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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阜新市中級法院無理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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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據悉,阜新市中級法院已駁回耿素鳳、馬清元,張忠仁等三名法輪功學員的上訴,維持原判。耿素鳳被非法判刑三年、張忠仁被判三年半,馬清元被判四年半。

近日,馬清元(五十多歲)、張忠仁(五十多歲)已被送錦州監獄。耿素鳳(女,年近七十)現仍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一年四日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耿素鳳、張忠仁、馬清元遭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伍忠啟等惡警綁架。之後,海州公安分局拼湊所謂的「罪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地非法起訴了三位無辜善良百姓。

八月十八日和九月二十八日,阜新市海州區法院曾兩次開庭。但均因證據不足,駁回了海州公安分局、海州區檢察院的非法起訴。而第二次庭審是在不通知被迫害人家屬和律師的情況下,秘密進行的。

雖然證據不足、起訴被駁回,但阜新市市長齊繼慧、市政法委書記劉寶興、市「六一零」主任欒利民等人心有不甘,公然無視法律、唆使海州公安分局繼續組織構陷材料(一千份真相資料被捏造成六千份等)、羅織罪狀,經暗箱操作,強迫海州區法院非法履行判決程序。(編註﹕法輪功學員為讓民眾了解真相而製作並散發真相資料是正義之舉,本應受憲法關於民主有言論自由的保護,絕非違法行為,而真相資料更不能作為所謂罪證來陷害法輪功學員。)

十月十三日,海州區法院有關人員被迫到阜新市新地看守所對三名法輪功學員宣讀了所謂的「刑事判決書」。三人均不服並當時就提出上訴。

近日,阜新市中級法院駁回耿素鳳、馬清元,張忠仁等三名法輪功學員的上訴,維持原來的非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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