,甘谷縣十里鋪鄉白雲村小學教師,家住十里鋪鄉白雲村,於1998年11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走上了一條道德回升、返本歸真之路。

修煉後,他嚴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法理為人處事、工作和生活、教育子女。以前的胃下垂、神經性頭疼不治自癒。他的兒子在上大學期間,曾在街上遇到一個外地來西安打工,後被小偷將錢偷光無法回家大哭的人,於是從自己的生活費中擠出50元給他並請他在飯館吃了飯後送他回家。放暑假後向父親說了此事並問父親他做對了沒有?父親肯定地點點頭,向兒子投去讚許的目光。

甘谷縣惡警惡行

2004年正月的一天,十里鋪鄉白雲村法輪功學員李稍義、魏余兒夫婦去田間幹活,甘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十里鋪派出所惡警翻牆跳進李稍義家,搶走電腦、打印機、法輪大法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將李家的被子拉到地上,將衣櫃上的玻璃砸碎在被子上,翻箱倒櫃找「證據」,未果後綁架了李稍義、魏余兒夫婦,並非法拘禁於甘谷縣看守所1個月。

期間惡警將魏余兒打昏,後來逼魏供出天水星火機床廠法輪功學員李富智,十里鋪鄉狄家莊小學教師王元新,白雲村小學教師蒲賓鵬。李富智被非法拘禁於甘谷縣看守所,身體極度虛弱,吃不飽飯、送去的衣服、被子不能自用;王元新先後遭非法拘禁2次,時間累計7個月,其中判處拘役6個月,期間逼迫寫「三書」,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

2005年3月2日16時許,甘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從白雲村學校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蒲賓鵬,非法拘禁於甘谷縣看守所28天,從家中敲詐去1萬元作為「保證金」後放回家。

同年4月23日,惡警又跑到學校、家裏去綁架蒲賓鵬,蒲被迫離家出走。這期間,甘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曾多次去蒲家要人,其中一次發現有大法資料和書籍後,向蒲妻罰款一千元。

2011年11月30日14時許,甘谷縣公安局政委蔚仲民帶領國保大隊夥同咸陽公安從伍家堡村蒲租住的房間內綁架了蒲賓鵬,搶去筆記本電腦2台,打印機1台,現金8千餘元,並將蒲非法拘禁於甘谷縣看守所至今。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