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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玲在雲南第二監獄遭迫害視力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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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的雲南省楚雄市法輪功學員王美玲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家屬經不懈努力,三個多月後,才見到被迫害的視力模糊的王美玲。

王美玲被劫持到監獄九監區,剛進監區就被罰坐。她坐不住,獄警就罰她站,一站就是長達二十來天。王美玲站得兩腿浮腫,之後,才讓一會坐、一會站。獄警不准王美玲出監號門,每個月只准用五十元錢,只能「三人」(監獄專門用於夾控法輪功修煉者的犯人)代買,還只准買生活用品,不准買吃的。寒冷的冬天,女二監不准送衣服,洗衣服只能用一桶水,衣服剛下水,就把水吸乾了……在這裏不准煉功、不准學法,致使王美玲眼睛看東西再度模糊不清。

王美玲信仰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人,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被楚雄市國保大隊非法抓捕並抄家。五月二十六日,楚雄市法院將王美玲非法判刑三年。經王美玲和女兒提起上訴後,邪黨法院仍維持原判,並於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將王美玲劫持到雲南第二女子監獄。

之後,家屬多次到監獄探視王美玲,但獄警都不讓見。二零一一年中秋節前,家屬又到監獄探視,獄警都說所謂入監三個月集訓期不讓見,嚴管不讓見,讓家屬寫申請。

於是,家屬到監獄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視的問題,監獄管理局獄政科的工作人員說,據監獄規定必須三個月後。當家屬提到女二監在管理中是否會有體罰、虐待的行為時,獄政科一男性工作人員說:「我就是女二監出來的(原在女二監工作),那裏是『文明管理』,並且是大專以上學歷的『很有素質』的人員,和你們講述的看守所人員的管理素質不是一回事。」另一女性工作人員說:「女二監讓人坐小凳子體罰,你們經歷過嗎?不要亂講亂說,如果有,你們可以到駐監檢察官等部門反映。」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家屬再次到女二監,獄警仍然不讓見,並讓寫申請。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家屬再次到監獄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視的問題。最後終於在第二天下午見到了王美玲,才得知她被雲南第二監獄迫害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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