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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甘谷縣婦女張彩鳳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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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只因在生活中努力踐行「真、善、忍」的做人原則,張彩鳳,這個文弱善良的家庭主婦,遭受中共惡徒的綁架、關押、精神和肉體折磨。

張彩鳳,女,現年四十七歲,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新興鎮七甲村居民。張彩鳳於一九九八年七月修煉法輪大法後,困擾她多年的心臟病、鼻炎及三天兩頭的感冒都不治自癒,人從此變得樂觀豁達,生活充滿了無限希望。她在生活中時時、事事按「真、善、忍」標準為人處事,對公婆更是孝敬有加,並從此和兩個妯娌和睦相處,過去她們彼此仇恨不理、碰見翻白眼,修煉法輪功後,張彩鳳主動與兩個妯娌友好往來,一笑泯恩仇,使妯娌及她們的丈夫深受感動,徹底改變對她的態度,認同法輪大法的美好超常。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當時的中共江魔頭出於妒忌,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張彩鳳和其姐張彩琴等甘肅法輪功學員去北京為法輪功伸冤、說公道話。張彩鳳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警察一腳踹翻在地,強行綁架至天安門派出所。後在北京宣武分局看守所,張彩鳳被獄警扒光衣服、短褲、胸罩,獄警拿剪刀將褲腰剪破,褲帶搶走,每個人都提著褲子行走。

警察將不說姓名、住址的法輪功學員推進廁所裏凍。在滴水成冰的天氣,一惡警將一盆涼水從張彩鳳的衣領口灌下去,之後朝頭部用力猛打,打得她頭上都是疙瘩。在宣武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的三十七天中,每天給一個窩窩頭,惡警三天兩頭提審,強迫踩法輪功李洪志師父的像拳腳相加,破口大罵。一次提審中,張彩鳳見三惡警強制甘肅省天水市武山縣法輪功學員黃元義踩法輪功師父的像,兩個人壓著黃元義,一個燒黃的鬍子。

二零零一年元月,張彩鳳被從宣武看守所押送至甘肅天水駐京辦事處地下室三層。在那裏,惡徒逼她飲馬桶水。後本地警察來接她,住宿費、車費、每次吃飯點菜,全讓張的丈夫出錢。並將她關押進甘谷縣看守所一個月,後勒索二百元才放她出來。

從甘谷看守所出來,國安警察逼迫她寫「保證」、上當地電視台表態愚弄其他百姓,家人在壓力下對她拳打腳踢。張彩鳳只好背井離鄉到外地去打工。每逢所謂敏感日,甘谷縣6.23辦公室(即六一零,甘谷縣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成立於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人員還常給家人打電話逼問張彩鳳的下落。甘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姚莊派出所、新興鎮政府人員曾闖張家非法搜查四次,姚莊派出所曾將張彩鳳、王琴淑抓至派出所恐嚇、謾罵至午夜才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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