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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派出所綁架勞教法輪功學員抵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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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明慧通訊員河南報導)鄭州動物園派出所最近又非法抓捕三名法輪功學員,兩位女學員和一位男學員,年齡大約在五十歲到六十歲之間,其中一名女學員是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被綁架到動物園派出所的。

據了解,指使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是鄭州市公安局,由局長黃保衛下令,然後鄭州市國保大隊執行,國保大隊具體派便衣(大多數是二十幾歲沒有正式職業的男青年)跟蹤法輪功學員或直接按提供的名單到法輪功學員家裏抓人、搶東西等,然後把法輪功學員非法押送到鄭州市各區派出所,用他們話說:看所長會不會搞關係。再由派出所經過非法審訊作筆錄後,送往八科(鄭州第一看守所)或者鄭州白廟勞教所。

抓一個法輪功學員,派出所給一千到一千五百元錢,送往監獄或勞教所後,派出所可以得到相應的分數,來抵派出所的任務;如果派出所完不成任務,所長就被撤職或調離。

據說,處理其它案件如盜、搶、吸毒等,審問程序比較複雜,但只要是非法抓到法輪功學員筆錄就很簡單、很單一。並且現在是不管法輪功學員在筆錄上簽不簽字,人都要被送往八科(鄭州第一看守所)或鄭州白廟勞教所,至少關押半年才放人。

鄭州動物園派出所所長叫丁海軍,四十歲出頭,妻子在法院上班,負責為各類案件作筆錄的是他的司機,這個司機(非派出所正式警察)二十多歲,胖胖的,平時就在動物園大門南面停車場收費。同時,也參與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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