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監獄位於河南省新密市嵩山大道東段六十一號,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被中共河南省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利用,集中關押迫害被非法判刑的河南省男性法輪功學員。
在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左右,法輪功學員宋旭由於說「法輪大法好」,堅決不配合所謂的「轉化」(即放棄信仰),被惡警王書偉帶進地下室,拳腳相加,宋旭的腸子當場被打斷,後被送至新密醫院。由於監獄對外界全方位嚴密封鎖消息,宋旭生死不明。此暴行發生鄭州監獄在生活監區。
另外,對拒絕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監獄惡警指使刑事犯進行迫害,辱罵,毆打,不讓坐板凳,不讓吃飽,惡警不斷的給他們換監區,讓刑事犯輪流的迫害、辱罵和毆打。這些不配合惡警的法輪功學員遭受非人的折磨,過著非人的生活。
酷刑演示:毆打 | 酷刑演示:灌食 |
宋旭還曾在所謂的「教育監區」遭受迫害。所謂的「教育監區」以凶殘暴惡的打罵為主,法輪功學員進入教育監區的十有九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毆打。宋旭堅定信仰,不配合監獄惡警的寫 「三書」要求,惡警馮小輝、張智強就指使教唆多名暴力犯對宋旭進行長時間的毆打虐待,致使宋旭腿被打傷無法行走。惡人就把宋旭放進一個小木車中,每天戲耍、污辱他。在殘忍的迫害下他用絕食抗議,惡警就安排迫害性的強制灌食,灌食期間讓宋旭怎麼痛苦他們就怎麼來,很熱的湯水就直接灌下去,造成強烈的痛苦。這樣的迫害持續長達幾個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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