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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木蘭被廣東省惠州市中共法院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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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武漢法輪功學員柳木蘭近日被廣東省惠州市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柳木蘭提出上訴,惠州市中級法院沒有開庭審理就維持所謂的「原判」。

柳木蘭於六月二十五日晚上八時在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三和經濟開發區盈豐小區附近派發真相資料,被三和派出所惡警蹲坑綁架,關押在惠州市惠陽區看守所。七月二十一日惠州市公安局惠陽區分局給柳木蘭家屬下達所謂的「逮捕通知書」。之後惠州市惠陽區中共檢察院於八月二十六日向惠州市惠陽區中共法院提起所謂的「公訴」,該法院於九月十六日通知家屬開庭審理。

柳木蘭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結果開庭不到四十分鐘就休庭了,後來沒有經過二次開庭,中共人員於九月二十日就私下對柳木蘭作出三年半的刑事判決。柳木蘭認為修煉法輪功是個人信仰,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於是向廣東省惠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而該法院並沒有開庭審理,就直接駁回上訴!

現柳木蘭又在裏面為自己申訴,而且一直在裏面講真相,期間還有明白真相的人為她說話:「她很善良,不應該被關在這裏,希望她家屬能儘快把她營救出來。」

柳木蘭家人在與代理審判員潘劍輝交談過程中,潘說:「看你們是外地人,只判你三年半,在這裏法輪功的案子起步價是三年,加上柳木蘭態度不好,不配合,所以才多加了半年;我之前在惠東那邊審理了很多法輪功的案子,都是五──七年以上。」

聽到這些,讓我寒心的是這些公檢法仍舊不明白真相,還有那些舉報法輪功學員的不明白真相的世人,你們做的事最終害的是自己呀,迫害善良天理不容!在這僅剩的歷史緊要關頭,希望你們抓緊機會了解真相,給自己及家人一個未來!

希望全體大法弟子全盤否定這一切,正念加持柳木蘭同修早日闖出魔窟,溶入助師正法的洪流中,救度更多的眾生!


其中主要參與迫害柳木蘭的相關人員有:

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三和派出所 陶所長電話:13928378811
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惠陽區分局 賴志凱:0752-3883309
地址:惠州市惠陽區開城大道北57號 郵編:516211

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看守所 電話:0752-3819111
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法院
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開城大道中113號 郵編:516211
電話:0752──3371808

審判長 瞿雄文
代理審判員 潘劍輝
代理審判員 李曉理
書記員 劉聰聰(電話:0752-3372830)

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地址:惠州市惠陽區開城大道中113號 郵編:516211
電話:0752──3371808
辦公地址:惠州大道江北段41號 郵編:516003
審判長 邱志勇
審判員 黃靜
代理審判員 李漢加
書記員 吳映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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